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无主之人(1 / 2)

  姚玉馨十分气愤:“我们女人简直是比物件都不如!”

  随手就能把三个大活人给卖出去,一个村子的人都被吓得不敢拦着,反手杀了要卖她们的人,反倒是被判了死罪。

  姚玉馨抓着张珠珠的手说道:“珠珠,你说说,天底下还有多少像她们这样苦命的女子,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

  张珠珠从头到尾听了这件事情,同样神情严肃。

  “这事,咱们要管的。”她对姚玉馨说。

  而且要尽量往这一件事的根本上去追究,一个人,一个女人,不管她有没有丈夫、有没有儿子,任何人都不该有权力将她变成奴婢。

  胡三这般行径,应该属于拐卖妇女和女童,他是个人贩子!

  但想要翻案,却不失那么容易的。

  胡三死了,他是个男人,按辈分常氏应该叫他一声“大伯”,常氏是捅死了同族的长辈,这么一来,她确实难逃一死。

  而且家里没有男人的妇女和孩童被同宗同族的人,甚至自己的亲兄弟发卖,这样的事情不算少见。

  不说外人,男人把媳妇孩子给卖了的事情,难道少见吗。

  婆婆卖儿媳妇的事情,同样常见。

  女子总是少有反抗的机会的。

  姚玉馨说:“我已经让我哥哥请了谢瑛大哥到家里来,他如今是大理寺少卿,专管这事的,我得问问他该怎么办,不管怎么样,先保住常氏的性命再说。”

  张珠珠赞同:“我会和李弗商量的。”

  姚玉馨说完大事,又去看了潇潇,逗她玩了一小会,便匆忙回家去了。

  张珠珠在书房待了半日,李弗回来的时候,推开书房的门,说道:“看来今天是有要紧事情。”

  张珠珠点头:“是要命的事情。”

  李弗在书桌的另一边坐下,听张珠珠说完了这件事情。

  李弗道:“你不是只想保住常氏的性命吧。”

  张珠珠说道:“有些事情,做了总比不做要好的。”

  常氏的性命要紧,天底下所有女子的性命都要紧,女人不该这样无力地滑入命运的深渊。

  张珠珠可以救具体的,一个妇人的命,但她救不了更多。

  就算律法上面,明确地写了丈夫、婆婆和宗族中的人不能够出卖嫁到这个家的媳妇,可能也没有多大用处。

  律法在很多时候,凭的也是人心,它现在很难变成女人手中的利器。

  一个女子的命,它属于父亲、丈夫、儿子、公婆、兄弟、同族、甚至不同族的人,唯独很难属于她自己。

  很难,但也多少应该有一点期望啊。

  毫无指望的话,也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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