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教授的黑色“地下情”,2006年丰台区“11·10”双尸案70(1 / 2)

2006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北京某高校法学系教授吴家为的妻子赵岚接到院领导的电话,询问吴家为为何没去上课。正为丈夫两夜未归而焦躁不安的赵岚,预感到大事不好,立即向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报案。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可一连几天,堂堂法学教授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根本不见任何踪迹。

直到10月29日,一个由黑龙江省某市打来的举报电话,才揭开了教授失踪之谜……

2006年10月29日,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接到一个自称是黑龙江某市居民马秀花打来的举报电话,说其子陈晓华于10月24日在北京杀害了他的女友及其朋友。根据马秀花提供的陈晓华的手机号码,警方于11月10日在该市一家网吧将他抓获。

当天根据他的交代,警方在案发现场——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一幢居民楼的103室,发现了两名穿着睡衣的男女双双躺在血泊中,早已死亡。

经查证,男死者就是吴家为教授,女死者是北京某高档俱乐部主管袁媛,103室则是袁媛生前的租住房。

一个年轻有为的法学教授怎么会如此悲惨地被杀死在别人的出租屋里?随着陈晓华的交代,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三角关系浮出水面:

原来,袁媛生前既是陈晓华的女友,也是吴家为的情人。陈晓华为了夺回女友的真爱,一直与学识地位均高于自己的法学教授吴家为进行角力,而吴家为为了安全地守住婚外情,竟然默许情人的男友与自己“和平”共存。最终这一畸形游戏的平衡被无情打破,一场血案乍现……

以下是陈晓华的交代。

我和袁媛都是黑龙江省人,2001年1月,我在某茶楼任主管时,对刚招进茶楼当茶艺师的大专生、19岁的袁媛一见钟情。我不仅比她大7岁,还离过一次婚,且只有高中学历,所以她根本瞧不上我。我没有气馁,在茶楼给了她很多关照,这让她很感动。慢慢地她接受了我,我们于2001年底开始同居。

2003年9月,我们双双辞职来到北京发展。袁媛靠着她的外貌和学历,很快在某高档俱乐部找到了工作,而我却因学历低、没有一技之长,始终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得到处打零工。袁媛住在俱乐部提供的宿舍里,我则在老乡家借宿。

我是从2005年6月初开始感觉袁媛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找借口不与我见面。我起初以为是她太累了,可整整两个月过去了,我都没能见到她。

痛苦不堪的我于7月底的一天,跑到俱乐部将她叫了出来。

我质问袁媛:“你是不是看我现在没有好工作,没你挣钱多,就看不起我了?我一定会努力的,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

袁媛说:“到北京后,环境变了,接触外面的世界大了,我越来越觉得咱们俩在一起并不合适。要不,咱们分手吧。”

我没想到她真的嫌弃自己了,而且凭直觉,我感到袁媛肯定在外面有男人了。

我问她:“你是不是又爱上别人了?”

她否认说:“根本没有的事,我真的觉得咱们俩性格等方面不是太适合,在一起不会幸福的。长痛不如短痛,还是分手吧。”

深爱她的我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我觉得她变心的唯一理由就是移情别恋了。我悄悄向袁媛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打听,终于得知她确实结交了一个新男友,那人还是一名法学教授,并有妻儿。

我立即找到袁媛,劝她说:“你怎么那么傻啊,竟然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他会给你幸福吗?赶紧离开他吧。”

袁媛生气地说:“谁让你去调查我的事?谁给你权利干涉我的生活?我爱他,你管不着,以后你不要再找我了,我不想再见到你。”

我没想到女友这样不知廉耻,充当第三者还理直气壮。盛怒之下,我一个巴掌甩了过去,将袁媛打倒在地。从此,袁媛干脆躲着不见我,也不接我的电话。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我又来到俱乐部门口,想将下班后的袁媛截住,与她好好谈谈。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我终于看到了袁媛的身影,可她身旁还有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两人边说边笑,相拥着朝一辆轿车走去。我马上意识到这个男人肯定就是袁媛的新男友。我立即冲过去,一把抓住袁媛的胳膊:“跟我走。”

袁媛用力挣扎着:“干什么你,放开我,要不我报警了。”

见我不肯放手,袁媛真的拿出手机,果断地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后,问明了情况。大概因为那个男人出示了工作证,警察见他是个教授,对他比较客气,责令我不要再破坏治安。我只得快快离去。袁媛如此绝情,令我非常心痛和绝望。考虑再三,我决定远离北京这个伤心地。

2005年12月,我远赴山东威海打工。我本想通过远离袁媛,慢慢让自己忘掉她。可是,我发现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无法将她从心中抹去。我决定回北京,再去做做努力,一定要把袁媛从那个有妇之夫手中夺回来。

2006年5月,我从威海回到北京后,给袁媛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自己回北京了,求她陪自己吃顿饭,并说不再提继续交朋友的事。大概是袁媛看我态度转变了,就同意了。我们在一家东北菜馆吃了一顿晚餐。吃完饭后,我央求她最后再陪我走走。一路上她沉默不语,和我隔得很远。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她真的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必须把她抓回来。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时,我一把抢过了袁媛的包,迅速地将她包里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掏了出来。

袁媛吃惊地问:“你要干什么?”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她:“我真的非常爱你。和我结婚吧,否则,这些东西我就不给你。”

袁媛当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扭头而去。

我见这一招不行,马上又给袁媛的父亲打电话说:“袁媛找了个有妇之夫,把我抛弃了,她这么逼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你们全家都别想安宁。”

可她父亲却说:“我相信小媛的选择。她会处理好的。”

我发现这条路行不通了,又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去拆散他们。

我到处去打听,终于打听到了那个男人名叫吴家为,是某高校法学系的教授。我发短信给袁媛威胁道:“我已经了解到了吴家为的单位和住址,如果你不同意与我和好,我就把他在外面搞女人的事告诉他的单位和他妻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条短信起了作用。2006年5月底的一天,袁媛主动打电话约我见面。袁媛对我说:“晓华,我认真思考过了,我愿意重新考虑咱们俩的关系。但因为这段时间咱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我只能试着和你交往。如果觉得能找回过去的感觉,我们就结婚。如果不能,我们就分手。但你必须答应我,咱们一个月只能见一次面,感觉好了再增加次数。不经我允许,你不能强迫我做别的事情,你同意吗?”

虽然条件有些苛刻,但我总算看到了希望。

我问袁媛:“你的决定他知道吗?你和他分手了吗?”

袁媛说:“我和他分手了,因为他离不了婚。我们重新来往的事他也知道,他说没权利管我了。”

听了这话,我一阵狂喜。这之后的两个月,我遵守约定,只和袁媛见了两次面。这期间我还问过她,是否真的同吴家为分手了。袁媛说是真的。可我发现她并没住在俱乐部的宿舍里,也不肯告诉我住在哪里。慢慢地,我开始怀疑了,觉得她肯定还在和吴家为交往。后来我守在俱乐部门外,果真发现她和吴家为在一起。我决定以后要加大与她约会的力度,尽量把她的时间占满,让她没办法和那个男人交往。

2006年9月5日,我约袁媛在旧宫附近吃了晚饭,出来后我提出去她的住处,她拒绝了。袁媛招了辆出租车走了,我也连忙招手叫了辆的士,跟在了她的后面,我发现袁媛住在丰台区某小区的一幢楼里。

这次见面后,袁媛就再也不肯与我见面了,也不接我的电话。我拼命地发短信,请求她的原谅,可她仍然不理。我被激怒了,再次发短信说:“你不要逼我,我知道你还在和那个有妇之夫来往,如果你不想他身败名裂,你最好马上来见我。”

这条短信可能再度起了作用。2006年9月25日,袁媛又主动将我约了出来,并和我在宾馆开房发生了关系。事后,她还答应我:“你给我点时间,我会彻底离开吴家为,但你千万不要冲动干傻事。”

我再一次相信了她,可换来的还是被愚弄。 根据陈晓华的交代,吴家为教授在明知情敌存在的情况下,仍与袁媛发生婚外情。作为一个高知分子,吴教授为什么能容忍情敌与自己共存呢?他和袁媛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