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刑不上大夫(3/3)

 田令荀还在给刘方玉守孝的期间,虽然替曹氏赎了身,却不敢明目张胆的带回家中。只能找了处小院暂时将曹氏养了起来。

 那田令荀多少还是在乎外面的议论,所以去曹氏那里的次数并不频繁。但曹氏自窑子里养出的胃口,岂是田令荀一人能够填满?

 李从达的一名手下正巧居住在曹氏所住小院的旁边。那人身为皇城司的吏员,年轻体壮之余,还透出一股浓浓的男人味儿。很快曹氏就耐不住寂寞,主动勾引他。

 曹氏听李从达说到一半便跌坐在地,眼泪哗哗往下流,从微微的抽泣,到低声的痛哭。

 “皇上,小女子冤枉!我好不容易从茗翠楼得脱,又岂会不珍惜自己的夫君?明明是那贼人看到我独居,色胆包天强要了我。我怕夫君会因此嫌弃我,所以才隐瞒下来。”

 “哼,一个娼妇不守妇道有什么奇怪的?如果你和那人没有私情,又怎么会将刘家的事情说给他听?”

 李从达冷声打断女子的辩解,转而对众人说道:“我那手下和这贱妇在一起的次数远远多于田令荀,这贱妇的孩子根本就是个野种!”

 曹氏听到李从达说她的儿子是野种,疯了一样扑向对方。然后被李从达一脚踢了回去,跌在地上不停的哭泣。

 “皇上,我的孩子真的是我夫君的。那恶人一直纠缠我,我好不容易才哄得他戴鱼鳔,所以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而且小女子从来没有跟那人提过夫君的家事,我是冤枉的,呜呜呜……”

 众人都被这件刘家争产案背后的隐情和转折弄得一时无语。皇上刚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却越来越觉得恶心和厌烦。

 “安相、冯相,你们觉得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啊?”

 安重晖略一思索说道:“陛下,曹氏的儿子能否继承刘家的家业,一来取决于刘方玉是否为人所害,二来取决于曹氏之子是和谁人所生。”

 “李从达手中的口供不足以单独取信,臣觉得应该依曹议所言,取出刘方玉的尸骨鉴定。”

 “而田令荀的尸首已经弃市,沥骨验亲的方法已经无法实施。但李从达的手下健在,可以用滴血验亲替代。到时曹氏之子是否能够继承刘家财产自然可知。”

 皇帝批准安重晖的建议,叫来与曹氏有染的那名李从达的手下。一验之下,那人的血液与曹氏的儿子无法相容,看来曹氏之子还是应为田令荀所生。

 对于两人是否通奸,一说曹氏主动勾引,一说对方强迫,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皇上提出曹氏尚有孩子要抚养,便都不予追究。

 这时,枢相安重晖再次出言道:“陛下,刘方玉的尸骨检验尚需时间,但此案还有一人可以立刻处置,那便是皇城使李从达。”

 “其要么伪造证据,要么私藏口供,其罪一也;是否施计侵占刘家财产纵有不清,但他非法禁锢他人属实,其罪二也;指使曹氏勒索他人,其罪三也;动用皇城司行抢劫之举,其罪四也。数罪并罚,请陛下明断。”

 “噗通。”

 李从达听见安相要治他的罪,立马跪在地上求皇上原谅。

 并声称口供绝非伪造,田氏等人的死也未受到口供的影响,其罪轻也;同时他也绝没有禁锢和勒索他人,这些都是他人所为,罪不在他;另外他拦截曹氏是为了帮助曹议取回黄金,是出于好心,不应获罪。

 冯黠明白皇上喜爱李从达这个侄子,不忍心治他的罪,便出言替其辩解道:“李从达的解释也并非没有道理。况且礼记有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陛下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青楼女子伤了骨肉亲情。”

 “此案还涉及我表弟曹议,难道他也是不用顾及的庶人吗?”

 李从容听到冯黠出言为李从达辩解,愤然道:“东汉郑康成郑公曾注云:刑不尊大夫,不论愚贤者犯法,其犯法,则都应在有司惩处,皆在刑书。请将李从达移交有司惩处!”

 “况且按《孔子家语》所言,刑不上大夫只是以礼仪教育君子,并非是犯罪也不予处罚。如有犯罪,不必定其罪名,令其自行请罪。如果犯罪重大,令其跪拜自裁。那么请李从达自裁吧!”

 “这……”

 冯黠被李从容憋得一愣,心中不由觉得皇子喜爱儒术也并不都是好处。

 皇帝这时出言说道:“从达的罪名还没有认定。况且就算有罪,从容你作为弟弟也不应该叫自己的哥哥自裁。”

 李从容见父皇指责自己不睦,连忙俯身告罪。

 安重晖却突然出言道:“陛下,今年上巳节,李从达僭越登上龙床已是死罪。陛下当时以其酒醉为由,仅让其自省。如今看来他并未自省。此次连带上次之罪,臣觉得可以赐死了。”

 安重晖的话仿佛一锤定音,将皇帝和冯相想说的话都堵在了嘴里。李从达更是被吓得跪在地上发抖,场面顿时变得针落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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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刑不上大夫(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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