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抄袭案实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判了!78(1 / 2)

书记员听到了林清泉的话之后,

立马朝着大家喊道,

“请全体起来!”

“唰唰……”众人又是一阵齐刷刷地站起来!

不一会儿所有人的目光再次向审判长林清泉处聚集起来。

“原告:魔都微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魔都市……,法定代表人:李云飞。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伟、黄莉莉(实习律师),魔都张伟律师事务所。”

“被告:鹏城市企鹅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鹏城市……,法定代表人:马上冲,委托代理人:赵德汉,鹏城市企鹅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肖钢玉,帝都天伦(鹏程)律师事务所。”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是,对于被告企鹅的自家飞信抄袭我方的微聊程序,结合我方经济损失、以及侵权人以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还有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要求企鹅赔偿金额为6896740元整,人民币大写为陆佰捌拾玖万陆仟柒佰肆拾元整。”

“二是,针对企鹅利用滥用市场对于我方采取限制流量端口,封禁链接,强制签订我方签订不公平协议等多种方式,已经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是,企鹅自退出飞信以来,就长期雇佣网络水军对我当事人的微聊产品进行诋毁和谩骂其抄袭你方的飞信,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当事人产品的正常营收和产品声誉!结合现有的品牌价值和去年营收情形,现要求企鹅赔偿我方当事人987682元整。本案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法庭辩论结束前,向本院临时增加的诉讼请求:针对被告的抄袭造成我方的经济和商誉价值的损失之外,又因其雇佣大规模网络水军对我当事人的诋毁和诽谤,现要求企鹅签下日后不再抄袭微聊的协议之外,还应在其自家平台,以及所有平台的账号发表道歉声明,核心内容就是企鹅抄袭了微聊,……”

“被告辩称:”

“第一,原告方认为,我方抄袭他们的微聊程序,从目前我所掌握的证据来看,尚未有绝对的证据来表明我方抄袭了微聊,请合议庭予以驳回!”

“第二,原告方认为企鹅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我所掌握的材料来看,上个季度微聊的市场占有份额还略高于飞信,所以,对于原告方这一诉讼请求。我方不予认可,请合议庭予以驳回!”

“最后,对于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纯属无稽之谈一派胡言,请合议庭予以驳回!”

“原告提供证据如下:”

“争议焦点一的证据:”

“证据一:用户界面(UI)代码:包括布局文件(如XML)、视图代码、样式表(如CSS)。”

“证据二:微聊和飞信多项相似性的鉴定报告。”

“证据三:微聊程序的初始化加载java代码;”

“争议焦点二的证据:”

“证据一:企鹅公司的最近一个季度的业绩报告。”

“证据二:华夏今年的《移动社交通信季度报告》;”

“证据三:针对企鹅不同时段,不同对象下,对于微聊的采取不同措施的限制和打压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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