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人情,欠人情26(1 / 2)

房门打开了。

走进来一个谦和的富态男人,他穿着一身昂贵的异域丝绸服饰,内衬是做工精良的针织物,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考究的修饰,细节恰到好处的点缀,兽牙吊坠、玛瑙石,充斥着北境基斯里夫的风格。

可以看出来,商人脱离了穷人乍富的爆发户气质,多年经商,结交中上层权贵、人物,日积月累,不断地磨炼出的温和仪表。

他的随从端着一个用绸缎垫着的托盘,很明显,吉姆带着诚意而来。

“幸会,吉姆先生。”莱昂在家族耳濡目染的繁文冗节,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大大方方欢迎邀请,“请进吧,我们坐下详谈。”

维妮娅起身来到对面的位置,商人注意到她旁边软垫上轻微凹陷的痕迹,心里了然。

主客分明,他是客。

“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莱昂先生,我向来欢迎您这样的人物来贸易行会做客,您让这个充满铜臭味的地方蓬荜生辉。”吉姆不免客套一番,轻轻地坐在莱昂的对面,挥了挥手,他的随从将托盘放在桌上就离开了,做足了姿态,“您来这里,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一件小事,我的马久病不起,旅馆的马倌说它挺不过这个冬天,所以我需要重新买一匹优良的北境纯种马,作为坐骑。”莱昂直白将自己的需求提了出来,交易就是交易,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

“听说海西亚商会贩卖的马匹,品种十分优异,过来看看。”

“原来是这样啊.....”

商人明显有些愣神,他原先的预想落了空,对方这次不是来找自己洽谈雇佣一事。

这位往返北方州的大商人顿了顿,眼球转了一圈,开口道,“海西亚商会确实多年经营马匹生意,我们的马都是从各个马场精挑细选的纯种骏马,我明白了,您这样的英雄当然得配一匹最好的,有几匹不错的骏马,您一定满意。”

“那真是太好了。”莱昂拍下手,得到了准确答复,迫不及待地站起身,“请带我参观一下贵商会的马厩,现场挑选,咱们边走边谈。”

“呃——莱昂先生,任何时候都能去马厩,不如我们——先谈谈更重要的事?”

“还有什么比一位骑士的骏马更重要?”莱昂笑着反问道,自顾自朝外走去,维妮娅也跟上。

“唔...”商人看了眼桌上的托盘。

刚才迟来的借口他都想好了,想要争取一点点话语主动权,现在对方压根不想聊,他只好按耐住活络心思,吩咐手下继续跟上。

“请这边走,莱昂先生。”

很快,他们来到了贸易行会建筑群的一处大型马厩。

四排独立马室约莫有近百匹,十余个马夫、侍从在这里忙活着,他们用草叉挑起大团草料,放入马槽中,专门有人拎着装满豆类的木桶加料,千年前人类驯服第一匹野马开始,不断改良的培育技术可以有效防止马匹在寒冬掉骠。

小到骡子、驮马,大到旅行马、战马,应有尽有,基斯里夫算是半个马背上的国家,各州省的乌果尔人部落放牧的马群数量惊人,幅员辽阔的国土面积,造就了平民和贵族对马匹的庞大需求。

马厩里,有许多前来挑选的人。

“要说旧世界第一战马的名号,骑士王国的战马当之无愧,灰色山脉以西的骑士所骑乘的战马,大多拥有精灵战马的血脉,耐力极佳、承重高,适应各种地形,可惜骑士王国迂腐顽固的出口禁令,不允许私自出售马匹,放着钱不挣。”商人带着莱昂四下走动,看一看马厩里的情况。

“布列塔尼亚王国以骑士为国本,不愿放开售卖纯种战马,也可以理解。”莱昂对此颇有了解,他也接触过不少灰色山脉以西的骑士,那里卑贱的农奴,以侍奉骑士老爷的高贵战马为殊荣。

侠义骑士桀骜不驯,王国骑士稳重刚强,探险骑士渴望圣杯。

不得不说,他们马背上的技艺十分高超,配合旧世界最优秀的战马品种,每一次骑士们集群冲锋,都会给他们的敌人造成难以想象的杀伤,骑士王国更是拥有旧世界三大骑士团之一,圣杯骑士团,诞生许多传奇人物,史诗流传至今。

维妮娅双臂环胸,语气不满,“怎么一句不提帝国马多是来自基斯里夫大草原,是草原野生马群的后裔。”

“奥尔多赫女士说得对。”吉姆粲然一笑,转而说道,“你放心,莱昂先生,比起骑士王国,基斯里夫的马匹丝毫不逊色。”

“虽然基斯里夫骏马没有精灵骏马的血脉,但是北境的战马不可小觑,丝毫不缺乏布列塔尼亚战马的力量和精神,并且比它们更适合恶劣的气候环境,而相比之下,灰色山脉以西的战马,需要郁郁葱葱的草地才能够驰骋。”

“嗯,这些我都有所了解。”莱昂点头,给了准确的肯定。

吉姆漂亮的八字胡好像更弯了,继续介绍道,“更为重要的一点,北境战马能够在承载全副武装的骑士的同时,全力冲锋,而不会惊慌失措。当然,这不是天生的,这些骏马是经过人工饲养和训练的,我手下有专业的驯马师。”

“这里一共有四十四匹战马,符合您的要求,可以保证每一匹都深受骑兵的喜爱。”

“我总不能把四十四匹都骑一遍,那么我怎么挑选呢?”他看着商人。

“您放心,请移步到试训场,我的手下会把合适您的战马牵过来。”

穿过马厩,来到试训场,没过多久,三个马僮各自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站在莱昂身前。

从左到右,一只花色,一只通体漆黑,一只斑点相间,各有差别各有不同,但是被精心饲养,浑身没有一点杂色和杂毛,长长的马鬃与马尾都束成辫状。

它们的块头大小,都符合莱昂的预期,肩高大概十五掌的高度,比起南方帝国战马要高出两掌,难怪北境的翼骑兵冲锋的姿态无比凶猛,连人带马能接近可怕的三米。

想象一下,一群成连结队三米高的重甲骑兵端平骑枪,排成墙式冲锋的样子,压迫感十足。

“最左边这一匹,性情温顺,典型的南方州品种快步马,耐力中等,负重不错,性能尚可,哪怕两个人共骑也完全没问题,中短距离速度有明显优势,长距离奔袭或许差强人意。”商人从马倌手里拿来详细情况的羊皮纸,一一介绍。

“嗯....”莱昂摸着下巴胡茬,仔细听着。

“最右边这一匹,乌果尔游骑兵、弓骑兵常骑的挽马品种,能长如此高的实在罕见,抗寒抗冻,野外探险家的不二之选,速度一般,负重一般,但是耐力优异,适合长距离奔行。”

“听起来,更适合轻装的骑手。”

“是的。”商人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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