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要么go die,要么去爱32(2 / 2)

——正所谓天意如此,弄人无数,又言人算不如天算,就是此种道理吧。那些个,整天鼓吹“人定胜天”的家伙,要么是老糊涂了,要么是太年轻,一名幼稚园里的留级生。

所以我想,要怪,最后是怪不得天的,因为知道老天最大,怪也没用。姑且也只能怪自己当初太自信了,盲目而膨胀的自信,空前的自信:不信正,不信邪,只相信子秋。

到后来直到被现实冷不防而狠厉地给教训了一顿,犹似是随手而为,才终于明白是我狂妄了。还不是一般的狂妄,是彻底的那种,完完全全的类型。

可真是够傻的,算是不撞南墙不死心吧!现实就像一面不可逾越的高墙,又仿佛铜墙铁壁般存在,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不亲自撞个头破血流是不会服气的。但是,真的服气吗?服不服气不好说,只是这一撞就是整整一个青春。

在我以后,对诸如此类的日常式“碰壁”渐渐习以为惯了。然后此时什么感受呢?不痛不痒谈不上,那是麻木。初期肉体上的麻木还好办,倘若感染至末期,体现出临床上完全的精神麻木就完了。至于我,痛觉与痒感都俱在,可以说“还算清醒,并不糊涂”吧!

一路磕磕碰碰,而立之年以后还能够做到这点,我想已很不容易了。要说乐观,勉强来讲就如同银河璀璨和星光泛滥,虽不如其多,但内心深处还是始终有一丢丢的。而且我认为,这些光量照亮自己就好,毕竟能力有限,若要连别人也照亮,却感觉始终是缺一把火。

其实我现在身边的众多的朋友,很明显绝大部分都是过得比我好的,早在七八年前就可算经济水平达标,小康生活富足。要说火,他们需要吗?日子本来就红红火火的嘛!而我是生性冷淡,所以才需要一点点火光聊以自慰的……很奇怪的是,尤其每个寒冬飞雪的晚上,在点燃我唇角香烟的那一刻,我内心就很有种特别安详的感觉。

什么缘故呢?大概是火与光两者生生不息,更惺惺相惜,寒遇冷彼此相顾依依!

——好了,对于恼人的近况的窘况的情况,还是不多说了。以上也只是偶尔地触及心弦,略微发表感言,权当牢骚一顿了。是人嘛,就难免会回忆以前,也当然免不了要感慨眼前。

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它开启了作为人类最为骄傲的天赋神通——想象力。有一着名远古大能,曾明言讲“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翻译过来就是说知识很重要,但有比知识还重要的,就是想象力。

——也许此处并不需要翻译的,但何妨就当作是再次重申一遍呢?就当是强调其重要性,而重要的事情都流行说三遍的,而这第三遍——

我却要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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