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8章联手3792(2 / 2)

五行是最为常见的力量,五行大道是构筑整个虚空的根本大道之一。

彭正金仙主修五行大道,造诣极深,掌握了许多五行相关的仙术神通,可以轻易御使五行大道的力量。

大五行灭绝神刀,是诸多仙术神通之中排名前列的存在。

在他手中施展出来,几乎是将五行大道直接化作了无坚不摧的长刀。

一刀斩出,有着毁天灭地之威。

如果是在虚空之中,这一刀甚至能够直接斩伤虚空本身。

这也是为什么金仙级别的强者们,大多喜欢在归墟之中交手的原因。

如果他们在虚空之中肆无忌惮的出手,会对虚空造成不小的损害,随时都有可能触怒虚空天道。

绝大多数金仙级别的强者,都会对虚空天道保持起码的敬意,不会轻易与其正面对抗。

归墟本来就是虚空的最终归宿,诸天万界的坟场。

无论在归墟之中怎么大打出手,无论造成多大的危害,金仙级别强者们都不会在乎,一般也不用承担严重的后果。

彭正金仙这一刀劈出,差点将阴阳二气所化的长河劈成两半。

受创的阴阳二气不复原本的威势,显露出了几分颓势。

太极图在孟章头顶轻轻转动,成为了阴阳二气最大的后援。

得到太极图加持的阴阳二气威力大增,再次扑向目标,和那柄长刀激烈的拼斗起来。

孟章放出的阴阳灭绝神雷,和彭正金仙放出的五行神雷,开始不停的碰撞和冲击。

不断爆炸的神雷爆发出极强的威力,让周围原本就不稳定的空间不断的崩裂坍塌。

几乎同时亮起的日月神光和五行神光照亮了漆黑一片的归墟,让周围很大一片区域都大放光明。

……

眼见孟章出手攻击彭正金仙,奇象妖圣对他的疑心大减。

看样子,彭正金仙是独自前来抢夺万威金仙留下的秘境,和孟章并没有什么勾结。

他抓住孟章出手的机会,不断发力,继续对彭正金仙发动猛烈攻击。

他觉得,孟章和自家联手,攻击另一位道门金仙,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如果能够重创乃至击杀彭正金仙那就最好了。

当然,他也只是这么想想而已。

就算他和孟章联手能够战胜对方,都很难击杀对方。

金仙级别的强者,是很难被彻底诛杀的。

太一金仙被好几名金仙级别的强者围攻,战败后被镇压囚禁。

这并不是说他的仇敌不想彻底诛杀他,而是他们暂时办不到。

只有暂时将太一金仙镇压,然后通过漫长的时间,慢慢的消耗其本源,一点一点的将对方磨死。

虽然这有太一金仙情况特殊的原因,可也充分说明了金仙之难杀。

当然,不管彭正金仙多么厉害,多么难杀,奇象妖圣都要尽量击败他,尽量伤害他……

这是孟章和奇象妖圣第一次联手对敌,却表现的十分默契。

他们各展所能,施展出各种神通秘术,攻势异常的凶猛。

以一敌二的彭正金仙开始慢慢的落到了下风。

彭正金仙的实力比奇象妖圣都要强上一截。

这也是他发现奇象妖圣靠近秘境之后,敢于主动出手的底气之一。

可是奇象妖圣和孟章联手之后,就不是他能够独自对付的了。

奇象妖圣凶悍无比,猛打猛冲,正面冲击彭正金仙。

他在承担了彭正金仙的大部分攻势的同时,也对其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奇象妖圣皮粗肉厚,防御力强悍无比,神力无双,破坏力惊人,一副努力和彭正金仙展开正面肉搏的架势。

彭正金仙又不是专门的体修或者剑修之类,根本不敢让对方近身。

各种蕴含了五行大道之力的五行秘术神通,不断的轰向奇象妖圣,让其无法靠拢过来。

有了奇象妖圣正面牵制对方,孟章在侧面不断的加大对彭正金仙的威胁。

同为道门金仙,传承不凡、见多识广的孟章对于彭正金仙的各种手段还是比较了解的。

就算以前没有亲自见识过,也有所耳闻。

孟章施展的手段同样不少,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有的放矢,极具针对性。

在彭正金仙感觉之中,奇象妖圣就是那种蛮横凶暴的野兽,看似气势汹汹,其实对自己的伤害不大。

而在背后出手的孟章,则是阴毒无比,对自家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他想要将主要力量集中到孟章身上。

他有着很大的把握,可以付出较小的代价,击败这名根基浅薄的新晋金仙。

可是奇象妖圣这个家伙,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主动充当主力不说,还一副和彭正金仙不死不休的架势。

彭正金仙不得不集中很大一部分力量,来阻挡奇象妖圣的凶猛攻势,就分不出太多的力量来应付孟章了。

其实,奇象妖圣如此,一来是本性使然。

作为妖族内部的强硬派,他对道门修士,尤其是人族修士,极端仇视。

平日里,他还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压制住自己的性情。

可是一旦斗得兴起,他就不再压制自己,将自己的仇恨和愤怒表现的淋漓尽致,强大的杀意更是毫不掩饰。

二来,奇象妖圣的战斗风格就是如此。

他喜欢和敌人正面冲撞,硬碰硬的交战。

他喜欢简单粗暴的手段,不喜欢施展那些变化太多,太过花巧的手段。

当然,看似主动顶在前面,和彭正剑仙正面硬拼的他,也并非毫无保留。

他对孟章仍然不信任,仍然保留了一部分力量,用来防备孟章搞鬼。

孟章似乎并没有别的想法,就是一心一意的和奇象妖圣联手对敌,试图尽快解决彭正金仙这个对手,好夺取那处秘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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