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137

  顾廷宴偏过头,拉下的眼尾,让人看不清情绪,可林书是最熟悉他的人,结合今晚发生的一切,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心底隐隐有些不安。

  林书蹲在顾廷宴跟前,看着他衬在阴影里的脸廓,握着顾廷宴的手,轻声试探道:“阿宴,你听到我有喜欢的人不高兴了?”

  顾廷宴浑身的气息就跟炸了毛的狼崽子,连那哭过的眼瞳,都带着些许的猩红,猛地抬眼看向林书,反手紧攥住林书的手。

  那摄人的目光,看得林书心头陡然一跳,一只手的指骨被少年遒劲的力度,攥得都要裂开,疼得林书嘶了声,却见顾廷宴下意识惶然地松开,又转瞬着了魔怔般,使劲儿抓住林书的手,狠狠地盯着他,像是野狼盯上了猎物。

  “哥,我不许。”

  “我不许你喜欢别人。”

  顾廷宴胸口起伏,那声音似乎是咬着牙发出来的,像只受了伤的小狼崽,凶狠又无辜,还挺遭人疼的。

  即使手指快要被攥得裂开,林书还是宠溺地看着顾廷宴,伸出另一只手,揉了揉他松软的头发。

  “阿宴,哥迟早会喜欢别人,哥不能一直陪着你,你都十八岁了,不小了,不能耍小孩子脾气。”

  顾廷宴眼底划过一丝受伤,抿直的唇线,藏着少年咬紧牙关的倔强。

  林书似乎也看出了什么,自从顾廷宴十四岁以后,对他的接触,便开始异常亲密起来。

  顾廷宴会跟小孩子似的,对他搂搂抱抱;买指定的香皂和洗发水,晚上洗完澡,亲自给林书吹头发,睡觉也要抱住林书,闻着他头发上的香味才睡;吃饭绝不许别人给他夹菜,即使是公筷也不行,只吃林书夹的菜;在家不准小幺儿和彩凤碰他的任何东西,却从小喜欢穿他穿过的衣服,收藏他用过的东西,和他睡在一起。

  林书一开始还以为这只是普通小孩对家人的依赖,毕竟顾廷宴没有父母,从小便跟着他,在他的人生中,林书扮演着多重角色,可能会让还未有分辨能力的顾廷宴,产生了情感误解。

  可后来林书也明白了,没有哪个小孩,会屡次三番略施小计,只为了亲自己的哥哥。

  林书早就看破了顾廷宴隐藏在心底,不可言说的那一份感情,温柔道:“阿宴,你以后会遇到真正喜欢的人。”

  顾廷宴眸波微动,猛地看向林书,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哥,你早就知道我喜欢你?”

  林书没有说话,眸底却露出一丝怜惜。

  顾廷宴似乎是确认了林书的目光,才站起来,猛地朝着门口走去,急得林书骤然道:“阿宴,大晚上的你走去哪?”

  顾廷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似笑非笑地看向林书,道:“我为什么要走?既然你早就知道我喜欢你,那就好办了。”

  林书心头陡然一紧,阿宴的眼神变了,这让他很不安。

  顾廷宴目光紧锁住林书,走过来猛地拽住林书的手腕,“哥,我喜欢你。”

  这句话太直白了,没半点掩饰,如一簇烟火,轰然在林书的心底炸开。

  林书心底又酸又软,最后却只能无奈地看着他,“阿宴,收回这句话。”

  顾廷宴凑近道:“哥,难道你不喜欢我?你不喜欢我,你会允许我亲你?你不喜欢我,你会允许我对你——”

  话音未落,顾廷宴大掌落在林书的腰上,按向他怀里。

  林书被迫踮起脚,热烫从少年的指尖穿透单薄的衣料,恍若烙印在林书的腰上,让他有片刻的失神,可更令人窘迫的是当他们胸膛相贴,夏天单薄的短袖,根本无法阻拦那层热度的传递,林书甚至能感觉到那挺薄的腹部,正因少年隐忍的怒气而收缩。

  “阿宴。”

  林书偏过头,无法接收来自头顶上方少年热烈的眼神,那如火焰般燃烧的眼神,太过炫目,他无力承受。

  林书这样受制太过难堪,可他不忍心对眼前的少年做出任何事,便是连一巴掌都舍不得下手,一句狠话都不舍得说。

  林书叹息地摇头,“阿宴,是我错了,我早该发现的,早该制止的。”

  不知是哪个字眼戳中了顾廷宴,顾廷宴脸色黑了一度,搂得林书更紧了几分。

  “哥,你认为我喜欢你是错了?难道我对你的喜欢这么难以启齿?”

  林书看着顾廷宴的眼睛,这个他从小养大的孩子,再是如何发脾气,也恍若点不燃他心中的怒火,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对阿宴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阿宴,你喜欢一个人没错,即使你喜欢一个男人,我也支持你,可是你不能喜欢我,我是你哥。”

  “人一生一死,不论在世上怎么活着,都是他白赚来的。所以你想要怎么过,我都不干涉。可我总能干涉我的心,不让自己喜欢你,不让你因为我而错下去。”

  顾廷宴凄惶地笑了,蓦地松开林书,脸上是藏了几年的感情被人撕破的难堪,和那份不可言说的情意。

  “哥,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顾廷宴无声地苦笑,猛地拉开房门,在林书急欲破口而出的话语前,大声道:“哥,让我一个人待会。”

  林书望着门外的身影,心底也像是被撕了一道口子,无声的泪滑落眼角。

  “阿宴,我养大的阿宴,我怎么舍得让你难过,你想要什么,我都想给你,可唯独这件事不行。”

  “对不起,在你以后的人生中,我做不了什么,只能陪着你哭,陪着你笑。”

  顾廷宴只在云峰村待了一天,便坐车回到了省城,林书在家里安置分配下来的几亩地。

  六亩地林书都打算种上果树,因为他不常在家,种田也不划算,还不如弄成果园,一劳永逸。

  陈发春不打算再出去了,因为秦慧娘身体不太好,前几年还检查出来是胃癌,陈发春为了照顾秦慧娘,就打算留在家里。

  陈发春见林书将分配下来的地都种成果树,也想这么干,被林书阻拦了,且不说林书不常见在家,而陈发春竟然要在家里定下来,那就得种点粮食。粮食短期效应高,半年就能收割,也能糊口,多余的粮食,还能卖钱。可种成果树,且不说要得三四年才结果,才能看到收成不说,回本还有风险。

  老百姓刚从大集体解放,对于土地和粮食那是当作命根子,土地就是拿来种粮食,老百姓心底才满足,这已经成了老百姓的一种情怀。要是这个时候,谁想要老百姓转让承包地来种点其他什么,那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林书给谢有酒打了一通电话,谢有酒即使再忙,听到林书需要帮忙,也义不容辞,连忙停了手上的活,买了树苗给林书带回来。

  大伯一家和陈发春一家都来帮忙,林书又请了生产队的人,花了好几天时间,很快在几亩土地上都种了果苗。

  果园外面围上了篱笆和铁网,又请人修了在几亩地周围开了可以通车的小路,等伺候完果园,也一个月过去了。

  为了照顾在县城读最后一年高中的小幺儿,林书一直待在家里。眨眼间,也到了过年,瑞雪兆丰年,每逢寒冬腊月,大雪便覆盖了云峰村,一眼望去,皆是银装素裹的世界。

  今年政策好,大家伙都高兴,好几家都去供销社买了烟花爆竹,一到小年夜,就开始放起了鞭炮声迎新年。

  这过年多了一件喜庆事,慧娣要结婚了,三伯早知道林书回了村,也让人给林书送了一张请帖来,林书当天跟大伯一家,去了三伯家。

  六七十年代,在大浪潮的影响下,是不允许去城里打工,除非是走特殊渠道,如今包产到户,粮食经济好转,城里的工厂也开始面向农村招工。慧娣便在今年在城里找个份服装厂的工作,又在服装厂里认识了厂里的职工小刘,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也该嫁出去了。林国强只剩这么一个女儿了,再怎么也要好好地办喜宴,请了十里八乡的亲戚上门喝喜酒。

  村里谁家办喜事,全村人都来帮忙。唐翠花早就撸起袖子,在洗碗洗菜,林国胜也帮忙打下手,林书和林卫星几个手里的活也没落下。

  七十年代流行四大件,其实即使是流行,村里也不是谁家都能置办得起,为了放点喜庆的歌助兴,林书还将刚买回来的收音机拿来用了。

  林书拿了一盘从省城带回来的流行乐磁带装进收音机,播放过后,周围的小孩都兴奋地围拢上来,播放的是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林书听得入了迷,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久久不能回神。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下,林卫星笑着道:“狗蛋儿,你在想什么呢?叫你好几声了。”

  林书回过神,笑道:“什么事?”

  “三伯说借你的自行车送亲。”

  “行。我回去取来。”

  林书回头往路口走,林卫星皱眉追上来,“狗蛋儿,发生什么事了?你的脸色不太好。”

  “没事。”林书笑着摇头,转身就走了,还没到家的时候,站在小河岸边,就看到柴门开着,里面传来彩凤的笑声。

  彩凤和阿宴回来了。

  林书脸上舒心一笑,焦急地往跑过石桥,打开柴门,却只看到彩凤和小幺儿两个人。

  林书心头陡然沉到了谷底,脸上的笑容却再也无法绽开,呆愣地站在门口。

  彩凤正和小幺儿说话,听到动静,转身兴奋地就要扑过来,“哥,我回来啦。”

  林书淡淡地抱了下彩凤,急忙走到屋内,找了一圈,又跑向门口,看着院内的彩凤,声音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委屈。

  “彩凤,阿宴他怎么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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