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不值得恭敬25(1 / 2)

晚上睡觉的时候,崇义在想一个问题,这方玉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小小年纪,看起来也没啥职务,就这样的能呼风唤雨了么?他一直认为,方玉的能量来自于方老三的财力支持和她舅舅的权力支持,现在看来,方老三才更像是方玉在支持。崇义不愿意再去想她,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他越努力抑制自己不去想那些问题,那些问题就越要撞击他的心灵。躺在床上,他不管从一数到一百,还是从一只羊数到一千只羊,满脑子盘旋着的,还是方玉。她就像在他大脑里生了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刚刚要把她从脑海里赶出去的时候,吹一股风过来又像春天的野草一样疯长。

有几天,崇义总觉得排里的士兵对自己指指点点,他有些晕乎乎的,似乎每个人都在背后议论自己,但当发觉以后,每个人又都在极力掩饰自己表情,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虚假。崇义一时都有些怀疑,是不是最近休息不好,都产生幻觉了,然而,作为一个还年轻力壮的大有作为的军官,他怎么可能头脑不清醒?于是,他逮着个机会就把杨志高叫到办公室。

“志高,你说,我们还是不是好兄弟?”崇义一改以往严肃的排长对班长的姿态,态度变得和蔼可亲,也在套近乎。

“排长,你是上级,我永远尊重你!”

“放屁,不把我当兄弟就是看不起我!”

“排长,看你说的,我们是生死弟兄,古语有云:一起扛过枪,一起打过仗,一起同过窗,都是铁杆兄弟呢!”

“好,那你告诉我,最近排里的兄弟都在议论我什么?”

“没有没有,你想多了,你对我们这么好,跟着你都会发横财,谁会议论你呢?”杨志高显然底气不足,边说的时候边低下头,看着地下。

“你说话的时候就不能看着我?地下有金子还是银子嘛!”

杨志高听过这话,才稍微抬起了眼睛,偷瞄了一眼崇义。崇义继续说道:“我们一起训练,一起端了袍哥,出生入死,都天不怕地不怕,你还害怕我知道啥闲话?”

“嗯,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搞得那么婆婆妈妈,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要是崇义手中有杯子,他都忍不住有想砸人的冲动了,这是军营,搞得那么文绉绉的干嘛呢!

“兄弟们在说方玉的事。”

“方玉?什么事?”尽管崇义不想表现出自己关心方玉,但他的语气却因为好奇而变得有些急迫,当他意识到自己说得太急切以后,猛然间有些不好意思,幸好杨志高是大大咧咧的,没有太在意。

“是这样的,我也是听说的哈,有一天晚上,程海云在街上的时候,看到方玉和一个中年男人回家去了!这样的事毕竟重大,我反复追问他看清楚没有,他说,前面大家把她当嫂子,暗中保护了她那么久,肯定不会看错。那中年男人进方玉家像进自家门一样,事情不简单,我本来叫程海云不要声张,然而后面又有其他人看到,这消息就完全敞开了。因为涉及到方玉,想到你被绿了,兄弟们都愤愤不平,所以都很同情你!”

“你们真是!我简直是服了你们了!我这里再正告你们一次,我和那个女人,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上次她大闹军营还不够么?你去,叫他们统统闭嘴!”

崇义生气,崇义是真的生气了,自己跟那个女人没半文钱的关系,为什么,那些人言之凿凿生拉硬扯地把自己和她扯上关系?从看到方玉的第一眼起,崇义就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崇义虽没有正式恋爱过,但他也懂得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做老婆,虽不是温良大方恭俭贤淑样样具备,但善良能干持家悦目也总得占几样。他觉得这方玉就是个狐狸精,对,就是狐狸精,从她的眉宇间总能感觉到一股妖气,加上一些风言风语。苍蝇不叮无缝蛋,无风不起三尺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关于她的传言,还不是因为她行为不检点?崇义都觉得烦,为什么自己宝贵的精力,要分出那么多去处理与方玉的关系?

世间事往往很奇妙,有些越不想发生的事,往往越要发生,有些不想见到的人,往往越要见到。这一天,崇义到十字街去取一件定做的礼服。事实上,他常年穿着军装。多数时候在军营里,哪里需要什么礼服呢。最近,营长况思宁组局约饭的次数多了起来,他邀约的人,除了几个连长和副连长外,就把崇义这小排长也带上。第一次参加饭局,崇义还有些摸不准方向,在酒桌上不知该说点啥,在敬酒时还不知道该怎样拍马屁,总觉得自己是局外人。直到酒过半酣,自己在敬营长酒的时候,营长况思宁扯着耳朵对他说:“小崇啊,做人,得机灵点,你看我们这里吃饭的,都是你的首长,你总得跟首长们抢着买买单吧,首长请你,你也不好意思白吃啊,是吧?”聪明如崇义,自然是懂得这些话的意思,原来自己来这饭局,不仅仅是服务领导,更是买单人。那次幸好消费不高,崇义身上也带了足够的钱,才避免了没钱买单的尴尬。有了一次就有二次,崇义的饭局多起来后,就需要一件好一些的礼服了,所以他找了十字街最好也是整个城里最好的李姐制衣行,定制了一件礼服。本来今天完全可以喊一个士兵跑腿的,但他想来试一试,不合身再修改。于是,下午时分,他换下军装,穿戴整齐,就来到十字街。

十字街修建于明朝中期,当时的恭水县是土司统治的最鼎盛时期,土司治所迁来这里,修建了宣慰使司衙门,在衙门前用青石铺就了一条街道,并在四周修建民居。明朝末年那场皇帝与土司的大战,把地上建筑都摧毁了,但街上石板依然如故。清朝初期,政局稳定的时候又重建了县城。几百年来,过往的行人早已把地上青石的棱角磨得光滑,前人的足迹已经消亡,今人又继续在这片土地上过着前不见古人后不问来者的市井生活。想到古人,就想到家里人,崇义又想到了瑞熹和崇光,自己还是亏欠了家人。

他这样低着头沉思的时候,却不小心撞到了在街边小摊前选装饰品的人,崇义只觉得撞上的那人身体柔软,暗带余香,不用想,一定是一个姑娘。崇义连声说对不起。

“崇老二,你走路就不能小心点?”

崇义心中一惊,都不用打量,听这声音,听这语调,听这说话的方式,还能是谁呢?就是那个母夜叉方玉无疑了!

“哦,姑奶奶,真对不起,撞到你了!”崇义说这话明显带了几分讽刺。

“你要真想向我道歉,就请我吃饭。”也许是因为方玉今天心情好,他竟然笑眯眯地看着崇义说出这话来。

崇义听到方玉这样说,心中突然多了一些味道,他心里一定是想坚决拒绝的,但奈何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竟然脱口而出问道:“你喜欢吃啥?”

“羊肉吧,新开的那家马临羊肉还不错。”

马临羊肉是麻羊制作而成的,麻辣火锅底料,加上芫蓿和蒜叶,味道极佳,是恭水知名的小吃。

“你是在宰大户吧,我可没钱。”

“说那些,我请你。”

崇义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双脚总是不听使唤,非常贱地跟着方玉的步伐,就往羊肉火锅店走去。

还是夏天的天气,幸好昨天下了点雨,今天也阴沉沉的,不算热,加之生活艰苦,吃肉的机会不多,偶尔吃一两次麻辣羊肉,也不至于上火。热气腾腾的火锅冒着泡,羊肉和羊杂在里面翻滚着。

“你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吧?”方玉突然的问话让崇义心中一怔,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

“什么风言风语?”

“关于我的。”

“没有,我在城里没有熟人,如果说有的话,就你一个,你有什么风言风语?”

“你撒谎,你的那些小马仔整天像苍蝇一样,会没有风言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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