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案情大白。227(1 / 2)

上文说到那县官开始审案。结果没想到这案子审的非常的顺利。</p>

那长工一五一十地就全部交代了,并没有什么抵抗。后来又问到他是用什么凶器行凶的,他也很痛快的招认了。</p>

并且说凶器在主人家里,县官儿派了一个仵作去验尸。不一会儿的功夫,那名衙役和仵作都回来了。</p>

先是那名衙役在手中拿着一个凳子。也就是那成功行凶砸死人的那个凳子。</p>

在凳子的脚上还沾着血迹。</p>

“禀告大人。我回来啦,这是那长工行凶用的凶器,请您看看。”</p>

那衙役回禀着,</p>

“哦,拿进来我看看。”</p>

“是,老爷。”</p>

那衙役答应了一声,便把那凳子又往前移动了一下。</p>

那老爷仔细地看了一眼,发现果然是一个这沾了血的凳子。便点了点头,说道:“把它拿下去吧,交库里封存。”</p>

“这可是重要的证物,可千万不要弄丢了。”</p>

“是,老爷我这就去把它给封存了。”</p>

那衙役赶忙拿着凳子向库房走去。因为这是极为重要的证物,可千万不能弄丢了,因为这对案情的审判很重要。</p>

“你呢,你有什么发现?”那县官儿又转头望向仵作。</p>

那仵作见县官儿问他,便也连忙回禀:“禀告大人,我去长工的家里发现是一男一女,这两个人确确实实是被凳子砸死的。</p>

这一下砸的可真狠啊,两个人头都碎了。”</p>

“很好,这件工作你干的很好,既然没有别的事情,那你们就先下去吧。”</p>

“是,老爷”</p>

那仵作答应了一声,因为完成了他的工作,现在已经没有他什么事了,所以他就先下去了。</p>

县官见这个案子现在已经差不多了。看来已经没有什么要审的了。</p>

因为犯人已经招供了,并且物证也很齐全。可以说这个案子已经成了铁案了,人为也没法儿再审案了。</p>

他便转头面向那长工,</p>

“犯人,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可以说,是不是要认罪了?”</p>

“是的,老爷,这一切我都认,这一切都是我干的,并没有旁人。”</p>

那长工也很痛快地承认了。</p>

“很好,既然这一切都是你做的,你已经招认了。</p>

那你现在就开始画押吧。”</p>

说着又扭头望向师爷。那师已经把他长工的供状都写好了。</p>

原来县官聘了好几个师爷,有管钱粮的,有管审案的,还有管各种杂务的。因为平常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p>

所以必须要聘请这些人来帮他完成任务。而这管诉讼的师爷就是专门儿给写供状的。</p>

而能写供状的人,字肯定要写的很快,并且也要自己清晰能让别人辨认的清楚,而这位师爷显然是这一行的高手,字不光写的又快,并且还很清晰。</p>

这时看见知县老爷叫他,便赶紧把写好的供状给拿了过来。</p>

师爷将供状放到他的面前来,</p>

“你看一下,看看还有什么异议,看我写的和你说的是不是一样。</p>

如果有不一样的地方,我还可以再修改。”</p> 因为这是一道必须的程序,如果供状和犯人说的不一样,那犯人可以有权修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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