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荒山行(1 / 2)

百里风将接下来的目的地定在总部位于水乡道的“夜”组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因为自从遭逢变故,公孙进被招进了这个杀手组织里面。

组织的首领还收他做了自己的徒弟。

公孙进明白首领看重的并不是他的身手,而是他因遭逢变故,而变得异常冷漠的性情。并且之后的每一次行动也都证明了首领的眼光的确独到。

杀手就是要无情,要果断,没有怜悯,没有慈悲。

百里风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依仗,虽然“夜”是个杀手组织,可总比他孤身一人独创天涯要强上许多。

一个修行功法,求长生的世界,不像地球那般安稳,普通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本得不到任何保护,更何况恒国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百里风可不想哪天飞来横祸,沦为奴隶,更甚者会身首异处。

选择去水乡道,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那个叫做荷衣的女人。

她是公孙进的婢女,也是比他大四岁的姐姐,二十年前帮助他逃出了牢笼,可自己却受到了残酷的惩罚,公孙进把她救出来之后安置在水乡道。

当那个女人的脸第一次浮现在百里风的脑海里的时候,他的心里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

那是一张被毁坏的脸,上面的疤痕令人厌恶,她为了公孙进付出的,比生命更加沉重。

这次去水乡道,百里风想见见她,看看这个命运悲惨的女人。

目的地确定,接下来就是行程的路线。

从山林出发,最快的路线当然是横穿壁灵沙漠,可是,他的身体虽然已经基本恢复,但长期处于干旱之中,同时还要被大太阳暴晒,难免会让他的身体雪上加霜,他实在不想冒这个险。

另一条路就是沿着悠恒大山脉的边缘山林向北,然后再向东绕过沙漠北部边缘,到达水乡道。

这条路线长度超过横穿沙漠的两倍,但胜在相对安全舒适。

“没办法,远就远吧,”百里风想着,“总比送命好。山林里,还能捉小型异兽来补充食物,一举两得。”

他将剩余的食物打包,又将几套大型的异兽毛皮包裹好,背在身后。

他依旧穿着那件胸前损毁的轻甲衣,外面套着深色的长袍。

戴起兜帽,那张长生书正好夹在兜帽与脸之间,他眼睛一闭,迈开双腿,他仿佛一个行走在充满奇异能量世界的独行侠一般,向着森林深处渐渐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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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风白天赶路,晚上在粗壮的树枝上休息。

凭借着长生书的特异效果,他可以远距离看清山林里异兽的活动情况,因而轻松避过那些强大的异兽。

时间飞逝,一晃就是两个月,期间他没有遇到任何人,他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一个无人的星球。

这段在荒山野岭独自行走的日子,让百里风又找回了当初一个人独居时的感觉,不跟任何人交流,平淡而机械的重复每天的生活。

百里风很喜欢一句话:真正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故事。所以他并不热爱生活。

平淡的行走了两个月,没发生什么事情,可他也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越往北,通过长生书吸收的能量就越多。

如今,他已经将长生书用一根细绳绑在了头上,巴掌大的纸张贴着脸颊,如果在上面画上符,晚上被人看见肯定能把人吓个半死。

期间他还做了实验,最后得出了结论,把长生书折叠成小的纸片后,吸收能量的速率就会减小,这样的话,以后如果遇到能量非常充沛的环境,他也可以调节长生书的大小,以适应自己吸收能量的能力。

越往北,空气越潮湿,林间鸟雀也越活泼,悦耳的鸣叫声此起彼伏。

原本只有高大乔木的山林中,矮小的灌木也越来越多。

溪流与小型的湖泊时不时出现在百里风的面前。

在平静的水面中,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寄居的这具躯体的模样。

身形因长期的锻炼而健壮高大,这点自然不必多说,脸庞虽然俊朗,却因为受伤的缘故,面部肌肉僵硬,不管他对着水面怎么挤眉弄眼,努力尝试做出各种表情,他的脸始终如蜡像一般,变化的幅度十分有限,颇具一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大家风范。

他粗糙的手指摸索着头上的一绺白发,仔细端详着水里自己被阳光晒得黝黑的样貌。

“肤黑发白,身材健美,如果是生活在地球上的话,还挺有一种潮流达人的范儿。”

百里风苦笑着摇摇头,水中倒影的嘴角只是微微一翘,也向他摇一摇头,仿佛在对他说别总是自怨自艾。

他在湖中洗了个冷水澡,将几个月来的污垢洗漱干净,又把身上的衣服都洗净,晾晒。

天气还很炎热,他打算在这湖边多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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