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中平二年,起程出征103(1 / 2)

中平二年,二月十五。

并州,雁门郡,马邑城外。

大纛迎风飘扬,兵马整装待发。

聂辽策马缓行,深邃的目光缓缓从赵云、典韦、高顺、赵风、夏侯兰以及褚燕脸上一一掠过。

在他的一众部下身后,是厉兵秣马的九百名中华军团铁骑。

中华军团此前的战损缺额,在马邑县休整的一个多月间,已经补齐。

中华军团身后,是原属于褚燕麾下,现属于聂辽麾下的九千骑兵。

褚燕率军从冀州常山国起程,前往并州太原郡时,共有麾下部众一万四千余人。

至此时,惟余九千。

其他的五千人,都属于不听话的“问题游侠”,既然有问题,聂辽自然要解决问题。

杀。

不过聂辽并不会一味以杀戮治军,那迟早会造成物极必反的后果。

首先,伙食问题。

聂辽能够保证,让他麾下所有骑兵,每十日吃一顿肉食,每五日吃一顿稻米,其余时间,则以黍米、粟米、稠菜粥、青菜、野菜、腌菜为主。

其次,军饷问题。

聂辽首开汉军粮饷制度,即底层汉军兵士俸禄制度。

以米粮、五铢钱、布帛为主,依时而定,不一而足。

只要参军加入聂辽麾下,无论是否战胜,无论是否斩获敌首,每月皆有固定粮饷。

最后,抚恤问题。

但凡聂辽麾下兵士,无论是中华军团铁骑,还是九千骑兵,战死者,皆有抚恤。

有家属者,抚恤战死者父母、子女、妻子及兄弟姐妹;无家属者,可由兵士亲自指定一名受抚恤者。

另外,凡战死者,哪怕在作战中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而死,依然算作战死,战后收敛尸首,兵甲不解,与之入土陪葬。

依据战时情况不同,或运送骨灰返回原籍安葬,亦或将尸身就地安葬,取战死者随身之物,送回原籍,再立衣冠冢。

为此,聂辽任命夏侯兰为军团后勤兵团长,专门负责军团与军队的伙食、军饷、抚恤事务。

他相信夏侯兰可以做好此事,根本无须对夏侯兰说,“若敢贪污,必斩汝头”之类的警告。

夏侯兰自从跟随聂辽来到并州后,一路上见证了数千颗人头滚落在地。

现在只要聂辽看他的眼神稍微有一丝不悦,他就不由自主地心生惧意。

所以聂辽很放心,将军团与军队的后勤事务,交给夏侯兰负责。

目前,聂辽对于麾下军团与军队的福利,暂时只有这些,待将来条件成熟后,再给他们安排其他福利,比如外国女奴。

主要是他现在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属于入不敷出。

兵甲、弓箭、马具、粮草,俱为朝廷提供,尽管如此,聂辽依然捉襟见肘。

不得已,他只得卖马,卖一些伤病老马,主要销往冀州与司隶。

他将此事交给便宜兄长聂汛,虽然聂汛此前从未做过生意,但是此事并不困难。

牧养在马邑县的五万余匹战马,聂辽已挑选出近两万匹上等战马,用以装备麾下九千骑兵,皆一人双马。

剩余的三万余匹战马,名义上属于朝廷,实则是聂辽的私人财产。

灵帝倒并未将如此多的战马赐予聂辽,可灵帝也没有其他好办法。

这么多战马,不可能卖掉。黄巾军刚刚平定,灵帝除非是疯了才会卖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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