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58(1 / 2)

“对了秦笙,你爸爸后来有没有再找过你,打官司的事是不是要开始准备了?”

时承平想起来关心一下秦笙与父亲秦刚的纠纷,她对此报以苦笑:“官司我不准备打了,因为打也是白打。”

“为什么是白打?”

“他有医院方面开出的证明,证明自己患有高血压、肝炎等慢性病,经济方面因此有困难。这样的话打官司我占不到优势,法院肯定会判我付赡养费给他,而且我还要连带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什么的。所以,我打算以后每个月给他一千块钱,只当是花钱买清静吧。”

时承平很气愤地说:“这么说,法律拿这种人没办法。真是太岂有此理了,明明他没有对你尽到抚养的责任,到头来却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你要钱。不行,我要再找律师咨询一下是不是果真如此。”

洗干净双手后,时承平去客厅打电话找到孟哲,因为孟哲可以找孟氏企业的法律顾问直接咨询。对于秦笙的事孟哲很上心,立刻一个电话又找到法律顾问咨询,一番详谈后再打过来回复结果。

电话里,孟哲的声音无奈又无力:“法律顾问说了,如果秦笙她爸有那些证明的话,法院的确会那么判。”

时承平愤愤不平:“可是秦笙的父亲根本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职责好好抚养她。如果他现在想告秦笙不赡养他的话,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反过来告他遗弃罪呢?”

“我也这样问过律师,律师说不行,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不构成遗弃罪。”

按照孟氏企业法律顾问的解释,父母不按时支付抚养费、不照顾孩子并不一定就构成遗弃罪。刑法中对于遗弃罪是这样认定的:“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是否构成遗弃罪,很重要的一点依据是“情节恶劣”。

而“情节恶劣”一般指以下几点:由于遗弃行为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孟哲对时承平复述了一遍律师解释的相关规定后,长长叹息道:“律师说,虽然秦笙她爸去了福建后就再没有寄过一分钱回来抚养她,但是这些年她奶奶一直让她有吃有穿有学上,没有给她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他对女儿也没有其他恶劣行为,所以不能构成遗弃罪。” 时承平与孟哲对话时特意使用了免提键,方便一旁坐着的秦笙和母亲一起谛听来自律师的专业意见。听到这一段,秦笙气得冷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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