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别去演什么狗屁电影了,没前途的!24(1 / 2)

这次借录歌的机会,江临正好可以见见一位老友。

他进《清明时分》前交的朋友不多,老罗算一个,老王也算一个。

说起来和老王认识的时间要比老罗早了不少。

前者是江临有心交的朋友,后者是自然而然交上的。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应该是在高二的暑假,他在四舅的剧组里打零工,中途因为零花吃紧,萌生了卖歌的想法。

他在横店找了一圈,最终找了一家看上去没那么正规的、价钱应该能便宜点的录音室。

那个时候老王大学刚毕业,靠家里的接济在巷尾开了家录音室,钱是一毛没赚到,倒是往里面搭了不少。

当时江临想要卖的歌是李健的传奇。

选这首歌一方面是存了向同桌表白的念头,另一方面是想拿它卖个好价钱。

他那时的唱功还稍显稚嫩,做的伴奏也非常简陋。

歌被一家音乐公司开出了五万块的屈辱价格,后面才第一次去老王的录音室正经录了一遍。

只是录歌,但价格还那些,开价的另外两家规模不大的公司给出的价最高也没超过十万。

后来江临因为成绩下降被联系了家长,也就无暇顾及其他。

表白的事儿也告吹了,因为对方喜欢上了隔壁班一打篮球的。

也就是从那时起,江临在梦境中经历了堪称死亡行程一般的商演之路,对那群资本家恨之入骨,发誓不卖这种公司一首歌。

歌那么多,以后演戏出名了同样可以卖,以主题曲的方式卖。

卖歌之路暂时告一段落。

一路上坏消息不少,但好消息是他结识了身为多面手的老王。

老王第一次听到传奇,就惊为天人,但因为不熟,没提帮忙卖歌的事儿。

第二次线下去的时候他私下已经给传奇编了一版曲,还说可以帮忙把这首歌卖个好价钱,不过那个时候江临已经上了高三,见过了歌坛的黑暗,不想卖了。

后面熟悉之后,老王偶然见识到了江临的钢琴水平,更是下巴都快要惊到了地上,询问他到底是哪位大家子弟,疯了一样打探他的底细。

但实际上,江临也就懂一点乐理,勉强能看懂乐谱,之所以钢琴如此熟练,甚至达到大家水平,也只是在梦境里形成了肌肉记忆,靠梦里一遍遍的练习硬生生记下来的。

这种事江临没说,解释过他不会编曲。

起初老王还在怀疑他是在装逼,后来发现江临只会照谱弹琴之后不得不相信他的解释。

多次接触之后,江临和老王之间形成了一种很诡异的关系。

线下大半年也不见得见上一回,但一有和钢琴有关的活计,老王就会主动给他发消息。

江临也会隔一段时间给他发一首歌,间隔时间不定。

这么做不过是让老王找找优越感,维系二人的交情。

说起来老王也算是除四舅外,第二个知道江临在音乐方面才能的人了。

这次找上老王,江临一方面是想弄好《说散就散》,另一方面是想顺便让他给另外两首歌编编曲。

想让老王出手没那么简单,他的胃口很早就被江临给养刁了,寻常的歌看不上眼,不是经典很难让他白帮忙,所以这次除了这三首歌之外,他还得拿出一首足够有分量的经典。

一想到老王,江临的思绪就不禁想到了冉芷。

俩人都对他的歌感兴趣,所以,他决定选一首符合二人口味的经典曲目。

轻车熟路来到录音室所在的胡同后,江临敲响了破旧的房门。

老王脚踩拖鞋,赤着上身给江临开了门。

“稀客啊。”

还是一样的态度,没有因为不见面就对江临生分。

“来你这弄几首歌。”

江临说明来意,也没磨叽。

他知道老王不是那种拧巴的人,开业这么久了,除了偶尔前来的朋友外,这就没什么客人。

一般人不找他,找他的他也不好意思大开口。

到江临这还能从他这里听首好歌过过瘾,赚钱这种事也不奢望,有家里那两位就够了。

“最近忙什么呢,还在跑龙套?”

进到录音室,老王给江临倒了杯凉水,空调没打不说,就连这水都带着股怪味。

江临没搭话茬,而是话音一转,“你那唱片机怎么没了,之前不是最宝贝它吗?”

“被我扔了。”

“扔了?”江临震惊不已。

“这么好的东西你说扔就扔?”

老王古怪地看着江临,“不扔干什么?我也不听歌了,总不能继续放着吧,怪占地方。”

刚想谴责老王败家的江临不说话了,这么说那老物件被扔和他关系不小啊。

这都开始拿话点他了。

“扔就扔吧,那咱现在开始吧?”

“规矩没忘吧?”

果然,他就知道老王在这等着呢。

“没忘,你是先听还是先干活?”

老王给自己开了瓶冰啤酒,灌了一口后这才说道:“先听吧,听完再干活。”

“吉他还是钢琴?”

每次江临唱歌除了这两样东西之外再也没用过其他的乐器,事实就是江临会的也只有这两样。

看着录音室里老旧得快散架的钢琴,江临有些不忍心再摧残它,这次要唱的歌一把吉他足矣,甚至他觉得吉他都多余。

老李的歌无需乐器。

“吉他吧,我弹唱。”

“行。”

老王从旁边拿了把吉他给江临,然后搬来了他的老躺椅,打开空调,一边品着小酒一边等待江临的表演。

感觉着沁入肌肤的凉爽,江临愈发肯定老王这是在表达对他不走音乐这条路的不满。

江临选歌向来很适合它的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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