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文惠皇后66(1 / 2)

栖龙殿内的众人听到了邓德毅的表态之后,先是面面相觑,继而又都相继认可的点了点头。

邓德毅作为如今李唐皇朝军中的第一人,毫不夸张地讲,邓德毅的态度至少可以代表一半唐军的立场,因此从他口中说出的这番话不可谓不重要。而且,邓德毅此举也算是同时解决了天子李鼎和其余参与立储大臣的燃眉之急。

一方面代替李鼎之口说出了天子不便率先提到的人选,另一方面也帮殿内其余重臣缩小了储君人选的讨论范围,明确了一个商议方向。

......

纵观整个华夏史,嫡长子继承制是由氏族社会关系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皇室贵族按照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和财产,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嫡,即是正妻、原配,而由正妻或皇后所生的儿子中最年长者即为嫡长子。按照历朝法律规定,嫡长子为第一继承人,享有政治继承优先权,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华夏大地自“神誉王”建立祖夏王朝时起就已经改“公天下”的“传贤”为“家天下”的“传子”,确立了王位世袭制,但那时还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

直到烈商王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礼周王朝一开始就明确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规定,也就是所谓的“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自礼周王朝之后,凡是由汉族先民建立起家族世袭制的中原王朝都约定俗成地执行礼周王朝宗法制所规定的嫡长子继承制。

也就是说,在国王或者贵族死后,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世代相传,不被分散,其权位、土地以及其他财产,均由其嫡长子继承。这种以嫡长子继承为中心的继承制度也被称为“宗祧继承”。

嫡次子和其他庶子则按照身份等级的不同,获得相应次级的政治地位。

如果是嫡长子因为某种原因早逝,则会优先选择立嫡长子的嫡子为继承人。

如果没有嫡子,则由非嫡所生的庶子中最年长者为继承人,此所谓“立储以长”的继承原则。

除了“立嫡、立长”以上两种继承原则之外,还有另外两种方式。

一种为“立储以贤”,也就是说要在众多庶子之中挑选德行品性相对最佳的。

另外一种则是“立储以爱”,就是皇帝或者王公贵族最喜欢哪个儿子,就确立这个儿子为优先继承人。这种方式历史上虽有,却为数不多,因为此种方式最容易引发权力斗争。

而到了李唐皇朝,继承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又向前进了一大步。将“诸子均分”作为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若有遗嘱者,即可不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采取遗嘱优先的原则。

......

李鼎在听到邓德毅的建议之后,并没有提出明确反对的意思,而是顺着邓德毅的话因势利导问道:“几位爱卿以为权王和桂王二子如何?”

其实在李鼎的内心深处也是知晓,自己目前的这几位皇子中并没有表现特别出众扎眼以至于令其余诸子望尘莫及的,便是只能优先考虑嫡出的皇子了。

权王李登是李鼎还做景郡王时的头生长子。也就是在李登出生后不到三个月,李鼎便荣登帝位,成为了大唐帝国的第二任至尊。李登可以说是经历了李鼎由郡王到皇帝这两重身份巨大转变的过程,自幼便是受到了力顶和萧皇后夫妇的悉心教导,李鼎对他也一直都寄予厚望,多方培养。

桂王李基则是李鼎即位之后第二年所生的,今年二十四岁,仅仅比权王小一岁。

至于标王李晋则是文惠皇后崩逝之前的头一年所生,今年尚未满十五岁。因为年龄尚小,且性格相对软弱,因此在李鼎的心中便是自动地先把他排除了。

听到李鼎直接将权王和桂王两位王爷拿出来供众人讨论,此时栖龙殿内的重臣即便反应再慢也是醒悟过来了。

原来天子李鼎真正中意默许的储君人选还是由已故的文惠皇后所生的嫡出皇子。

这也能理解,文惠皇后萧凤仪于及笄之年凭借其优秀于常人的言行举止在圣武帝李雄的赐婚下,与时年二十五岁的景郡王李鼎完婚,从此就开启了与李鼎互爱互信、相知相伴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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