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作诗29(2 / 2)

“那些读书人,齐聚京城,为的便是十日之后的诗词大会。”

沈步辙微微皱了皱眉:“这个我自然知道。”

这个诗词大会可不简单,若是说科举,选的是读书最好的实用之才,那么诗词大会,选的便是最惊世骇俗的旷世之仙。

如此神仙般的人物,常常作诗不拘于格律,不落于俗套。

南阳侯府从未把算盘打在这个诗词大会过,因为这诗词大会的魁首,可是能被邀请去白鹿书院做先生的。

只要获得魁首,不仅是能名扬天下,更是能名利双收。

诗词大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没有限制,是要作出自己所思所想所感,只有被奉为上品,才能进入第二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是易先生随机出问题,要求在七步之内作出诗句。

易先生提出的问题极为刁钻,讲究得是即兴发挥,更是杜绝了作弊的可能。

沈步辙想到这里,又是不解的望向温穗穗:“你突然提起这个,不会是想要让我参加这次大会吧?”

“我们把主意打在这里,若是过不去第二个环节,便只能是自取其辱。”

沈步辙的语气中满是担忧,可温穗穗只是气定神闲的笑了笑。

她红唇轻启,随即便吟诵出了一首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辙郎,若是这句诗,出自伏哥儿之口,够不够惊世骇俗?伏哥儿会不会被天下之人,认定为天纵奇才?”

沈步辙听完这诗,瞳孔猛地一缩,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他脑海中琢磨着温穗穗说的那诗句,久久回不过神。

“这诗?这诗!这诗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哲思,简直就是千古流传的佳句!”

“为有源头活水来……妙啊,简直是太妙了!”

沈步辙也是自幼读书习文,如今听了这诗,激动之情无溢于言表,眼神都要发出了光彩。

温穗穗见沈步辙反应是这样大,心中非常的得意,身上的疼痛都是减轻了几分。

于是她歪了歪头,继续说:“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辙郎,这四句诗,够不够有气节和风骨?能否向在场众人,说明侯府的清白?”

“要留清白在人间……要留清白在人间……”沈步辙嘴里不停的念着,浑身都是激动的要抖了起来。

“此乃千古绝唱!千古绝唱!”

“若是这诗一出,诗中蕴含的铮铮铁骨,恐怕是要让天下的文人志士折服,侯府的清白,从此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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