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的克星(1 / 2)

《水浒》中有潘金莲因好上了西门庆,而毒死丈夫武大郎的故事,现实当中却有潘金花勾搭上了隔壁小王而毒死亲夫的案件。

李剑调刑大工作的第一个春节,也就是正月初一。一大早就接到报案,报案人是飞马镇王家村的村长。他说:“村里的王小苟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早上他老婆潘金花说,王小苟死了。村里人都觉得事情比较蹊跷,希望公安局派人调查。”

李剑即带领值班的刑侦人员赶赴飞马镇王家村,村长早已在村口等了。

李剑与村长边走边聊,从村长的口中得知,王小苟40岁不到。其父母早亡,无兄弟姐妹,平时身体很好,一年到头不生病。平时除了自家的农活,还赚点小工活。夫妻感情不是很好,经常会听到吵架声。王小苟比较本分老实,但人长得比较难看。很不注意卫生,比较邋遢。村里基本没什么怨家对头。

说着说着他们走到了王小苟家。走进门,李剑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凳子上,抱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脸上无悲无喜,样貌在农村里还算可以,打扮比较时髦。

女人看见李剑一行进门,马上放下小孩,并用手包眼睛哭泣。且越哭越凶,还从毛巾架上拿了一块毛巾擦眼睛。但李剑还是注意到了,其实女人并没有眼泪。

李剑安排技术员勘查现场,侦查员走访隔壁邻居。自已则向女人详细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

女人潘金花告诉李剑,昨天五点多钟,一家三口吃了年夜饭。之后王小苟出门去玩了半个多小时,然后回家一起看电视,至十一点多钟上楼睡觉。

睡觉前王小苟说,肚子不舒服。潘金花要他去医院看看。王小苟说大过年的,不用去看,忍一忍就会好的。可是早上起来发现王小苟已经死了。

这时法医过来拉了一下李剑,走到边上,法医告诉李剑,死者系中毒身亡。

李剑即布置技术员,法医做好所有食物和恶吐物的提取、化验,以及尸体的解剖化验等工作。然后,告诉村长要把潘金花带走,要求村长落实好王小苟小孩的照顾工作。

潘金花在被带到刑侦大队审讯室后,显得非常紧张。

一开始,李剑并没有安排任何人对她进行审讯。就让她一个人单独在审讯室里,整整坐了半天。

把潘金花晾着的同时,李剑召集大要案中队民警进行讨论汇总。

从走访的情况看,村民普遍认为王小苟夫妻很不般配。有点像武大郎和潘金莲的样子,而且都讲到,王小苟的儿子很漂亮,一点不像王小苟,倒是很像隔壁的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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