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165(1 / 2)

我真的懒得再听卢修斯的废话,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当年的事件,但随便展开一下少女丰富的想象力我也能知道卢修斯对土财主暴发户陆飞有多么的狗腿。也难怪纯血激进党党魁沃伦·布朗会直接吐口水到他脸上——这事儿还真怪不了别人,作为一个纯血奸你还想得到礼遇?卢修斯,不得不说,你真的很傻很天真。

拉拉秃叔的袖子:“教授,我们回去吧。”我继续露出我最近学成出师的招牌式“严肃的笑容”。

秃叔原本一直盯着沃伦·布朗的背影,当目光回转落在我身上时,他旋即迅速抽出手,力道大的让猝不及防的我打了个趔趄。

他微微有些发愣,眨眨眼,再度看向沃伦·布朗的方向。好久,他才几不可闻地说:“嗯。回家吧。”

声音很小,丝毫没有平时的自信、张力和狂傲,就像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英国马车并非长的大同小异,那么这辆马车的造型结构一定是抄袭的秃叔的车。我手脚并用地爬上去,再也没有上次的拘谨,一屁股大喇喇地直接坐在铺着蓝丝绒的软垫上——只是在秃叔上车的时候稍稍往里面缩了缩。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反手带上了车门。“去霍格莫德。”他轻声说,马车开始缓缓自动行驶起来。

“诶?不是回家么?”

秃叔靠着车厢壁,脸偏向一侧,显得很疲惫。他的双眼锁定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所以我也只好无趣地望向我这边的窗外,希望这次不要再看见什么路飞连锁店了。

我总共和秃叔一起乘坐过两次马车,气氛都很诡异。

刚到霍格莫德他就把我踹下马车,自己一溜烟窜到猪头酒吧去了。我蹲在酒吧门口掐着手腕数脉搏,果然,不到一分钟,酒吧里的客人们都假装平静地结账走人,一出店门立即像开了加速器一样飞也似的消失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酒吧应该是邓爷家的产业,秃叔真是好人,没有选择三把扫帚,而是选择了猪头,随时随地照顾邓爷生意——额,不对,依照他的性格应该是随时随地占邓爷便宜,我不觉得他在吃饱喝足之后还有付账的打算。

我小心翼翼地透过橱窗向里张望着,脾气暴躁的阿不福思似乎并不在酒吧里,不然依着他的性格说不定会立即将秃叔轰出来。秃叔挑了一张靠近吧台的桌子,双肘撑着桌子,身体前倾,看起来像个早年脱发的学生。

那个疑似帕金森患者的酒吧侍应无意间抬头看到了窗外的我,一副看到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像,他咧开嘴,躲在秃叔看不到的角落指了指他对面的位置。

坚决的……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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