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巧合还是缘分(1 / 2)

夜静的离奇,好像只能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莫熙冉一直是个沾床就困就能睡着的人,突然失眠了,工作顺利,家庭和睦,除了最近筱漫妈妈车祸有点费心,根本没有能扰乱自己心的事情和人,可是今晚的失眠是有史以来第二次。第一次是暗恋一年多的学长毕业了,那次算是第一次有的心事。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因为任子轩说的那番话?

想想也算是可悲,长到27岁没有恋爱过,在这个社会里算是一朵巨大的奇葩了,对于感情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喜欢的也不会将就,宁肯自己单着,大学时期,因为一次机缘,认识了高子涵,不能说他有多么出色,只是凭自己的感觉就是喜欢对方,看见他就会紧张脸红心跳加速,这就是喜欢吧!费劲气力的到处打听关于高子涵的一切消息,当知道他有女朋友后的落寞只有筱漫知道,把这份爱藏在了心底,只希望能看见他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身边出现再好的人追求也都没有放在眼里,就这样傻傻的暗恋了一年,高子涵最后一次来学校办理一些事物离开后,自己傻傻的跑到了草地上,用手对着强烈的阳光挡去,然后刺到眼睛,让自己的委屈哭了出来,然后自嘲的笑笑去忘记。这算是初恋吗?呵呵

想到这里,又记起了高子涵那个让自己心动的男生,原来一直都没有忘掉,这些年追求者没断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都是没有感觉的拒绝掉,女人经济独立后是不是就没那么期待早点进入结婚殿堂了,一直等待着那个真能牵手到老的那个人,如果你不来我就不嫁,我相信你在来的路上。想着想着莫熙冉就睡着了。

窗外的大雨像瀑布般的急促,莫熙冉窝在店里的沙发里,看着雨顺着窗户流下犹如一道美景,记不得从何时起开始喜欢这样的雨天,心无比的平静,知道店里没有顾客,所以就放肆的把自己蜷成一只猫的形状,手里的咖啡杯变成暖手的工具,没有喝掉一口,店员们知道她的这个习惯也不敢来打扰,大家都喜欢死这个小老板了,人好又有能力,对员工的福利那真叫本市无第二家,没见过这么不势力的老板,所以员工们都死心塌地的跟随,更努力的创造业绩,一般熙冉不来店里也一片吉祥,所以说付出就是有回报滴!

任子轩一下子坐到莫熙冉对面沙发的时候,莫熙冉绝对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的跳了起来,因为一直都习惯了在这样的雨天静静的一个人,听着轻音乐,窝在沙发里,喝着暖手的咖啡,这已经成了不可更改的习惯了,这种状态说不出的舒服,也说不出的安静,突然对面坐下一人的确打破了常规,让低沉思考的自己着实吓了一跳,本以为是顾客没敢发火,当看清对方的脸时,那怒火简直冲天都不解恨。看到任子轩那悠哉悠哉的样子,直接飞过去一拳打在了他的身上。

“你个该死的任子轩,你想吓死我啊,每次见你都得吓一次,我这再见你几次非死你手里”

进来阻扰任子轩的店员看到自己的小老板竟然认识这位本店的VIP客户,吃了一惊,看到两个人有打情骂俏的架势又赶紧退了出去。

“NONONO,你错了,我怎么舍得让你死,我希望你在我的呵护下,我们活到100岁呢!”说完忍不住笑了,任子轩趁今天下雨出来选几件过几天要参加晚宴和会议要穿的衣服,一直选这家是因为他感觉这里的销售人员很有搭配眼光,之前还和店员说想见见这里的老板,没有优秀的老板也培养不出这样优秀的店员,但是每次来都没能遇见老板,今天店长在为自己搭配服装的时候,自己闲逛看看有没有特别中意款式的时候,一下子发现靠里面的休息厅蜷曲个人,面朝窗外,蜷曲的头发凌乱着,当时感觉这女人在窗前这样的感觉很迷人,只是觉得迷人而已,没多想,就在她微动了一下的时候,任子轩发现这个人竟然是莫熙冉,真没想到这丫头还有这么性感的一面,想都没想就直接走了进去,也顾不上身后的店长喊着任先生那里不能进的急促语言。当坐到她对面的时候,真的吓坏了她,因为她差点跳了起来,泛红的脸蛋是真的吓到了,对方那急速的一拳也不吃亏的打了过来,没有上次疼,说明她没用尽力气。莫名的欢喜,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虽然想着一切办法想偶遇她,但是不在医院的她,自己还真不知道她在哪,所以这次偶遇也让任子轩觉得这真是两个人缘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

“你把我想成007了啊,大小姐,我也有工作的哪里那么悠闲跟踪你,说咱俩有缘你又不爱听。那怎么解释啊?”

“那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店里?”

“这个店是你的?”

“恩,”

“呵呵,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你问问你们店长,我几次提出想见见老板,她们都说你不在。如果早见了,就不会出现相亲那出了。”

“你见我干嘛?”

“因为你们的店员优秀,我想认识下老板,我是你们这里忠实的VIP,说实话,其他品牌店靠的是牌子的出色,款式的新颖,你们这里除了牌子响,更多忠实的客户更在意的是你们这里优质的服务,这里的员工你培养的都很有专业的眼光,还很有气场,适合销售这样大品牌的气场。所以我很想认识这优秀的老板,但是我真的没想到是你,以我认识的你来说,更没想你的能力有这么强大,这个影响力不小。每次你们给我搭配的服饰不亚于一些专业的设计师。”

这样的话任子轩不是第一个说的,太多的顾客太喜欢有专业眼光的销售人员了,服装搭配讲究的元素很多,而在这里除了搭配得体外还有独特,让你能穿出与众不同的味道,这是现在普遍有钱人想与别人不同的想法,所以莫熙冉的店能独树一帜最大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莫熙冉也投入了很多心血,外出学习,自己培训,带员工出国旅游见识大场面等等,让自家的员工从气场上就已经超越所有的服装店里的员工了。也跟自己的强迫症有关,想改变所有人没可能,这几个人改变还是可以滴!夸张的说现在家里这些小妞们的眼光不次于时尚杂志社里的主编了。

“噢,那你继续选去吧!”说完又恢复原有的姿势,看着外面的雨。

“难得能碰上老板,就不能亲力亲为的帮我选几套衣服?”

“不能”

“你就这么对待顾客?”

“你不是顾客”

“那我是什么?”任子轩一阵窃喜,她没把自己当顾客。

“你是天下最讨厌的讨厌鬼,今天遇见你我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儿!”说完没忘记白了任子轩一眼。

任子轩头上有无数只乌鸦飞过。

其实说完吧,莫熙冉也有点后悔了,毕竟人家是来选衣服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还应该是有的吧,想到这里就站了起来。

“来吧,姐姐给你选几套衣服”

任子轩头上的乌鸦突然炸成了太阳,喜悦到了不行。

问清了任子轩要去的场合,莫熙冉用手划过一件又一件西装,手停在了一件暗格最新设计的一件西服上,回头又看了一眼任子轩,可以这么说吧,今天第一次认真仔细的端量了他,不可多得的帅哥一枚,可惜可惜啊是个弟弟,不然做男朋友还是不吃亏的,又找到了一件艳色的衬衣,领带又是一个比较跳的颜色,如果单看,一般人都会拒绝,感觉这些艳色搭配到一起会很怪,但是莫熙冉相信任子轩绝对能穿出范儿,先不说他的身高够分,是身上那独有的气质和好的身材,绝对是没问题的,何况这套衣服出席同学会绝对不失身份,也不会显得老气,最主要时尚到位。

任子轩拿到衣服后看了一眼莫熙冉,确定不是在捉弄他,因为这些颜色的衣服与时尚的款型都没尝试过,早就不穿与自己年龄相符的衣服了,因为不装扮自己会从外观让别人质疑,所以一直都打扮的比较成熟。犹豫的接过衣服,走到试衣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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