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上):记忆中为数不多的光38(1 / 2)

陈明伟离家出走以后,卫华便搬回了娘家住,于是,淑敏原本让女儿分房的计划也被搁置了。一眨眼就到了1994年的春节。因为正月初一这天,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所以这个春节因为陈明伟的出走,使得卫华显得似乎孤儿寡母了一些,除此之外,她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和以往那些年一样,卖肉的摊位仍旧营业到大年三十晚上李家都吃完了晚饭。

春天过去以后,仍旧没有陈明伟的任何消息。虽然大家仍没有放弃对他的寻找,但随着理智的逐渐增强,李家人对一个抛妻弃子离家出走的大男人,已经日益淡漠了,甚至于每每提到这个人,李则澎总是愤愤地说:“死到外头才好了。”于曼芝则忧虑万一陈明伟真的不回来了,卫华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当然事情并不都是坏的,至少假如真是如此,“李莘”就真的成了李家的孙子“李莘”了。对于淑敏而言,也并不是看不出来婆婆有这个意思,三番两次地提醒卫国:“只要你妈敢给李莘改姓李,我就敢给李菁改姓郭!”

在广州生活了两年的卫红夫妇赶在当地炎热的夏天到来之前回了家。虽然知道母亲可能并不十分欢迎他们的出现,但卫红猜想,她们母女的矛盾也不会像刚结婚那时那么激烈。沈启生兴致勃勃地告诉卫国父子,他和卫红在广州不止简单地学习了两年的机械制造,也学习了那里正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创业者的经验教训,计划他们回来以后也不再进厂上班了,准备自己创业。大家听了以后都觉得这件事不靠谱。

虽说最近几年厂里的效益时好时坏,但至少每个月到天就按时发钱,别的不图,上班不就是图个稳定啊,铁饭碗!再说了,效益再不好,厂里不照样夏天发茶叶,冬天补助烤火费,厂里发的手套和肥皂连家里都用不完。厂里每年再搞几次大型的体育活动,只要参加,最差也是块香皂,好的还能得个毛毯、毛巾被什么的。是,当工人是辛苦,像卫国和淑敏的脸上和手上隔三差五就被铁屑崩到,烧出一个疤印,但那只是劳力不劳神啊,到点上班,到点下班不用操心。就算有夜班得熬夜,那家里的不锈钢锅铲、饭勺、菜刀,不上夜班能做得了吗?擦车擦鞋的棉纱、铜线、成卷的电表保险丝,没工作哪个不得花钱买?卫华干个体是挣钱多,但她照样整天风吹日晒的,在那个铁皮做的售货亭里,夏天把人蒸死,冬天把人冻死,更何况她整天用的这些棉布棉纱,不也都是从娘家拿的?创业能有这样的福利待遇么?干得好了还行,那要是赔了呢?

但是想归想,于曼芝的态度是这个女儿的事,以后绝不再管,男人是她选的,路是她自己要走的,有钱了她跟着享福是她的命好,没钱她跟着吃糠咽菜与她无关。李则澎虽然最疼爱这个女儿,担心女儿日后受苦,但是老伴不发话,他不敢表态。卫国作为大舅哥,也只能把好的坏的都说说,不好提出反对或赞同,毕竟人家也没有找他借钱,最后只说了句“呵,反正你们想好,要是想好了,那走着看看呗”。

不知是担心卫红向自己借钱,还是真的下定决心要买房子,卫华在此后不久便花了16万现金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二手房,让淑敏羡慕不已,感叹卫华还真是有钱。卫国不无讽刺的说:“那是,结婚前也没有给家里花过一分,结婚的时候她自己攒的好几万全带走了,哪像咱,一结婚先把房子都翻新翻新。这些年他们一家三口一天三顿都来这吃喝,也不交一分钱的生活费。去她那儿买肉,一分钱不少收,收完再回来吃,想不发财都难。”淑敏听着卫国的话,是的,他们夫妇两个结婚以后不仅花钱盖了房子,每个月还如数交生活费,有了女儿以后,虽然女儿的生活费没有另收,但婆婆一直对外说的还是孙女是她养大的。虽然这些都让她心里很不平衡,但是如果把卫华换做她,卫华的这些做法她自己也承认做不到。既然自己做不到,就不用再比较了。“谁让你是个儿子呢!”她最终这样对丈夫,也是对自己说。

过了暑假,陈李莘就该上小学了。于是这个夏天即便炎热,于曼芝还是跑前跑后忙着外孙户口和上学的事。对于李菁,也没人管,淑敏和卫国白天都要上班,反正这孩子放假以后整天就是躲在家里不出门,在家和不在家也没什么区别,用不着管。

快开学了,李菁的作业也差不多写完了。这天快到中午时,摊着作业本的李菁正在出神地看向窗外。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或许又在吵架吧,她想,痛痛快快地打一架才好呢。忽然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仔细一听,是二姨。又听见一个男人和奶奶打招呼的声音,是二姨父!

李菁欢欣雀跃地开门,喊二姨和二姨父进屋坐。艳敏牵着方媛站在屋外说:“不进屋了,你锁好门跟我们去姥姥家吧。你妈让我来接你。”

“你们来这屋坐吧!”于曼芝满脸堆笑地对艳敏和方阑平说。

“不坐了姨,我们中午把李菁接走了,你不用做她的饭了。”艳敏也客气地回答。

“看这方媛都长这么大了,养得真好,白白胖胖的,可比李菁小时候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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