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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会客室就看见Voldemort坐在单人沙发上,双腿交叠,手里拿着一杯茶正打算喝,他看到阿布拉克萨斯进来了就放下了茶杯,但并未起身。

  “阿布,卢修斯平安回来了吗?”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Voldemort早已知道,所以询问时显得很轻松。

  阿布拉克萨斯也随意的在Voldemort对面的一张沙发上坐下“是啊,总算找回来了,不过以后的半年他也别想再有机会出去了。我一定会让他把马尔福守则给我刻进脑袋里的。”

  “呵呵,听说我们的小马尔福有一段奇妙的冒险,一个吸血鬼,嗯?”Voldemort轻笑。

  “他们自称血族。”阿布拉克萨斯强调。

  “哦?”微微挑眉,等着阿布拉克萨斯的解答。

  “你知道的,那些古代留下的典籍零星的有一些血族的消息。那些描述里,血族和我们现在能见到的吸血鬼差别很大。

  据古籍上的描述:血族是暗夜的王者,永生的种族,以鲜血为食,优雅高贵,拥有强大的力量和无与伦比的速度。只有圣力,烈火和阳光等极少数的东西可以给他们造成伤害。他们居住于血界,分为13个氏族,内部有着严格的阶级分层。但在和教廷的战争之后逐渐消失,一般被认为,战争失败和战后教廷的追杀使得血族基本灭族,现在的吸血鬼们则被认为是血族遗留下来的后裔。”

  “真是有趣的说法,可是你不觉的这两种生物差别太大了?“Voldemort明显对血族很感兴趣,微微坐直了询问,“吸血鬼那种东西,疯狂嗜血,基本没什么控制力。优点也只有力量比较大罢了,虽然自愈能力比较强,号称永生,但要杀死他们也不是很困难,而且有一照到阳光就会飞灰湮灭这个致命缺陷。你确定和你所说的血族是同一种生物。”

  “谁知道呢?真相都在历史里掩埋,不是吗?在见到欧塞尔之前,我也是认为吸血鬼就是血族,而那些关于血族的描述只是吸血鬼被美化了而已。”阿布拉克萨斯喝了一口红酒道。

  “阿布,你说他完全不惧怕阳光。”Voldemort向前倾了倾。

  “是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说他是血族,那么我想谁也看不出他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

  “那么,他的确是?”Voldemort放松身体,也拿起手边的茶喝了一口。

  “不知道,我无法看透他。不过他是血族的可能性非常高。这是卢修斯那天记忆,你可以看一下,那样的速度和跳跃能力,还有那个被吸干了的泥巴种。虽然吸血,但是又一点没有失去控制的感觉,并且在这之后卢修斯还中了那个人的媚惑术。他确实不是吸血鬼那种低等生物。那个人把卢修斯作为礼物送给了欧塞尔.费尔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欧塞尔给我发来了邀请函,让我接回卢修斯,态度非常友好。”阿布拉克萨斯一副非常疑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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