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59(2 / 2)

  次日,第三人称准备和渣男李志分手前,犹豫了下,决定先和李志前妻沟通一下。

  毕竟要找李志对质,手里的信息越多越好,她也想知道,李志能过分到哪种地步。

  至于第三人称为什么会有李志前妻的联系方式,第三人称也觉得很意外,当初她和李志父母见面,得知两位老人还住在村子里后,便劝李志把父母接来城里住,只不过被三个人拒绝了。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资还不足以支撑一家在城里生活,两位老人也解释自己一辈子生活在村里,暂时不想离开,当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称结婚后,会过来帮忙照顾孩子。

  第三人称听罢便决定平时多给两位老人买些东西,而李志父母网购地址信息上的联系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时,第三人称觉得经常拜托对方拿快递很不好意思,因此给对方寄了不少礼物。现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烦什么麻烦?

  女人看到来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机号时,就知道对方是谁。

  接通电话后,不等第三人称开口,女人便将自己和李志之间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简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烦了,就和女人见了一面。见面后双方都对彼此很满意,就同意了这桩婚事。

  女人觉得李志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人,未来不说前途无限,肯定比在村子里好,所以连彩礼都没要。婚后,女人也像村子里其他女人一样,生孩子、带孩子,在村子里照顾公公婆婆。

  至于离婚,是女人提的,因为她在一次机会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里还有一个女朋友,而且是毕业就准备结婚的那种。

  当时女人懵了,那她算什么?免费保姆?

  女人刚得知这件事的时候,也想过要讨回公道,毕竟他们是一个村子的,李志总归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讨回公道后呢,她还要继续和李志保持婚姻关系吗?

  想明白后,女人干脆利落提了离婚,只不过要求孩子必须判给自己,而且李志每个月必须按时给抚养费。

  虽然李志父母不愿意失去这个免费保姆,但李志这个时候已经毕业了,为了不耽误下段婚姻,两人很快就离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没想过要赖掉每个月3000的抚养费,毕竟再怎么说那两个孩子也是他的儿子。

  第三人称有些意外:“我们不是情敌关系吗,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这些?”

  “就当是这么多年你送礼物给我的报酬吧。”女人淡淡道。

  这也是当初女人下定决心离婚的关键。

  丈夫出门在外,连送给自己的礼物都是别的女生准备的。

  而且李志竟然还敢恬不知耻说礼物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这样的人就算以后有出息了,也是个白眼狼。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