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5章 越国中兴1007(1 / 2)

俱酒割发代首,支付赎金,在不损害法治精神的前提下,救下了七百多名吴越之民性命,一时被奉为神明,在越国大大收买了一波人心,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仁君”形象。

但俱酒的出发点却不是单纯的作秀,而是基于对历史上卫鞅其人的认知。

先秦时期的法家,都偏向“重刑主义”。尤其是卫鞅,他是第一个系统地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主义者,其后的韩非子也坚持这一思路。

“重刑主义”的基本表现就是“轻罪重刑”和刑罚残酷。

翻开《商君书》,重刑的主张比比皆是,比如“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用重刑去处罚轻罪,刑罚执行到位,事情就迎刃而解,国家就强大了。

卫鞅还主张“重刑轻赏”,提出“王者刑九赏一,削国刑五赏五。”也就是要将百姓的价值压缩到最极端。

至于刑罚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林林总总,墨、劓、剕、宫、凌迟、大辟、腰斩、五马分尸、炮烙之刑等等,主打一个残忍。

重刑主义的出发点是将威慑作用发挥到极点,乱世用重典常常会有快刀斩乱麻的效果,但严刑峻法必然动摇统治根基,“天下苦秦久矣”就是重刑主义结出的恶果;二世而亡,也是拜重刑主义所赐。

正是基于对重刑主义的警惕,俱酒果断出手,制止了卫鞅在邗沟边的这次大屠杀。

在免死吴、越民众的欢呼声中,汉王俱酒登船继续南下,卫鞅也跟上船来,进入船舱之中参见汉王。

俱酒道:“相国,赎金朕一分也不会少的。”

卫鞅大礼参见:“臣适才失礼于王,罪该万死,请王上责罚。”

俱酒微笑着道:“相国之心,朕岂不知?此举,声名归于朕,祸灾归于身,相国志在宣扬汉德,感化越民。”

接下来,卫鞅向俱酒汇报了他在越国施政的情况,因为有采采公主的鼎力支持,以及淳于浩舟师的强力背书,各项改革计划推进顺利。

第一步,明法。将在魏国学习的李悝《法经》以及汉国的法制经验,一股脑地搬到了越国,最重要的是突出一个“轻罪重刑”,使越国治理有了定海神针。

第二步,强军。推行军功爵制。使凝聚着卫鞅心血的“十七级军功爵制”在越国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卫鞅接受俱酒的建议,改“斩首记功”为“斩馘(guo)记功”,而且为了防止冒功,规定以左耳记功。

卫鞅亲自选拔越国勇士,通过汉水军校吴越分校进行培训,严格实行“军功爵”激励机制,训练出一支特别能打、特别野蛮、特别不要命的军队。

当时,越国内部也是大大小小的山头林立,尤其是南部的闽中郡,大小部落你不服我,我不服你。

卫鞅在治军初见成效之时,亲自率军南征闽中,牛刀小试。在“斩馘记功”的激励之下,打得百越各部落花流水。既磨砺了军队,也使原本有名无实的闽中郡,真真正正建立起郡县统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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