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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二叔。”观儿满脸欢喜地接过,迫不及待就把那鸡腿往嘴巴里塞。

在二叔回来之前,爹娘还得要供着在城里读书的三叔,家里种茶虽赚了些银子,可三叔花销大,每个月给了三叔银子后,家里银钱便所剩无几,一个月里能吃到肉的日子没几天。

可自从二叔回来后,二叔常上山打猎,现下家里几乎天天都能尝到肉味,可他娘和奶奶的厨艺也就一般,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

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后,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么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么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后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后。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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