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夫之仇1875(2 / 2)
那时的胡斐只有六岁,他也不叫胡斐,而是平斐,是和现在一样的衣衫褴褛,比现在更矮小瘦弱的孩童。
当时他和平阿四寄居在佛寺里,但没有剃度出家,只是靠平阿四为佛寺做些杂事来换取食宿。
佛寺里还有许多和胡斐年纪差不多大的小沙弥。
胡斐和其中一些相处地不太愉快,他性情爽朗,为人正直,原本是很容易和人相处的,但他习武的天赋太高。
小沙弥们练武时,他在旁边扫地时看一眼就学的会,被教他们练武的大和尚发现了倒没生气,反而见猎心喜。
于是木秀于林,难免受人嫉妒排挤。
南兰遇到小胡斐时,正逢他被其他小沙弥冤枉偷寺里的香油钱,虽然当时南兰替他辨明真相,但在佛寺里也待不下去了。
南兰便让平阿四带着小胡斐到她家中做工。
如此,就是三年。
直到南仁通在江南任期已满,回京述职,南兰也跟着他再次去往京城,那时她邀请了平阿四和胡斐随行,但被他们拒绝了。
如今想想,幸好他们拒绝了,才躲过了路上的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