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一四零140(1 / 2)

黄衣的女接待面带微笑,用手轻轻往旁边一摆,微微的躬了一下身子,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南雅就迫不及待的向着玫瑰花园里面走过去,一进去就是被一阵阵的芳香气体所环绕,深吸一口,觉得浑身的毛孔都通泰了,真好,怪不得每个女人心灵的深处都有一座玫瑰花园。

往前走了一段路,南雅就在路上遇见了旁的人,看穿着和打扮应该就是夜莺国的人,穿着很华丽,态度祥和,一个年纪大一点的老奶奶像有60岁左右,一个应该是他的孙女十六七。

他们都在用鸟语交谈,老奶奶的声音依然音色优美,更显得沉郁一些,反倒别添了一些岁月留下的味道,小姑娘天真活泼清脆,如二月初开的嫩芽,山间流淌的叮咚清泉,他们两个的声音像合奏出了一曲高山流水,配着这满园的花,满身的香气南雅一时,听得呆了。

南雅在心里又生出了那股强烈的愿望,他好想学会这样的鸟语,但是也知道这种事情只能想一想,可能实现的概率根本就几乎为零。毕竟谁会为了教一个陌生人说话把自己搞得背井离乡,离开这美丽的家园呢?

带着这些遗憾,南雅继续按照黄衫女子给她提供的游览方向往前走,一路穿花拂柳,好像误入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亭台楼阁间各种颜色的玫瑰花带着香味和妖娆的姿态,展现出各种动人的色彩。

以前有一种说法说带刺的玫瑰就像爱情,那么美丽那么芬芳,一旦你靠近他又扎的人心疼,一不小心就会让你流血受伤。

南雅现在觉得自己对爱情的感觉已经很迷茫了,爱情是什么呢?是不离不弃的陪伴例如赵无眠,是有求必应的付出例如刘渊池,还是见色起意?都是因为那美丽的皮囊和外表?

人是会审美疲劳的吧?往玫瑰花园走了一段时间和一段路以后,看多了娇艳欲滴的各种玫瑰花已经没有了,才开始一见的惊喜了。

前面有座小凉亭,南雅一个人走了,过去准备歇一歇,刚刚不久,他已经把来领他逛园子的黄衣女孩子打发走了,说想自己逛一逛。

看着很近的凉亭,在群花的环绕之中半遮半露,以至于南雅走进去,才发现里面已经有了一个人正坐在那里休息。

这下轮到南雅感觉到尴尬了,进去还是不进去呢?是个难题!南雅可不是什么社恐,只是因为和这里的人语言不通,一时身边又没有带着可以写字的笔和纸,万一人家对她有什么意见?反正总归是个麻烦。

里面是一个长身玉立,穿着洁白丝袍的男人,头上用白玉的官把头发竖了起来,整整齐齐,皮肤洁白,眼神深邃,鼻梁高挺。

南雅正准备离开重新找个地方休息,身后的男人却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先是一阵悦耳的鸟啼,接着用结结巴巴的汉语说了一句话,成功地把蓝牙离开的脚步停了下来。

“你你是你是女人中土来坐船?”虽然男人的话说的结结巴巴上句不接下句,但是南雅也听明白了。

应该是说想问他是不是坐船来的中土的人?

南雅非常好奇,眼睛瞪得溜圆,退了回去走,到男人身边上下打量男人几眼,又仔仔细细地盯着男人的脸看。确定的说是盯着男人脸上的嘴看,把男人闹了一个大红脸,非常不好意思。

“你能说我们那里的话?你也是中土那边来的还是?”南雅小心翼翼的询问,怕他听不懂,把语速放得非常的慢。而且再仔细看眼前这个男人好眼熟,应该在哪里见过?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了,莫非他是中土那边不小心流浪到这里来的?

“你是怎么学会叶英国的鸟叫的他们这儿的规矩不是不交给外人吗?还说如果有人敢交给外面的人就会被驱逐?难道是骗我的,不应该呀,骗我又没有什么意思!”南雅又接连,问了出口。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以仅是一二!本国只是不许国人擅自将国语传给外乡人,但并不禁止我们向外乡人学习语言!”这位似曾相识的英俊男子,解了南雅的疑惑。

“原来是这样子!”南雅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了。一时两人又相顾无言,气氛又有些尴尬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逛一逛,给你介绍一下,这里的玫瑰花的品种,和名称的来由,有一些还是蛮有意思的!”英俊的男子微笑着看向南雅,一双桃花眼。总让南雅觉得似曾相识。

“好的,恭敬不如从命!”南雅想起来了,他是那个在1楼大厅里跳舞的男子,当时穿的不是这样的衣服,而且还戴着面纱,一时没有认出来,直到刚刚南雅仔细看了看他的手。

跳舞的时候,那男子翘起兰花指,手上小指尖上有一颗小小的红痣,这个男子在同一个位置也有再仔细看,果然身形也像,眉梢眼角也像!

“男神呢!”南雅在心里暗暗雀跃,妖娆的舞姿,夜莺的歌喉,男神男神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姑娘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方便聊一聊吗?我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夜莺国,对这个国家以外的地方都充满了好奇!”男子起身往亭子外走,走到外面站住了,脚步示意南雅跟上来。

南雅连忙跟了上去,和男子把臂同游,不远处飞快的闪过了几个人影,男子悄悄的打了个手势,那几些人就又隐藏在了暗处,南雅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只顾着对男子发花痴。

“我叫南雅,应该怎么称呼你呢?”花痴小妹妹,忙不迭的追问帅哥偶像的姓名。

“李锦。”李锦笑着回答。

“这一片黄色的玫瑰花叫友谊地久天长。”走到前面的一片花海,李锦指着身边一大片黄色的玫瑰花,对南雅介绍道。

“为什么叫友谊地久天长呢?”南雅有些好奇的问?真奇怪,哪有玫瑰花叫这样的名字的玫瑰花都不是象征爱情的吗?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很好的朋友,他们因为一些原因要分开,就互相约定,三年以后回来,先回来的人就在那一片空地上种上黄色的玫瑰花,如果等到花都开了,另外一个人还没来的话,就不必再等了。

后来其中一个人先回来了,依照约定种了一个山头的黄色玫瑰,然而玫瑰花盛开的时候,另外一个人还没有来,这位朋友也并不着急,一直等。

等到玫瑰花谢了,他的朋友还是没有来。这位朋友心里有些着急,害怕自己朋友是出了什么事儿,但是因为自己有事儿,也不得不走了。于是临走前又种上了很多花,出走的路线上一有空就种上黄色的玫瑰花。

就这样子,也不知道种了多少,然后有一天,他的那个朋友忙完了自己的事情匆匆赶了去,也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约定的时间,正在懊悔。发现了盛开的黄色玫瑰,不死心的跟着花的踪迹一直走一直走,后来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那个朋友。所以黄色的玫瑰花以后就有了友谊地久天长的名字。”

李锦说完一阵向往,真希望自己拥有这样美好的友谊。

南雅的面色有些古怪,听完这个故事以后总觉得那所谓的朋友得打个引号,对不起,请不要责怪她思想不纯洁,于是南雅开口小心翼翼的问李锦:“你说的那两个朋友都是男的对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李锦不懂南雅的脑回路。

依南雅看了1000本腐女文的经验,已经在心里各种yy了,男人之间怎么可能有纯粹的友谊呢?还是这种满山遍野种花的友谊,她怎么那么不信呢?

怀着这种邪恶的想法,南雅看李锦的眼神就开始变得有些意味深长起来,众所周知,腐女磕cp,必须是好看的男人,双倍好看的男人!

李锦不知道某种危险已然靠近,还是一脸坦诚无辜的样子,继续行走,从玫瑰花丛中走过,往前面不远处的湖边走了过去。

“那你就可以坐游船了,船上还准备了一些吃的,你要是饿了的话,还可以在上面饱餐一顿,都是夜莺国的特色美食哦!”李锦热情的推荐,南雅望着不远处,那波光粼粼的湖水陷入了沉思。

“叶莺国的特色美食,不就是那些虫子吗?他可不可以不吃啊!”南雅在心里疯狂吐槽,又觉得应该入乡随俗,要是把嫌弃表现的太明显,很有招人讨厌的嫌疑。

两人一路欣赏着路边的美景,一边信步走着,不时的交谈两句,很快就走到了湖边。波光粼粼的湖水在阳光的映衬下散发出金色的豪芒,漾起的水如金鱼的鱼鳞,层层叠叠煞是好看。

再往近一点,探头向水底看,湖水清澈见底,里面真有金色的类似于像锦鲤一样的小鱼成群结队的游动作,他们好像并不怕人感觉到了岸边传来人的声音,反而拥挤的向人这边游了过来。张大了小嘴露出了水面,似乎在等着人的投喂一样。

南雅这时候就非常遗憾手里没有喂鱼的鱼食,这场景她熟呀,公园里池塘边锦鲤……唯一不同就是鱼的品种了。 这时候李锦从旁边折了好多朵,黄色的玫瑰花递在南雅手里,南雅一脸懵,这是干什么?友谊地久天长?也不知道这里的人送人玫瑰是代表什么意思,是他想的那样吗?啊,不要啊,我是该死的魅力,我身边已经有两个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人了,再来一个他可怎么办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