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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礼后,想起她还有几匹自各国购得的织锦和自拂一林带回的棉布,一时兴起,又拉着小春往西市去,打算上胡商店铺子寄卖掉这些她用不上的织锦和外国布料。

一听说要去西市,小春却开始抱怨腿酸。

“小公子,我们跑了大半个长安城了,改天再去西市吧。小春腿酸了。”

祝晶笑睨着她。“腿酸?丫头,我们可是坐在驴车上耶。”虽然一早便出门了,但真正在动腿的,可是租来的毛驴啊。

小春翘起嘴道:“小春替这头毛驴的腿喊酸呀。”

祝晶哈哈一笑,没把小春的话放、心上,是因为她知道她根本没在赶路,租来的这头毛驴,今天休息的时间比拉车的时间还多呢。

可小春还是喊着要回家。祝晶开始觉得事有蹊跷,猜测小春不想去西市的原因。

到了西市十字东街的康家店铺时,见到了几个当初一同走丝路的胡商大叔。

祝晶开怀地一一向众人问候,祝贺大家生意兴隆。

知道康居安不在铺子里,是因为在今年初时,他又组了一支商队再度前往西域,祝晶也没有很失望。她很清楚像康大叔那样的人,是久待不住一个地方的。

他们粟特商人,打成年起就漂泊各地,天涯为家,能在一地里停留个一年半载,便已经算很久了。

祝晶不禁想起几年前她刚刚踏上丝路时的光景,猛然再一环顾自己立身所在,觉得过去那些日子彷佛已是遥远的梦。

回过神来,她笑嘻嘻看着康大叔店里新聘的掌柜,笑问:“找到你爹了吗,我的朋友?”

蓝眸少年看着祝晶,并不怎么热烈地道:“找得到才怪。倒是你,干嘛那么晚才回长安,你家那个丫头嘴上成天念着你,我都快被她烦死了。”

少年华语说得好流利,完全不像三年前在碎叶城初遇时的样子。看来,这些年,在长安,破晓已经开始适应这个新环境了。祝晶微笑地想。

一直站在祝晶背后、那个叫做小春的丫头跳出来抗议道:“是我快被你给烦死吧,大饭桶。小公子,妳不知道他饭量好大,一直叫我煮饭给他吃。要不是妳要我照顾他,我才懒得理会哩。”

蓝眸少年啾了小春一眼,又道:“我又没吃白饭,米是我自个儿买的,不过是请妳帮我蒸熟,一点小忙而已,那么爱计较。”

小春被他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给激怒,一扫平时温顺的性子,隔着店铺柜子与少年你一句、我一句地争辩起来。

“我又不是你娘,为什么得煮饭给你吃啊!”虽然不是天天煮,可这位大爷每隔几天就跑来吕家讨饭吃,万一让人误会他们之间有什么,败坏了她小春的名节,那可怎么办!

“因为妳家公子托妳照顾我啊,当然得让妳有事做,不然妳怎么跟妳家公子交代?”

“说得好像很委屈似的。要不是我家公子有交代,我才懒得理你勒。”

“所以我很感谢妳家公子啊。”

“你……”

吕祝晶惊奇地看着不大会吵架的小春奋力地与破晓争论,猛地明白何以小春拒绝陪她来西市了。

这几年来,想必小春的生命里,已经不再只有她一个人了吧。

她唇边扬起浅浅的微笑,看着少女与少年的斗嘴游戏,觉得好欢乐。

小春终究争论不过厚脸皮的少年,突地回头过来抱住祝晶手臂。“小公子,妳快告诉他,我以后再不帮他煮饭了。”

祝晶回视着少年的蓝眸,感到十分有趣,沉吟着,她说:“没关系的吧,小春。阿晓一个人在长安生活,总是辛苦的。既然他那么喜欢吃妳煮的饭,就让他占点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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