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千万律法,学院图书馆23(2 / 2)

这……不就是可以覆盖整个国家的地图魔法吗?

大型结界规则魔法!

额滴娘嘞。

看到这,卢安不禁感到一丝凄凄惨惨切切。

傻狍子老哥,你瞅瞅人家,你再瞅瞅你自个?

人家秩序信徒,这么大个秘法图书馆,大到国家纷争,小到遗产继承,什么样的秘法规则都有,当真浩如烟海,看都看不完!

你再看看咱混沌信仰,别说图书馆了,你能拿出哪怕一张《特性目录》吗?

完成了任务,奖励全特么靠随机抽的!

得亏老子欧皇转世,要不然还不被你坑死?

就这样,还一个劲的搞内耗!

发个任务还要逼人摆明立场、站好队伍,真是的……

难怪混沌信徒都在地底下活动,人家秩序信徒已经城邦连片、帝国称雄、执掌大洋大洲,影响力已经辐射到大陆之外了!

作为神祇意志,你不该认真反省一下吗?

你对得起老子含辛茹苦的完成试炼吗?

唉,累了。

现在跳警,还来得及不?

当然,随着卢安的持续游逛,他也发现秩序秘法的一些问题。

比如大量秘法规则都在针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约束,但通常不会像经典秘法的“禁入结界”那样绝对。

经典的规则类魔法,是非黑即白的。说不能进,谁也不行,魔法规则不跟你讲道理。

但秩序秘法却是要讲道理的,所以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比如,就算是最严重的罪行“谋杀”,在律法条文中也谨慎表述为:“无故蓄意杀害他人。”

一共八个字,四个字是限制条件。

什么叫“无故”?——针对合理报复、自我防卫等情况补充的秘法条文。

什么又是“蓄意”?——针对意外和事故添加的规则表述。

于是,差不多有半层楼的秘法书籍在论证这俩词的适用情况,以及他们的衍生概念,以及衍生概念的衍生……

同样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偷窃”罪名,在秩序秘法里,要描述成“未经权属人许可的非法占有”

关于“许可”的认定、“非法”的认定、与“占有”的认定,又是一箩筐。

还有最让卢安啼笑皆非的一点:

证据。

如果秘法适用的情形没有神明见证,那么想让神明主持正义,需要进行举证。

于是,关于如何取证、如何阐述、间接证据、直接证据、证人、证词、证物、对证据的证明,对证人的证明……密密麻麻又搞了上千本律法书籍在解释!

甚至最最可笑的,对于那些秩序律法无法准确认定的事项,允许争议双方分别授权精通律法规则的执法者,现场决斗!

卢安老家的律师吵架,到了这个世界,就变成了律师打架!

还是秩序秘法师之间的战斗!

甚至为了此类事项,还完善了一整套专门的秘法体系!

其中约定了,战胜方获得神明的赐福,战败方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理由是,失败者用谎言与无知在亵渎神明!

既然有了加重惩罚,就有人想要躲避这一点——如果不想承担亵渎神明的指控,就只能提前投降认错。

于是就有了相对应的秘法条文:「辩护律法:伏罪自首」!

秘法效果:跪地认错。

卢安简直笑不活了!

好吧,其实傻狍子你也有你的优点。

至少屁事儿没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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