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难道我强奸我自己,算犯罪?(求投资,求追读、收藏)30(1 / 2)

张伟说出“如此挑衅”话语的时候,

对面的龙菲菲也是给气炸了!

不是?他是什么意思!?

这是在侮辱我的法学水平,还是侮辱我的人格?

龙菲菲立马对着张伟破口大骂道:“对面的实习律师,你也配在我面前说法学水平?审判长,对方律师无端攻击、侮辱我的个人人格和品格。我请求依据庭审有关条例,将对方律师驱逐出法庭!”

冯建国见状,啊这,原告律师咱突然“变老六了?”

场面开始有点失控了!

立马敲响了法槌!

“咚……”

“原告律师,请遵守法庭秩序,注意自己的言行,警告一次!”

张伟看了看现在的场面嘴角也是微扬了起来。

看来对面的龙菲菲的心理防线已经失去了基本的控制了。

难道张伟不知道,刚才的话会招致法官的警告嘛?

知道!但是就敢!

顶着一个警告,让其心态爆炸,不也是方便自己下一步的计划嘛?

当然,从对方的反应来看,已经完完全全被自己给带入了特定的节奏内!

就是“掉坑了!!”

在冯建国的话,说完之后,张伟也知道时机已到,发起总攻的时刻开始了!

调整了自己的领带,随着姿势摆了摆头。

“首先,我想说的是,对方律师已经倒置了因果关系,正是因为被告林清霞和对方律师龙菲菲的唆使和教授之下,比如提供“只要你丈夫签订赠与协议就好,或者在房产加名字”的方法,这是因;才有了原本属于我代理人徐明个人财产被通过合理规则变成了公共财产,这才是果。”

“其次,变成了公共财产之后,被告也开始了进一步的计划,目前按照法定程序的登记要件,被告方林清霞,已经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变成了公共财产,构成了诈骗罪既遂。”

“再者,不能以切实分割公共财产作为既遂的标准,而是以将原本私人财产变为公共财产作为既遂的标准,更能有利打击犯罪,恢复原有的社会秩序。类似于已经偷到了的钱,偷到(控制)即为既遂,而不是考虑自己怎么花……”

“最后,我想回答被告方律师刚才的那个问题,当然不存在自己诈骗自己,类似于雇人将仇人给强奸了,而后雇人不小心强奸了自己,难道我强奸自己算犯强奸罪既遂?客观上只能是未遂……”

面对着张伟如此层次分明,论证有理的输出。

龙菲菲的心理防线算是彻底崩溃了!

上学的时候就是因为刑法学不好,才选择了婚姻家事这种小法。

没想到之前挖下的坑,现在真的是摔了一个大大的跟头!

而一旁的林清霞也意识到不对劲之后,一个劲的拉着龙菲菲的手摇晃着。

“龙律师,怎么办,你快说话啊??!!”

龙菲菲此时犹如失了神一般,任凭林清霞怎么叫,嘴里都说道,“你镇静一点,不要慌!”

林清霞此时已经想真TM骂娘了!

让我镇静?自己刚才怎么回事?

说好的自己能搞定的?

现在怎么落得这样的场面。

“咚咚……”冯建国敲响了法槌。

“请问被告律师对于刚才原告的举证如何回应,或者说,你所提的郁抑症和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请说明!”

没想到,徐明终于急跳脚起来,大骂道:“我看是她分不到我的房产才郁抑的吧!!你个死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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