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凶手到底是谁?1997年长春“2·28”环保局副局长被害案166(1 / 2)

1997年2月28日5时整,长春市南关分局接到报案,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自家楼前被人杀死。

市局、分局有关领导及侦技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已患病多日却得不到休息和治疗的彭祖尧局长拖着病体赶到现场。

死者王世兴,男,56岁,系长春市环保局副局长。经法医鉴定,腹部被刺了3刀,大腿外侧2刀,系因腹动脉不完全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死者随身携带的“大哥大”和现金被洗劫一空。

侦查员在王的衣袋里发现了一张就餐发票,开票时间是27日,金额是700元。

鉴于案情重大,彭祖尧局长、马世用副局长亲自挂帅,立即成立了以南关分局为主、市局刑警支队协同的“2.28”案件侦破组,即刻开始工作。省厅副厅长及刑侦处领导同志也参与了指挥侦破工作。

根据案情分析会确定的侦查方向,5时40分,侦查员赶到发票就餐单位,在朝阳分局的大力协助下,对27日就餐人员由服务员进行定位会忆。

服务员回忆起,这张发票是27日晚在六包吃饭的两个男子要求开的,其中一个50多岁(即王世兴),另一个男子30多岁,身高1.80米左右。2人吃完饭后大约10点多钟离开。

据六包服务员反映,与王一起吃饭的男子同王一个单位,也是环保局的。侦查员赶到市环保局,但该单位反映没有这样一个人。又经反复做服务员工作,服务员终于想起来,吃饭期间,此人曾提起他和常来的小吴是好朋友。侦查员几经周折找到小吴。小吴提供这个人是环保局刘某某。侦查员第三次来到环保局,正巧刘得知王被杀后主动找到办案人员。

经调查得知,刘某某系环保局的科长,该人同王无任何恩怨,刘某某向侦查员介绍了案发当晚的情况。

27日晚6时5分,不具备杀人抢劫因素。他同王世兴来到就餐单位,饭后约10点半左右出门乘一辆在门口候客的夏利出租车送王世兴回家。车开到王家胡同口的北国舞厅门前王世兴下车,刘担心他酒喝得太多,要送他回家,王世兴不让,刘便独自坐车回家。

根据死者死亡时间推算,王世兴是在同刘分手后遇害的。专案组分析认为,此案极大可能是犯罪分子由就餐点尾随或在案发地附近等候然后寻机作案。从作案手段看,案犯系有抢劫犯罪经验的外地流窜人员。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研究会上,马副局长提出了自己对下步工作的设想:

一、围绕死者家属及案发现场开展调查,重点是附近北国舞厅:

二、继续加强就餐点的查访力度,重点放在查找包房内小姐;

三、对案发前后在就餐点和北国舞厅门前候客的出租车司机逐一排队走访;

四、在王世兴工作单位开展调查;

五、追寻被抢走的“大哥大”……

对此方案,彭局长,这位从事公安工作几十年的老公安赞许地点点头,二位决策者的想法不谋而合。各路人马迅速按此部署开始工作。

走访就餐点的侦查员获得重要线索:案发当晚,有两名男青年曾在门前停留多时。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其中一名男青年叫黄家成,在开运街一带租房住。

走访门前候客出租车司机的侦查员也获得重要线索:案发当晚10点30分左右,曾有两个男青年租车尾随两个男子到文化活动中心,行驶途中,男青年称前车中一个人欠他父亲钱不还,他要“收拾”那个人。

经比对,出租车上的两名男青年同在就餐点门前停留多时的黄家成和他的同伴体貌着装相同,这两个人具有作案重大嫌疑。

侦查员在开运街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找到黄租的房子,但其邻居证实,26日晚黄已和另一个男青年一起把东西搬走了。

马上围绕黄家成在长春的接触关系开展调查,很快获悉黄家成同省戏曲学校学生马某某等人有联系。侦查员赶到戏校,得知学生正在放假,马家住双阳。侦查员将这一重要情况向指挥部做了汇报。彭局长、马副局长果断决定:迅速赶往双阳,找到马某某。

吉普车在长春通往双阳的山间公路上急驰,侦查员们心急如焚。他们深知,面对这样一场多兵种的联合作战,不论在哪一条线上贻误战机,对整个战斗造成的损失都将是严重的。

在双阳县局的大力协助下,几经周折,侦查员找到了齐家乡马某某的家。经工作,马某某表示愿意帮助公安机关工作,并提供黄家成同长春无业人员胡某的关系密切。侦查员带着马某某火速赶回长春,在马的帮助下,找到胡,胡提供当天(28日)他在市政舞厅旁边的台球室碰见黄家成同一个叫彭华的榆树老乡在一起,据黄介绍,彭华是“某某特警部队转业的”。

经详细比对,彭华的体貌及着装同与黄在就餐点附近在一起的人相同。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