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8(1 / 2)

“你跟我爸一样勇敢,有了伤不喊疼。我最崇拜这样的英雄了。”她又说。

路灯光细雨一样迷蒙地落下来,溅得他的心湿漉漉的,他忽然有了主意:没错,他要做她崇拜的英雄,今后,与潘时人一决高下。

那是他和潘宁有限几次和谐相处的场面。他记住了她的赞美,闪亮的微笑,还有路灯光下他们挨在一起的长长的影子。

母亲嫁给潘时人不足为奇。他也知道他的阻挠注定无效。大一回家的时候,他看到他妈妈收拾了一个箱子,对他淡淡地说:“你已经成年了,妈妈也要自己的生活。你愿意搬到潘家,我们都很欢迎;你不愿意,妈妈也没办法。这是你爸爸留给你的钱。”他妈妈说完,提了箱子就上了潘家的车。

宁宁在车里头,脸贴在车窗上朝他看。压扁的脸上有一双晶亮到像泪珠的眼睛。好像对他的处境深表怜悯。

他忽然觉得孤单。即便到现在,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对她动情,也许是在仇视她的时候,也许是被些许温柔包裹的时候,也许是觉得她单纯而美丽……所有的也许都告诉他虽然无知无觉,那枚爱的种子已经在发芽。但是,如果有选择,他宁愿永远不知道自己爱她,宁愿此生错过她,宁远做她一辈子没有血缘的哥哥。因为做她的哥哥比做她的丈夫要来得安全得多。那些武器都不能摧毁的意志,可以被一句“我从未爱过你”彻底击垮。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2(上)

唐末一直没交女朋友,但有个关系非比寻常的女性朋友,叫刘影,比他大一岁,他高中时跟谢福成混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刘影跟这道上的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奇装异服、乱打耳洞、挑染夸张的头发,不吸毒、不滥交、不骂脏话。她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看上去就是一个大学生。

刘影在广阳街上开一家服装店。门面不大,倒隔出里外两间,外头做生意,里头设了茶几沙发,可以供熟人喝茶小坐。

唐末第一次是随发仔去的。发仔是谢福成手下的马仔,不过十五六岁,父母离异不管他,书念不下去,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江湖了。别看他年纪小,但能说会道,办事利索,颇得谢福成的器重,有些机密事一般就交给他处理。而唐末在组织里头属于编外人员,帮规不对他起作用,因为他的白道身份,里头的成员对他却是礼遇三分。他跟发仔交情很好。

发仔叫声“影子”,掀帘进去。里头有两三学生妹在看衣服,刘影抬起头,一双眼顿在唐末身上,顺手撩一撩头发,道,里边请吧。唐末只觉得眼前一亮,倒不是她有多么漂亮,而是感觉亲切。要到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过来,他与影子接近,只是因为她长得像宁宁。

发仔熟门熟路地从冰箱里掏出可乐,扔一罐给唐末,朝屋外努努嘴,道:“正点吧。”

唐末笑笑。

发仔一本正经道:“提醒你,别动脑子,老大的女人。”

唐末眼前晃过谢福成的满嘴金牙,为一枝鲜花插在牛粪上感到遗憾。但也仅此而已。

发仔出去问影子要了把钥匙,开了立柜里头的抽屉,摸出一根烟。用火机点着的时候,他问唐末要不要。唐末摇了摇头。

“不抽可是亏了。这东西吃了后就像腾云驾雾。就是折寿也干。”发仔伸长腿瘫坐在沙发里,很享受地吸了口。那烟丝丝缕缕蹿在室内,带点烧麦场的清苦味,又弥漫着一股奇特的振奋气息。

“不就是烟吗?” “嘿,可不是一般的烟。”发仔微妙地笑了笑,压低嗓子,“是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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