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告捷(2 / 2)

李剑很清楚,光靠人字拖是很难破案的,脚穿人字拖的人,在农村里应该比比皆是。但有这个特殊记号的应该是唯一的,只要找到这只鞋子,案件就破了。

于是,李剑让马国民去城里买石膏粉,用来做提取鞋印的模型,并再三交待,要买质量好的。

李剑让失主提供嫌疑对象,问他村中有无不务正业的年轻人。而失主却是一问三不知,于是李剑就让失主守住菜地,不要让任何人靠近,自已却到村里去转悠了。

李剑判断案犯就是村子里的人,因为其他地方的人白天背个梯子来作案太显眼,可能性不大。而同村的人作案,即使有人看到背梯子也很正常。

两百多人的村子,李剑也不可能一个一个去看他们的拖鞋。李剑先找村里的干部、大叔、大婶聊家常,综合分析后列出了四、五个对象。然后又到这几家门口转转,看看。终于在其中一家人的门口,发现了类似鞋印。

李剑心中狂喜,表面不动声色,继续转悠,然后到失主家了解那户人的详细情况。李剑一提,失主马上一拍脑袋:“我怎么把这个家伙给忘了呢。”

他立即告诉李剑,这户人家是他的亲戚。有个十八岁的儿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无所事事,打工也不肯去。村里人都有点提防他,怕他手脚不干净,而且前几天好像多次来自已家玩过。

这时马国民已经回来了。李剑迅速做好鞋印的石膏模型,他叫马国民守在边上,等模型干了以后取走,自已则在失主的带领下,去找嫌疑人黄某。

黄某一家人正在家里吃晚饭。李剑进去第一时间拎起黄某还穿在脚上的人字拖。发现其右脚拖鞋正如自已推断的那样,因破损而在鞋底前端补了一块方形的塑料,与现场的鞋印完全吻合。

李剑马上拿出手铐将其铐住,并带着他进行搜查,最后在他睡的床铺草席下搜出了赃款,7000元一分不少。

李剑将黄某带回所里后,就交给洪飞翔办理,因为他作为技术员要出具鞋印同一的鉴定报告,按规定不能承办该案件。

在江普县公安局,李剑是唯一一个出具过鉴定报告,作为证据使用的派出所刑侦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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