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二次辩论,重大转机!(求追读,求投资、收藏)54(1 / 2)

张伟话音刚落下之后,听到了旁听席上群众的稀稀落落掌声。

内心还是感到有点意外,

也或许,

“社会一般人的观点”这一刻正在具象化!

正如常言道,好的裁决,必须经得起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

在审判权超然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既不能不为多数民意所“劫持”,又要得出的裁决,也不会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太远!

罗老师看到刚才的张伟的表现之后,先是微微一笑,而后对着大家说着,

“现在照这样下去事情应该会有所转变。”

“刚刚看到大家提出了什么是无限防卫或者特殊防卫呢?这俩名字不同,但是含义一样的!”

“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换成人话就是,针对特定的暴力性犯罪,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即防卫人拥有无限防卫权。即为所谓特殊防卫。”

“特殊防卫相对于正当防卫,有两个不同的点,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具有明显的法定暴力性。像刚才法条所说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程度差不多的犯罪可以适用该条款;”

“二是防卫手段和程度的无限制性,这个意思就是,不需要像正当防卫那样点到而止,不能超限。意味着一旦适用了特殊防卫,干就完了,这也是法律就赋予了防卫人无限防卫权。”

罗老师刚话音刚落,也趁此机会刚呡了一口茶。

这时,直播间的网友纷纷开始刷屏。

“原来如此,谢谢罗老师。”

“学到了学到了,下次要是我也遇见这样的事儿,干就完了!”

“笑死,刚才张律师,提了一嘴新传,啊,新传的真的深受其害啊!”

“罗老师,刚才张律师的辩论中,反复提出的‘社会一般人观点,’是什么意思呢?”

罗老师边拿着茶杯,将头探向摄像头,刚好看到了那条评论。

“这个网友的问题问的好!”

“何为社会一般人的观点呢,那么我简单解释解释一下!”

“就是我们大多数的普通人,不需要有着特定领域有专业技术或经验的人。”

“就是,我们常说的按照常理出牌的人!”

“举个例子,强奸罪中,如果被侵害的人,今天刚好来了经期。按照‘常理出牌的人’,应该会说,咦真晦气!算了,你滚吧!”

“而‘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会说,我更兴奋!照上无误!这种老六行为,就不是社会一般人之所为。”

“好了解释这么多,相信大家都差不多理解,现在我们再看看庭审吧。”

“在交替辩论的时候,一开始控方律师林耀东定性为故意杀人!而辩方律师张伟,凭借着自己多变的打法,硬是将其拉到了无限防卫,即正当防卫的角度上来!”

“我预计一会儿,还要进行二次辩论,但是庭审的焦点上,可能会变一下,但是具体会变多少,还得看合议庭那边的意见!”

……

“咚……”钟正义敲响了法槌!

“好!刚才听了控辩双方的第一轮的交替辩论,现在我们准备开始二轮交替辩论。”

“经合议庭决议,本次二轮的辩论焦点为,被告人蔡洋洋是否成为防卫过当致使被害人死亡!”

钟正义的话音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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