第111章 第七世第1/4页

    第七世

    齐姝尚未从腹部被刀刃刺穿的疼痛中反应过来, 一睁眼便看到了自己毛茸茸的爪,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又成为了什么东西?

    “小姝?”听到有声音叫自己的名字, 齐姝这才抬头看去,发现一只纯白色的狐狸看着自己,齐姝愣了一下, 这只狐狸以为齐姝不理会自己了, 不由得跳进了齐姝的窝里, 将嘴里叼着的猎物放在了窝边,道,“生哥哥的气了?哥哥错啦,小姝别生气了。”

    齐姝试探性的伸出了自己的爪爪, 果然是白色的小梅花爪,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只见眼前的大白狐狸歪了歪脑袋,试探性的问道,“小姝?你怎么了?”

    对于为什么狐狸会说话这点,齐姝选择性的忽略了, 只是有些好奇的抬起自己的爪子挥舞了一下。

    大白狐狸见齐姝半天不说话,便绕着洞穴转了两圈,旋即跳了下来, 走到了齐姝的面前,蹭了蹭她, 道, “别生气, 哥哥给你抓猎物去,好不好?”

    大白狐狸的尾巴从齐姝的鼻子上晃了过去,弄得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开口道,“困了。”

    她是真的很困,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眼睛仿佛睁不开一样,她费力的看着大白狐狸,竟然从它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担忧。

    齐姝实在撑不住,闭上眼睛,趴在窝里睡了过去。

    “哎?小姝?”大白狐狸见齐姝阖上了眼睛,它无奈的绕着齐姝走了两圈,然后轻轻一跃,便跳到了窝外面,轻轻嗅了嗅雪地里残留的味道,它转头道,“小姝,哥哥给你抓点吃的来,你别往外跑。”

    它也不管齐姝有没有听到,迈着腿便往不远处的小树林里跑去,在雪地上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而这些脚印很快便被大雪盖住了痕迹。

    齐姝再次醒来的时候,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仿佛就在它的身边,它一睁眼,便看到离自己的脸就差一点点的小鸟尸体。

    齐姝吓得背上的毛都险些炸开,整个尾巴都竖起起来了,毛茸茸的,看上去像是一团子棉花。

    “你干什么?!”

    “给你吃的啊……”

    大白狐狸显然有些茫然,它看着齐姝好一会儿,随后跳进了窝里,用鼻尖蹭了蹭这鸟的尸体,道,“小姝,这大雪封山,没什么猎物愿意出来,只有鸟吃了,其他的猛兽也都会出来猎食,最近我们要小心点。”

    齐姝往旁边挪了一下,这鸟的尸体实在是有些可怕。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齐姝终于接受自己似乎又变成了一只生活在野外的小白狐,而且自己还有个哥哥。

    她想起自己那位亲生哥哥,就忍不住想要摇头。

    齐姝和大白狐狸生活了一段时间,将周围地形摸熟悉之后,也开始自己捕食猎物了,偶尔会两只狐狸一前一后的夹击猎物。

    这山林生活,的确是解放天性,虽说天敌很多,凶猛的捕食者也很多,但是这野外没有勾心斗角,反而生活的舒舒服服。

    大白狐狸的性格的确很温柔,像是兄长对待妹妹一般的对待齐姝……听大白狐狸说,他们的确是兄妹。

    原以为日子会这样平淡的过去,直到有一天,齐姝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味,这血味似乎是有点熟悉,她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的时候,忽然看到大白狐狸往这边跑来,齐姝尚未喊出声,便见它顿住了脚步,深深的看了眼她后,便一转头又跑回了树林里。

    齐姝愣了愣,还未来得及反应,便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猎户的声音,大喊道,“这边有一只白狐狸!纯白的,难得一见!一定能卖上好价格!”

    齐姝虽然有了狐狸的身体,但是却拥有人的灵魂,她自然知道这群人心里在想着什么,而目光落在大白狐狸跑远的雪地里,发现上面有些淅淅沥沥的血迹。

    她哥受伤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齐姝知道这只大白狐狸就是她的哥哥,经过一番思考之后,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但是现在她哥正在被猎户追杀,而且还受了伤,齐姝现在才明白大白狐狸最后看她的那一眼,是道别。

    齐姝立刻爬出了洞穴,想要从侧面绕过去,然后去找她哥。

    却不想刚走没多久,便听到一声惊呼,道,“这里有只小狐狸!幸好我看到了,不然可就被马蹄给踩死了。”

    齐姝倒是想快速逃走,可惜被身后几人用弓箭拦住,这几人箭法都不准,齐姝如果乱跑,保不齐还真被射中一剑,只好待在了原地,待他们走进,就想逃走。

    反正这个距离,他们也没法快速搭弓放箭。

    她算盘打得倒是好,计划也没错,面前的确是三个人,两女一男,齐姝准备撒腿逃跑的时候,却不想被人看破了意图,直接拦住了去路,被提了起来。

    她无力的挥舞着爪子,虽然知道无济于事,但是并不影响她的求生欲。

    “你倒是聪明。”一声轻笑声自身后响起,齐姝身子一僵,这声音莫名的熟悉,它转过头,便看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面容,但是却给她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仿佛深入灵魂了一般,看到这人的时候,她的整个灵魂都产生了悸动。

    “本王倒是没见过这样聪明的白狐狸。”这人笑了一声,反手将齐姝牵制住,旋即抱在了怀里,道,“今日倒也算是幸运,获得一只雪狐,倒是可以养在本王的院子里了。”

    他便是当朝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

    “权势滔天”、“权倾朝野”这两个词,仿佛就是专门用来形容他的,听闻太宗在世时,曾形容他是“文可提笔安天下,武可上马定乾坤”的才能。

    新上位的皇帝倒也忌惮他,但是到底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毕竟这位摄政王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关于他的传说,就算是说上三天三夜,恐怕也是说不完的。

    而现在,这位摄政王正提着小狐狸,笑道,“收了吧,今日就这样,本王也算是收获颇丰,纵然夺得头筹又如何,难道能比得上本王的这只爱宠吗?”

    他既然这样说,另外三人自然不敢反驳的。

    齐姝一路都想挣扎,却被这人死死摁住,就在齐姝一转头,即将咬到他手的时候,这人忽然开口笑道,“你可得乖乖的,不然你的牙可就保不住了。”

    齐姝僵硬了一下,收回了獠牙,老老实实的趴着了……既然现在逃不出去,只能静待时机,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特别心慌,迫切的要看到那只大白狐狸。

    到了山下,群臣道贺,狩猎结束时,皇帝站在狩猎台上,笑道,“朕新得了一个宝物,乃是周围猎户所赠,朕拿出来,与各位一同赏玩。”

    东西刚刚拿出来,太监端着盒子从摄政王旁边过去,齐姝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混着极其浓烈的血腥味,她心中忍不住咯噔一声,焦急的探出了脑袋。

    然而,当她从摄政王的怀中探出头时,便瞧见这皇帝已经从盒子里取出了一块雪白的狐皮,上面还沾着鲜血,是一整块的狐狸皮,齐姝一眼辨认出了这是她的哥哥。

    齐姝登时就要跳出摄政王的怀里,却被他一把摁住了脑袋,不等齐姝挣扎,摄政王的声音便传入了她的耳中,他道,“别动了,等会被皇帝看到了,又得又麻烦……那个是你兄弟姐妹吧?如果你不想步入后尘,便不要动了。”

    齐姝果然不动了,她狭长的狐眸里掠过了深深的恨意,獠牙已经露了出来,只是可惜,还是略显稚嫩。

    摄政王忍不住诧异了一下,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眼怀里,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竟然如此通人性,本王都怀疑是山中精怪所化了。”

    齐姝眼睁睁的看着那块狐狸皮被当做战利品一般,被众人观看,他们向皇帝恭贺,而猎杀大白狐狸的猎户则是获得了一笔丰厚的赏金。

    狩猎结束后,齐姝被摄政王带回了王府之中,养在了王爷的卧室,这一样,便是三年,她也终于从一只幼狐长成了一只皮毛雪白的大白狐狸。

    跟她哥十分相似,甚至更加灵动一些。

    王府中人难得见到王爷这么喜欢一只小动物,于是对她非常好。

    王爷每次下了早朝,就会急匆匆赶回来抱抱他,也许是习惯了,被抱多了,自然就有安全感了。

    “皇帝还是猜忌本王……”摄政王坐在塌边,齐姝正趴在他的腿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他道,“猜忌便猜忌吧,只有他先动手,本王才有足够的礼遇去逼宫……这天下之主的位置,谁不想做?本王也是也看中了。”

    摄政王的狼子野心,朝野皆知。

    皇帝忌惮,却也毫无办法,只能明里暗里的威胁着。

    ———正在替换中,下面章节不用看,等待替换——

    他在走之前,转头看了眼那小店的名字,“小胡超市”,挺随意的名字,好记。

    清河湾小区,沈京顺着导航,连连绕了好几个弯,差点把手机给砸了,这才找着了地方,很普通的老小区,不少电缆线都露在外面,也没人管,楼房墙面上都是黑色的污渍,也不知堆积多少年了,只是还算是安静,估计居民都在家里呆着。

    这见鬼的天气,真是太热了。

    沈京埋着头在小区里走了好几圈,才在排序混乱的楼房里找到了第十二栋,他颠了颠背包,一头冲进了楼道里,才算是活过来一些。

    按照手机上的信息“清河湾小区12栋301室”,他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门牌号,破旧的楼道里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垃圾,沈京在跨过第八个空饮料瓶后,终于忍不住火气,一脚踢飞了拦在面前的第九个饮料空瓶,好像是可口可乐的瓶子。

    “咚……铛……”可乐瓶和墙壁撞击在一起,又掉落在地上,发出了连续的两声闷响。

    沈京有些挫败感,他什么时候沦落到将火气撒在可乐瓶上的地步了,深吸口气,转头准备继续上楼,却猛地顿住了,神色微僵的看着面前的玩意。

    准确的说,是一只蹲在楼道里的大狼狗,看家必备工具,绝对足够忠诚。

    这大狼狗一看就被人养的不错,见着沈京,竟不扑不叫,只是睁大着狗眼,死盯着沈京。

    这大夏天的,这样的温度,沈京后背竟然冒出了一层冷汗,他什么都不怕,唯独怕狗,特别是这种一看就很凶的大狗,年幼时被狗扑倒过,现在见着这种大狼狗感觉就跟噩梦似的。

    “你……”沈京刚说一个字,就闭上了嘴,脚步略后退了一点。

    他看到那巨大的狗子向他歪了歪脑袋,旋即龇起了一口锋利的犬牙,喉咙里发出微颤的低吼声。

    沈京不清楚这狗有没有栓链子,要是没有栓,他是绝对没法跑过这四条腿的凶物。

    即便心情非常不爽,他也没有要跟狼狗干起来的心思,也不想去打狂犬疫苗,他将背包从肩膀上取下,从里面取出了一根塑料袋密封的肉肠,“呲啦”一声,撕开了外面的密封袋,一股肉香味顿时冒了出来。

    “吃吗?”沈京晃了一下手里的肉肠,将这东西猛地朝楼上扔去,之间那大狼狗忽然一转身,往肉肠的地方奔去,扯起铁链子“呼啦”一声声响。

    哦,是栓链子的。

    但是有个什么用!沈京皱眉看了眼那大狼狗所在的楼层,三楼,301室和302室中间,不用想了,绝对是302室的人养的,这让人怎么过去?进个屋子还得拼着被狗咬的风险。

    他一转头回了二楼到三楼的中间拐弯处,随便找了个地方蹲了下来,从口袋里抽出了烟盒和打火机,点着了一根香烟后,夹在了两指间,垂头看着脚边的可口可乐空瓶。

    那大狼狗也就趴在了三层,盯着沈京,狗脸严肃,也不知道沈京怎么从一张毛茸茸的狗脸上看出了严肃两个字。

    “好狗不挡道,你倒好,直接挡门口了,是有仇不?”虽然楼道里阴凉一些,但是改变不了气温闷热的事实,不消片刻,沈京便抬手擦汗,后背大概全部湿透了,衣服贴在身上,黏腻的难受。

    大狼狗连叫都不叫一声,又趴了下来,甚至将狗头往前伸了伸,沈京偏开目光,不跟这玩意对视。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沈京低头看了眼,是他爸的信息,“到了吗?”

    “到了。”信息回复之后,如同石沉大海,再无回音。沈京等了一会儿,不断地亮屏黑屏,亮屏黑屏,始终不见他爸的信息回复,哼笑一声后,将手机塞回了口袋。

    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几个宋体加粗的大字“病情及医疗记录”,他将这玩意揉成了一团,将打火机打开,纸页遇火飞快的燃烧,不过十多秒,也就烧成了飞灰了。

    笑话,诊断书有个什么用,强制治疗?他没病,凭什么治疗?

    沈京狠狠的吸了口烟,从肺部走了一圈,缓缓吐出,感受着喉咙里的微熏感,冷笑了一声。

    “你主人什么时候回来?”沈京看着大狼狗。

    大狼狗继续趴着没声,狗爪子显得挺粗壮,尾巴耸搭在一旁,偶尔会动那么两下。

    “你那链子扎实吗?哥们,我看着有些慌。”沈京靠着墙壁,仰起头有些无奈。

    大狼狗伸伸脖子,爪子搭在了台阶边沿,它再往前蹭一点,努把力,说不定能把自己的狗头蹭到下一节台阶上。

    “几个意思啊?”沈京觉得自己也是无聊到发慌,居然在这里跟个狗开始唠嗑,“堵这儿就是存心不让人进去呗?链子栓紧了没?”

    大狼狗继续不吭声。

    “等着吧,”沈京皱着眉头拍了拍自己的背包,将刚刚蹭墙的白灰给拍掉,头也不抬的说了句,“你家主子真欠抽!”

    他没再抬眼看那条大狗,腹部传来叫声,带着拧着胃的感觉,让人不爽。

    “唉,”沈京无奈的叹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还有块西瓜,赶紧的拿出来啃了两口,西瓜已经不凉了,但是甜味绝对的够,几口下肚,终于缓解了一点胃部的绞痛感。

    几颗西瓜籽也被他吞下去了,习惯性吃西瓜不吐西瓜籽,三指宽的西瓜不过几口就吃的差不多了,待吃到最后一口时,忽然听到钥匙碰撞的细碎声。

    他顺着声音转头看去,正看到一人半靠着楼梯栏杆,左手指随意晃动了一下钥匙,发出细碎的响声,他穿着一身黑色T恤和牛仔裤,扣着个黑色的帽子,遮住了脸,只露出下巴。

    “有事?”

    沈京尚未开口,那人声音有些低沉的问道。

    “嗷嗷!”大狼狗一听熟悉的声音,立刻站了起来,欣喜的摇晃着尾巴,狠狠扯动了铁链,发出响声。

    “闭嘴。”这人随意训了一声后,直接迈步上了三楼,将大狼狗脖子上的毛揉了几把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302的门,解下了狗链子,拽着大狼狗进了屋子。

    直到门“啪”的一声响起,沈京这才猛然回过神来。

    这人……不就是那个蹲土坡上,叼着草根的混混头儿吗?虽然扣着个黑色帽子,但是这身独特的气场,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一种冷静和痞气混在一起的独特感觉。

    现在看来,还有些蛮横霸道。

    他站起身来,又想起来一件关键的事情,这人就是大狼狗的主人,302的居户,也是他未来的邻居。

    天气炎热,使人智商下降。

    沈京将西瓜皮装进袋子里,没地方扔,只能用手指勾着袋子,一手将背包拎起,单肩背上就要上楼。

    钥匙刚刚插进了门锁里,就听到身后一声“吱呀”,惊得他猛地回头,被那大狼狗吓得有些阴影,却见到一人穿着黑T恤,剃了个寸头,一只手端着半个西瓜,一只手扶着门把手,眼神定在了沈京的身上,唇角略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沈京觉得,如果忽略左手端着的半个西瓜,他会立刻觉得这人正在向他挑衅。

    “吃瓜吗?”左屿源看了眼沈京,皱眉道,“这楼道里对阿天都熟悉了,不怕它,我不知道你怕狗。”

    等等,沈京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绪,第一件事情,这算是道歉是吗?其实没必要道歉。第二件事情,阿天是谁?是那个巨凶的大狼狗吗?这么凶的玩意叫阿天真的好吗?首先一点也不小,其次这么凶样,跟美一点边都挨不上!

    槽点太多,沈京忽然有些语塞,闷了一下,“没事,都是邻居。”

    “你要长住?”左屿源说。

    “嗯,长住。”沈京看了眼左屿源,这人皮肤是真的白,鼻梁硬挺,下巴的形状非常帅,眼神很有威慑力,不像个普通的混混,从头到尾就差标注着“地头蛇”三个字了。

    “哦。”左屿源应了一声,啪的关上了门,震得沈京愣了愣,还没等他回头,这门又打开了,左屿源端着西瓜递给了沈京,“忘了。”

    干完这事,转身再次关上了门。

    沈京端着西瓜,看了好几眼,犹豫着要不要还回去,但是想了想那人的活像谁欠了他八百万的脸色,就打消了敲门的念头,“咔哒”一声拧开了门锁,一脚踏进了这个他从未来过,但即将要生活很久的房子里。

    屋里没他想象的那么脏乱,但蜘蛛网也不少,灰尘都能用来写字了,刚一推开门,沈京就被扑面而来的灰尘呛咳了好几声。

    “什么玩意?”他一边抹了把脸,一边看了眼左手的西瓜,觉得最上面一层大概也落了不少灰了,等会要吃的话,还得把上面一层给切了。

    手机震动的时候,沈京看了眼上面的显示“老爸”顿住了一下,想了想准备按下接听时,电话却被挂断了,旋即一条信息发送了进来,沈京松了口气。

    他挺不愿意和老爸聊天的,没什么可聊,三句话不到就能掐一块,更何况如今这个境地,只怕一句话都没法聊的。

    发短信更有助于矛盾的解决,至少不会对吼,更不会听到冷言冷语的威胁。

    “学校已经给你联系好了,周一就能正常上学。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积极配合治疗,等你改主意了给我电话,我不想听你解释的那些废话了。”来自老爸的短信。

    沈京勾着唇角看完的,不屑的将手机丢到了老旧的沙发上,弹起了一片灰尘。

    废话?他现在连废话都懒得说,没什么好解释!反正也不会有人听,爱怎么就怎么样吧!

    “你那链子扎实吗?哥们,我看着有些慌。”沈京靠着墙壁,仰起头有些无奈。

    大狼狗伸伸脖子,爪子搭在了台阶边沿,它再往前蹭一点,努把力,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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