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杀疯了114(1 / 2)

刀郎是怎么火起来的?

这不止是小明的困惑,也是张少涵的困惑,更是业内人的困惑。

专辑内最火的三首歌分别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情人》《冲动的惩罚》。

按照行业惯例,一般是歌曲质量为主,当然王轩来到乐坛之后,mv也是重要一环。

当他们拿着显微镜去观察,mv就是一般的风景画,画面还行,但要说能捧红刀郎,没人信。

退一步分析歌曲,风格很简单,流行乐中加入民谣、摇滚,这样的组合就能火吗?

在他们看来,不能,业内从不缺这样组合的歌曲。

那么是歌曲中的地方特色?

似乎并不能代表全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致力于本地的特色歌曲,但火到这种程度见不到。

最后得出的结论,偶然。

这一结论连蓝启也觉得是这样,有种玄学在里面的,总有人火的千奇百怪。

如果王轩知道他们这个疑问,肯定会告诉他们,这就是时代的力量。

或者说这才是沉默的大多数群众,真正想听的音乐。

2004年,城市化正式拉开了序幕,而随着这一进程,伴随着的是广大农民的进城。

音乐不只是受众发生了变化,更是一直以为被忽视的群体对所谓主流的一次冲击。

就像是戏曲一样,有人想要高雅,登上大雅之堂,有人低俗,在大街小巷混口饭吃。

而在音乐这里,也是如此,草根听不来所谓的流行歌曲。

刀郎就是来的如此恰当。

事实上,也如王轩所想,刀郎在城乡结合部火得一塌糊涂。

。。。

京城,城西,小王村南街道,某民居里。

这里是刘星的家。

他父母是京城土著,钱不多,只有两栋三层民居,用来出租给外来打工的人,赚取微薄的收入。

他家很穷,这是刘星的真实感受。

尤其是他本人,也就是升到高中,才从父母那里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平时听学校同学炫耀这个如何有钱,买了什么东西,他并不羡慕,反而主动跟他们打成一片,蹭来蹭去。

别人的,就是他的,其实也还行,但能有钱,谁又能不乐意呢。

当他用第一桶金买到专辑的时候,脑海中第一個想法就是,跟好朋友分享,顺便显摆一下。

于是他找到电话本,拿起家里电话,给两个初中兼高中死党打过去,邀请他们过来听歌。

“喂,键盘,快来,我这有好东西,哎呀,你赶紧来。”

“鼠标,快来,给你看个宝贝,键盘要来。”

死党就是死党,很快鼠标、键盘到了他家。

相比于刘星,两人一个高,一个胖,三人唯一共同点是非主流发型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裤。

“刘星,什么宝贝,我和鼠标还打算玩传奇呢。”

“就是啊,东西不好,我们就赶紧去吧,网吧都没位置了。”

两人爱去电脑房,最爱的游戏就是传奇,这外号不是白来的,鼠标和键盘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真就离不开电脑。

刘星双臂交叉放在胸前,45度昂着头,哼哼一声,得意道,

“大宝贝。”

鼠标和键盘对视一眼,来了兴趣,本想直接问什么宝贝,但见刘星这幅得意样子,不想给他显摆的机会。

两人熟练的配合,打趣刘星,激怒他拿出来所谓宝贝。

“我不信,键盘你信吗。”

“我也不信,刘星最会骗人了,我们走吧。”

刘星果然如两人所料,拦住两人,也不敢装了,从身后拿出并展示一张专辑,

“就是这个,这可是我花了50元买回来的专辑,是王轩的哦。”

“王轩?!”

鼠标和键盘听到名字一震,也顾不上打趣刘星,连忙督促刘星放起歌来。

趁着刘星放入vcd的功夫,鼠标吐槽起来,

“现在真没什么好听的歌,那什么张少涵、王力洪真不行,不如王轩一根毛。”

“其实王轩也不行,也就《倔强》和《狼爱上羊》好听,周结伦也还凑合,那首《双杰伦》还不错。”

说话间,随着刘星放置好,专辑开始播放。

【美酒飘香啊歌声飞

朋友啊请你干一杯请你干一杯

胜利的十月永难忘

杯中洒满幸福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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