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他杀:纵火者黑子38(2 / 2)
其中,掌柜单独住一间。
洛千寻看他的形态,脚朝向大门,而非头朝大门,且身体放松平躺。
没有烧死常有的斗拳状。
这就得考虑,死后伏尸的可能性了。
火从煎药灶房烧过来,距离掌柜房间,还有一段距离。
即便瞌睡再好的人,也不可能毫无觉察。
人在清醒状态,求生本能会往外逃。
但尸身脚朝大门,说明事发当时,根本没求生挣扎过。
并且,活活被烧死之人,因肌肉紧张而引发收缩,会造成手臂弯曲,像拳击手防御的姿态。
即呈现斗拳状。
掌柜的尸首,并没有此特征。
最关键的证据,他在床下发现第二处V型烟熏。
如果同时存在两处纵火点,大概率是人为。
洛千寻当下心头有了数,去另一间房查看。
剩下的三名死者,一具头朝门口,一具呈斗拳状,还有一具外眼角扯裂,类似鹅脚璞。
都有典型烧死的特征。
洛千寻回到后院,闭上双眼,脑中做情景还原。
昨夜三更。
慈济药房掌柜,及三名伙计在房中熟睡。
值夜煎药的伙计,手捧刘备文,两眼放光,看得聚精会神,偶尔抬头瞧瞧火候。
一名通体漆黑,只露眼珠和牙花子的黑子,偷偷摸摸进药铺。
黑子先反锁伙计房,然后进入掌柜卧室。
使用某种手段杀人后,点燃了床下火盆。
火势蔓延,隔壁伙计听闻动静,想查看状况。
可门已被反锁,三人无法逃脱,最终活活烧死。
中途,煎药灶房的伙计,听到动静。
高喊两嗓子救火之后,被黑子偷袭陷入晕迷。
黑子将伙计背到煎药灶房,推翻煎药小灶,引发第二出起火点。
如此说来,只需找出两项证据,即可验证这一推断。
一是对掌柜和煎药伙计尸体做解剖,找出致命伤。
二是在院内脚印中,找出背尸人的足迹。
前者只能交给仵作处理,后者洛千寻恰好擅长。
他立马同刑官商议,希望马上解剖死者,得到确切死亡原因。
毕竟贺兰金珠只给了一日期限。
头悬城楼的事,这娘们儿可真干得出来!
刑官哪敢怠慢,旋即要求仵作就地验尸。
洛千寻在院中逛了几圈,找到几处有嫌疑的脚印,但他不敢肯定。
自从见过离阳神侯之后。
洛千寻便不敢轻易下判断了。
四百斤重的慕容晋辉,也只穿四十一码的鞋。
晌午。
不良人队正图琛来报,仵作查验完尸体。
同洛千寻推测一样,掌柜和煎药伙计死于他杀。
凶器是约为十二厘(0.4)公分的金属尖刺,二人都是被尖刺从头顶灌穿而死。
“另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图琛拱手,瞧了一眼洛千寻。
刑官跺脚道:“半截脑袋都挂城楼上了,还有啥不能说?但讲无妨!”
“呃……大人,仵作在掌柜身上,发现一处纹身,形状怪异,属下不知是何意。”
洛千寻闻言,忙插嘴说:“赶紧画出来!”
图琛取过纸笔,歪歪斜斜画了几笔。
洛千寻当即认了出来,脱口道:“梅花叁!?”
可转念一想,又觉不对劲。
尸体都烧成那样了,纹身从哪里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