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后记68

  这是我第一次把人救回来。

  打完了这句话后觉得有点不精确,因为整篇不比番外,是个开放性的结局,所以不如说是我第一次试图把人救回来。

  晋江水翊汐,写文十五年,劣迹斑斑,臭名昭著。以前最大的爱好是写BE,最擅长的是写死人,杀人不眨眼,曾经创下一章连发四个便当的记录。大约16年的时候,和当时的两个朋友组了个群,结果聊着聊着两个人忽然都开始批|斗我的杀人爱好,说人是不能轻易死的,用角色的死亡来推进情节的作者都相当差劲。

  虽然现在回忆起来好像是一段很有趣的对话,但当时的我很受冒犯,很不高兴,这种不高兴直到今天还能回忆起来。小时候嘛,脸皮薄,爱面子,容易害臊,也小心眼儿,记了这么许久。

  但被指责完之后,确实反思了一下,于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再乱杀原创配角了。不过,原著该发的便当依旧发,多多良和塞德里克都没能逃过他们命里的那一刀。

  再后来,年纪大了,对一切都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有了这一篇文。

  前阵子和朋友开玩笑,她说日本男人和英国男人我都不救,偏偏救下了中国男人,汐老师挺爱国啊。我说那可不,咱可是未来人民教师,学科五大核心素养里可就有家国情怀呢!

  其实是巧合,不关国籍的事。写文章确实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其实我在2018年的时候就构思好了这篇文章。

  那会儿我还是个大三学生,写完《捕风》后先退网了半年准备保研和考研。当然是没怎么好好准备,也没赶上人人爱工作的好时候,报考人数严重超标,跨专业保研失败,留在了自己系读研。其实没什么区别,但当时顺风顺水惯了,觉得可太他×的丢人了。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写点开心的,于是构思了一个小姑娘把伞哥救回来的故事。

  那时我躺在本科宿舍的床上,和室友小欣都大半夜不睡觉,我把整个故事给她捋了一遍。那时候的故事和现在写出来的还有点差别,比如当年的顾熙华还叫顾灵茜,比如当年的伞哥其实喜欢过宁萱姐姐,比如当年的宁萱姐姐自杀了,被伞哥救回来,最后被顾灵茜施了失忆术才得到救赎。那时我刚看完房思琪的故事,满肚子义愤填膺的想法,宁萱的故事的色调要灰暗许多。但结局倒比如今要明确一点,顾灵茜一觉醒来发现世界变了,冲到嘉世去撞见了伞哥,搂住伞哥的脖子大哭一场,说你妈的苏沐秋我再也不放你走了之类的话。

  其实如果女主是宁萱姐姐的话,我反而可能不会把伞哥写活。我希望自己的每篇文章都能有人得到救赎。宁萱确实得到了救赎,成为了凌霜。但是,伞哥不回来,不管是顾灵茜还是顾熙华都没有办法得到救赎。我想让她赢,我想让她和他都得救。

  写完了当初的故事梗概,我个人感觉那时的故事比现在要年轻一点。当年文案上的BGM还是宋黛霆翻唱的陈粒的《不灭》;如今若给我机会让我挑选,那必然是《追梦人》和《天若有情》二选一。从BGM的更改也能看出文章风格的微妙变化。

  当时的我问小欣这个故事咋样,她说挺好,就是宁萱姐姐那一段不太好写。我说是的,我得再想想。所以我19年开了文案,但一直没写,一想就想了三年。

  硕士的三年可真是无聊的三年,被疫情搅得哪里都去不了,于是居然真的只能读书、写文章、搞实习,找工作。2021年11月16日,倒霉了一整个星期的我见完阳明中学的校长,顺利挤走男生得到了工作,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觉得看什么都是美的。这所学校相当年轻,和我同岁,但是却已经有两位青春文学作家毕业于此。可能现在已经不太为人所知,但是却几乎是我们这一代小姑娘的青春集体记忆。我早期的文风很受其中一位的影响,她给自己的两所母校化了名,写进了小说。于是我学她,给自己的母校起名光远中学,让笔下的很多人物去读书了。在这篇文章里,我直接使用了她起的校名,聊表致敬,希望没有冒犯。虽然我已经不喜欢她了,但是还是得承认她在我晦暗青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扮演了我的灯塔。面试的时候,我拉着同来的萧萧和源源逛操场,我们踩过一地黄金灿灿的银杏叶,我笑着问,诶你们说,这所学校是不是有文脉?萧萧补充说,青春文学的文脉。于是,三个人里唯一一个25岁了似乎还在青春文学里打转的人打跑了狗男人,留了下来。

  话题扯远了,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我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乘车回家。我家楼下的一条黑暗料理街那会儿刚开一家新的奶茶铺子,从街头到街尾前前后后总计开了六家奶茶店。新店做活动,剩下的五家也不甘示弱地第二杯半价。我本来只是想买糖炒栗子,所以才提前一站在黑暗料理街下车的,没想到糖炒栗子不卖了,我便只能选了某家第二杯半价的店去买栗子奶茶。我坐在店里等奶茶,发现奶茶店里放的歌还怪好听的,又很耳熟,于是掏出手机听歌识曲,音乐软件告诉我这首歌叫《追梦人》。后来我才知道粤语版就叫《天若有情》,我还就此给顾熙华起了个独属于苏家兄妹的小名——小晴。当时的我戴上蓝牙耳机,端着两杯奶茶,一边往回走一边循环听歌。回家后捧着奶茶打开电脑,久违地点开了属于同人文的文件夹,光标在《雨天的尾巴》和《不灭》之间上下游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在《不灭》上停住,双击点开。

  其实不管是《不灭》还是《雨天的尾巴》都是很难写的,因为有《捕风》。当初没给《捕风》写后记,因为觉得没必要,整篇文章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后记了。几年过后,才发现她给我之后的写作造成了多大的麻烦,作为创作者也确实该站出来说上两句。我笨口拙舌,但前两天读卡尔维诺的时候难得地和大师心有戚戚,于是摘抄如下:“这是我写的第一部 小说,差不多也是我写的第一个作品。今天能就它说些什么呢?我要说:最好从来不要写第一本书。只要一个人还没有写他的第一本书,他就拥有自由。写作者一生中只能享用一次这样的自由。第一本书将给你下定义,而在现实生活中你还远没有被定义。这个定义你将背负一辈子,你将尽力去确认它,或加深它,或修正它,或否认它,但永远不能不去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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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后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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