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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炸弹在近在咫尺的地方爆炸了。

数秒后,烟尘散去,丧钟的期间限定劫匪皮肤被彻底炸烂,露出里面深色和橙黄色相间的盔甲;布莱恩躲在他身后毫发无损;费尔南德斯受了点伤,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手里拿着从劫匪技术人员那夺过来的冲锋枪。

这下丧钟也不肯硬抗了,他是自愈能力快,不是不会受伤和不会疼。他再度竖起双刀,一边靠着劈砍逼迫CIA无暇瞄准,一边往金库外的空旷地带移动。

布莱恩躲躲藏藏地跟着他们来到厅堂,天还没黑,丧钟瞥了一眼明亮的窗外、又看了看缩在布莱恩怀里的达米安,想起布莱恩曾说过妻子在家等他的话。

这位曾经有过家庭的雇佣兵突然生出一点良心,一刀击碎了窗户。恰好其他劫匪此刻很敬业地提着大包小裹的现金走过来,丧钟对布莱恩说:

“你跟着他们去车上等着,我送你一程。”

又对手下说:“剩下的交给我处理,我马上就来。”

其他劫匪知道他厉害,于是都不做停留。布莱恩目标到手,更加无意多待。

五个人匆匆绕到停车的暗巷,劫匪将装满现金的手提包放到后备箱,刚松一口气,布莱恩夺过他身上的枪突突突扫射一圈:“不好意思,打劫。”

“……”

靠!什么情况!

劫匪们目瞪口呆!

布莱恩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飞快缴械加几个直击要害的老拳把人放倒在地,然后将达米安塞进副驾驶,给他系上安全带。

过程中达米安还算老实,只整理了一下头顶的棒球帽,问道:“这就是你说的‘把消息泄露出去了也有好处,有助于我们浑水摸鱼’?”

布莱恩坐进驾驶位踩下油门:“你要问我这是不是我提前订好的计划,我得说,‘不是’。作为一个新手特工,你今天干得不错。”

被迫假扮成不太聪明的样子是一生的败笔。达米安自我感觉不太满意,怀疑地问:“有你第一次出任务时好?”

“不太一样,我第一次面对的是怪物,这会起码都是人……”

布莱恩话还没说完,只瞄了一眼倒车镜,就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只见丧钟斯莱德·威尔逊发现了布莱恩这个截胡的,竟没有放弃,而是果断扔下费尔南德斯,从银行里跑出来开始肉身追车!

果然话不该说得太满。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从布莱恩的视角来看, 故事的发展正变得越来越魔幻。

而站在丧钟的角度,事故的发展其实更加魔幻。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他觉得自己一不小心翻车这件事简直离谱极了!

丧钟整个过程中疏忽大意了吗?没有。

他直觉上怀疑布莱恩,否则不会把这两个人带在身边。然而就像达米安一样, 丧钟也有个文化层面的短板:

他会说英语、法语, 在沙特阿拉伯待过一段时间, 所以会说阿拉伯语和几种阿拉伯语方言,除此之外, 他甚至会讲中文的普通话。

——但他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西班牙语!

西班牙语是除英语、法语和阿拉伯语外,最多国家使用的官方语言, 丧钟刚好会排在它前面的几个, 到西班牙语这里,他就只能听懂和使用最简单的常用句了。

西班牙语和英语之间有很多同源词, 阅读倒是比听力更简单,可惜正常人不会把要说的话写下来。

委内瑞拉人雇佣丧钟时,特地给他配了几个翻译兼劫匪同伙。

这样的安排足以应付大多数场合,再加上任务本身不难,丧钟就放任自己偷了个懒, 把大部分交流工作都扔给了队伍里的其他人。

事实证明, 人永远不应该过于信任临时分配来的队友, 他们压根没发现布莱恩不是真顾客、达米安也不是真弱智。

这大概不能全怪队友,毕竟后来丧钟本人也被七岁小孩和‘她’残忍无情的父亲骗尽了工资!

九百万,邮件里出示的是货真价实的九百万美金。丧钟想过这可能是空头支票,但他本来就要抢银行,顺手帮人在金库里找一样东西对他来说难道有什么损失吗?

电诈骗子还要你付钱才能领返现呢, 丧钟没有付出任何东西,自然也就没料到会上当。

万万没想到, 陷阱不在给不给报酬这件事,甚至不在目标物品上。布莱恩只需要他在进入金库时有‘找东西’的表现!

这就足以让CIA在情急之下出手了!

猝不及防受到攻击的丧钟来不及多想,和费尔南德斯打作一团,那时他已经完全身在局中,还琢磨着难怪对方肯给九百万,原来是料到他会遭遇第三方的突袭。

也好,他领工资领得更加心安理得了……

一刻钟后,丧钟表面镇定,内心深处实际上懊悔得捶胸顿足:

心安理得个屁!

九百万和抢银行获得的外快全都插上翅膀飞走了!!

熟悉的面包车在街道上疾驰,保下一条命的队友哭哭啼啼地诉说遭到抢劫的经历,饶是经验丰富如丧钟也有几秒钟的懵逼。

为什么?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他尚未想清楚前因后果,只当布莱恩见钱眼开,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趁人不备抢走了银行赃款逃之夭夭,于是一怒之下冲出银行,心想就算追不上车也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

汽车在前面跑,丧钟在后面追,手里的热武器噼里啪啦如雨点般倾泻出子弹,把附近的其他汽车惊得纷纷鸣喇叭大声尖叫。

若是普通人见到他一反常态地穷追不舍,在这样的攻势下早就吓得魂不附体了,前面那辆面包车却不仅没停车,反而开得更稳当了!

其得心应手的姿态仿佛在说:你当谁没在枪林弹雨中开过车?

丧钟放下枪,恍然大悟了。

原来布莱恩不是个胆大包天的路人,而是早有预谋的碟中谍中谍!

妈的,居然被人从头算计到尾!

他反应过来之后被气得笑出声,摘下头盔露出自己的真实面孔,对面包车狠狠比了个中指。

有种你别跑!

布莱恩将手伸出车窗,食指和中指并拢,头也不回地遥遥向丧钟敬了个礼。

是可忍孰不可忍。

本来丧钟都想放弃了,一看这半吊子的军礼,仗着路况复杂行车缓慢,撬了路边的电动摩托车,蜷起双腿坐在对他而言过于低矮的车座上追了上去。

看到这一幕的布莱恩骂了一声。

不骂是对丧钟的不尊重。

他很想靠着车技把人甩开,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开的这辆面包车都比不上平价战神五菱宏光,怕是车上的现金都比车本身值钱。

你说你们这群罪犯怎么出来抢劫都不开个好车!

不过一般有钱开好车的也不需要出来抢劫就是了。

眼看丧钟骑着粉色小电驴在车流间穿梭,离得越来越近,布莱恩在这时还接到了一通电话。

他看了眼屏幕,发现是不认识的号码,果断把电话挂断。

对面锲而不舍地又打了进来。

布莱恩正努力发挥车技,见状不耐烦地将手机扔给达米安:“帮我接一下,开外放。”

达米安按了接通键,随口问道:“能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熟人的电话号码我基本都背下来了……”

电话对面的人听到他的声音,幽幽地问:“我难道就不算你的熟人吗,布莱恩?”

“哦,伊森。”布莱恩把手机从达米安那拿回来,“嗨,伊森,晚上好,伊森。你这是放假了?”

达米安竖起耳朵。

“我没有。”伊森回答,“你干嘛呢?”

布莱恩刚把CIA骗得团团转,当然不肯说自己是在执行任务:“我在进行一些亲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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