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尝试说服神兽的英雄(6.2k二合一)33(2 / 2)

“对,英雄!他就相当于是你们格里芬当中,非常非常优秀的存在!”

“唔唔!”格里芬指了指自己,然后高傲地抬头。

“诶!不是哦!如果人类想要成为英雄的话,除了自己要非常优秀以外,还要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

“唔?”

“因为只有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了,才能让更多人知道你是一个优秀的存在!

难道你不想告诉其他格里芬甚至是其他生物?你是世界上最最最优秀的格里芬吗?”塔夫马此刻像极了童话里的恶魔,一点一点地诱惑着它。

可怜的格里芬,第一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他这种人,话说塔夫马这算不算是雇佣童工了?

应该不算吧?这幻想种都多少岁了?那就可以,没问题了!

“唔啊!唔啊!”格里芬兴奋地点头,然后用期盼的眼光望向了塔夫马,示意他赶紧说下去。

“而想要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的话,最快的方法就是跟在那些已经出了名的人身边!”

“唔?”格里芬狐疑地看着塔夫马,它大大的脑袋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你想啊,既然这些有名的人有名的话,那么他们是不是很有名呢?”

“唔~?呜呜~”格里芬用爪子挠了挠头,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冒出来了?

“既然他们都很有名了,那就代表着会他们被别人关注到啊!

那么这样在思考下去,他身边的人也会不会被关注到呢?答案是会的,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唔!”格里芬听不懂,但直觉告诉他,点头就是了,它很相信自己的直觉。

“那么,告诉我,格里芬啊!你想要出名吗?你想要让世人都知道,你是最优秀的格里芬吗?”塔夫马拍了拍它的翅膀,与它对视,认真地问道。

“唔!”格里芬重重地点头了。

“那么,格里芬,就成为我的同伴吧!”

终于,图穷匕见,塔夫马扯了一大堆,终于把格里芬绕进来了。

“唔?”

“因为我在人类之中还是挺有名的,跟着我,你也会出名哦!”

“唔啊?”

“同伴嘛,就是好朋友。平时我们互帮互助,具体来说就是,如果需要赶路的话就由你背着我走!如果我们遇到了敌人,我们要并肩作战!

不过关于食宿问题,你要自己解决。毕竟我们是好朋友嘛,关于这种小问题,你就不要麻烦朋友了!”

塔夫马和格里芬聊了这么久,也终于能能简单地理解一些它的意思了,虽然一些复杂的语言还是听不懂,比如,

“唔啊——!”格里芬突然跳到了十步开外(左右各迈一脚为一步)。

格里芬现在突然清醒了,果然这个人类是冲着它来的,以前妈妈经常说人类是一种贪婪的生物。

不仅仅会抢走它们守护的财宝,还妄图驯服它们,把它们当做低贱的畜生。

它现在很生气了。

“喂喂喂!格里芬,我可不想跟你打!对了,你是怎么回事?”塔夫马举起长弓戒备着。

“唔——!”格里芬长嗷一声,用力拍打着地面。

战斗吗?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没办法,那打一架吧,格里芬!

对了,格里芬,我们谁逃跑谁是胆小鬼!”

“唔吱——!”

于是,

在经历了一番友好的交流之后,

塔夫马轻轻地为格里芬敷上,师兄阿斯克勒庇俄斯曾经送给他的草药。

“呜呜~嗷~”格里芬痛苦地叫出来声,它能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上长了一个大包。

可恶的人类!

果然不能和这些人性生命体作对!打不过。。。

呜呜~能不能轻点啊?你!为什么我不会说人话啊?难道是我不够努力吗?

塔夫马怜惜地望向了这可怜的傻孩子,居然敢和刀枪不入的他较量,真是没谁了。

这傻孩子以前都没见过人类,茫茫人海之中偏偏遇到了他,真惨。

但不得不说,不愧是作为蛇之使者和太阳神之子、未来的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他制作的草药,效果确实棒。

转眼之间,格里芬头上的包就开始消肿了。

但,

“唔啊啊啊——”格里芬哭出了声,有时候孩子的崩溃也在一瞬间,等你到了孩子这个年纪就懂了。(玩笑)

妈妈啊!

它再也不出来了!

从前,妈妈也没跟它说过山下这么恐怖啊!

等回去以后它一定按时睡觉,按时回家,绝不调皮捣蛋,还要举报它爸爸沾花惹草!

妈妈啊,快救救它吧!

“诶——你怎么哭了啊,娃啊,别哭了,只是被揍一顿,又死不了,以你的体质和我师兄的药,最多也就是疼上一疼,还能挨我好几顿打呢。”塔夫马赶紧安慰道。

但显然他没有什么照顾孩子的经历,于是格里芬哭得更伤心了。

突然塔夫马想到了什么,赶紧从背包里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东西,他将里面的东西全倒了出来。

格里芬不然被什么东西闪住了眼睛,然后止住了哭声,它呆住了。

好,,好多!好多的黄金!

它被迷住了!

格里芬,是财富的象征,它们守护着奥林匹斯圣山的财宝,也有传说它们是在为宙斯服务。

但无论哪种传说,都证明一件事,它们和财富息息相关。

格里芬与黄金的传说曾经在欧亚草原地区广泛传播,甚至在华夏先秦时期的西域地区也有所流传。

这个传说最初是由一个名叫阿利斯铁阿斯的希腊诗人带到欧洲的。

后来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他的著作《历史》中,转述这位希腊诗人的长诗《独目人》中的记载,曾多次提到看守黄金“半狮半鹰”的怪兽格里芬,以及经常与之发生冲突的独目人部落。

阿利斯铁阿斯《独目人》中记载,独目人——阿里马斯普人,人口众多,勇悍善战,畜牧发达,羊马成群。

他们毛发散乱,面貌奇特,只在前额当中长着一只眼,故名“独目人”。他们经常与看守黄金的格里芬战斗,以争夺黄金。

既然“有翼狮身鹰头”神兽格里芬看守的是黄金,则必然与黄金有联系。

而今天XJ境内的阿尔泰山,在华夏古代文献里被称为“金山”。

阿尔泰山之所以被称为金山,是因为这里自古以来就盛产黄金。

古希腊文献记载的与“有翼狮身鹰头”神兽格里芬争斗的“独目人”,与华夏的古代文献的记载正相吻合。

《山海经》和《淮南子》中都记载了在极北之地有“一目国”,“一目国”即“独目人”。

在现代历史学中,“格里芬”和“独目人”的传说,反映了当时活动在阿尔泰山地区的两个部落之间的冲突。

但是在型月世界里,正是由于幻想种的存在,才让这两片地区产生了联系。

所以“金山”指的是奥林匹斯圣山,也指阿尔泰山。

作为守护黄金的种群,看见这么多的黄金,它的心早就系在了上面。

这些黄金是利用赫拉的权能“捡到”的一批财宝,不过塔夫马没有将这个权能动用得太狠。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财富的总量是不变的,他的财富增加了,那么谁的财富减少了呢?

这也能从侧面说明王母娘娘说的真对,神仙动情,三界不宁。要是财神爷爱上了谁,将钱全部给一个人的话。。。。(反正作者君第一个不答应)

他没有拒绝赫拉的这份权能,这是他凭本事拿来的,为什么不能用?只是心中的某些坚守,让他知道节制。

懂得遏制自己的欲望,才是英雄所为。但他没有放弃这份力量的使用,因为他是一个人,而不是圣人。

格里芬盯着这些黄金,冰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它感兴趣的东西只有两样,马儿,财宝,只不过现在的话还有一样名声!

“唔——”

格里芬思考了好久,将这些宝石揽在怀中,一点也没有还给塔夫马的意思。

“怎么样,不哭了吧!对啦,格里芬啊!如果你跟着我的话,说不定,隔三差五就能获得黄金哦!”塔夫马慢慢说道。

“唔!”格里芬重重地点了点头。

不过,

格里芬马上又摇了摇头。

“怎么?你是不愿意吗?”塔夫马疑惑地问到。

这一次格里芬马上摇头。

“那么你为什么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啊?”

格里芬想了很久,但不知道怎么表达,急着用爪子直挠头。

“塔夫马呀,格里芬这孩子,是想让你亲自驯服他。”温柔地声音响起,笑了很久的雅典娜终于献出了身,摸着格里芬的头,对塔夫马说。

“这傻孩子想要看看你到底有没有资格,和它一起在天空翱翔!”

ps:这两章就合一起发了,三更变成两更,今天的字数一共是八千字。

因为今天下班下的太晚了,我九点半才下班,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今晚就暂时不加更,留到明天一起发。

明天,首先是正常的三更,签约成功的一更,有两位老哥投了月票很是感动,于是再加两更。

也就是明天六更。

哦,对了,还有打赏,这个留到后面吧,七更强度还是太高了,六更的话还勉强可以。

今天太忙了,但该加更的,我都会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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