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新婚别52(2 / 2)

灵子从师兄们的闲谈中才得知,原来小五子本应是作为第十七代的首徒来培养的。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观察之后,师父发现他虽然天赋不错,但性格过于急躁,不够沉稳,缺乏耐心。似乎对练武和打人更感兴趣这与掌门人的培养条件相去甚远。

虽然他身为男子且已入道,但其他掌门所需具备的条件却丝毫未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他容易受到情绪影响而出现偏差,所以不是掌门的合适人选。

因此,师父最终决定让小五子成为第十六代弟子,并将原本打算传授他的玄门仪式的事情作罢,转成了按照他的兴趣学习军事。这样一来,既不会浪费他的天赋,也能更好地引导他的成长。同时,这也是对他的一种肯定和信任。

于是,小五子便成为了第十六代弟子,并与灵子一同被收为关门弟子。这样一来,他们两个人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究竟谁才是师兄呢?

按照年龄来说,应该是小五子年长于灵子;然而,从入门时间来看,灵子又早于小五子。这个问题让大师兄一时犯难,无法定论。

师父也不管,根本就没给两个最小的徒弟排序。所以这个问题就成了和外号一样,两个人吵架的经典话题。

而且师父根据小五子的兴趣,教授他从倭国军校学来的本事,又通过师兄们搜集来的军校的教材,对他因材施教所以小五子像个军人多过像个道士。

有次大师兄在喝酒的时候提起小五子总是无奈地摇摇头,但脸上却挂着笑容,对这个师弟充满了宠溺和疼爱。灵子记得有一次,三师兄曾偷偷向她感慨,如果他能拥有小五子一半的军事天赋,那么他所率领的军队将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然而,对于这样的赞誉,灵子并没有太多感触。在我眼中,小五子只是一个贪吃的家伙,食量惊人,身材高大,而且还时常从她的口袋里骗取钱财,甚至时不时地想出些恶作剧来捉弄被他小的灵子。

何灵芝实在看不出他身上有何特殊之处,更别提什么军事天赋了。面对师兄的夸赞,灵子感到十分不满。因为在我看来,三师兄的军事才能远胜小五子,可师兄为何总是称赞那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呢?

何灵芝常听师父讲,江西是鱼米之乡,以前他没有多大的感慨,直到万家庄之后生活了一段时间现在才有体会。

这个村里的周围遍布着一个个大池塘,整个夏天和初秋,都长满了多角的小菱角,全村二十多户人家,谁都可以随意采来吃。

但是池塘里的鱼,平时不准打,一年只“开塘”两次,一次在春节前几天,一次在中秋节前,灵子正巧赶上今年第二次开塘。

开塘那天一整天,只要是村子里的人就可以参加捕鱼。虽然只有一天,但这一天却让人们兴奋不已。他们会提前准备好各种渔具,比如渔网、鱼竿等等,然后在清晨时分便早早地来到池塘边等待着。

当太阳升起时,水面上泛起一片金色的涟漪,鱼儿们也开始活跃起来。大家纷纷将网撒入水中,或者用鱼竿垂钓,希望能钓到最大最肥美的鱼。而那些有船的人家就划船到塘中心去打鱼。

“妈妈”和她的公婆带我下了湖,一下就打上来了多少大大小小、活蹦乱跳的鱼啊!可惜小五子不在,不然这回满足他的愿望。

这次稻田养鱼虽然丰收了1000多斤鱼。但是我们只拿了几条,其余的都给庄户们分了。所以小五子吃鱼吃到饱的愿望还没有实现。

第二天一大早,家家户户都挑鱼到附近各小集市,或者是小县城去卖,卖剩下的便腌了晒成干鱼。

据万婆婆说,如果省着吃,这些干鱼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过年。

这那一次“妈妈”从南昌回来。是家里的公婆叫她回来的,他们希望她能跟着他们一起去鄱阳湖。但是“妈妈”拒绝了。于是公婆给她提出了一个条件,如果“妈妈”不出一笔钱,就让他们收养一个男孩。这个条件让“妈妈”陷入了困境,因为她现在正想着上哪里去找这笔钱呢。

“妈妈”其实是个童养媳,她经历了很多艰辛才熬到和丈夫圆房。然而,就在他们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丈夫就被国民党军队抓壮丁抓走了,从此杳无音信。

后来公婆想要把她卖掉,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功,正好碰到外祖父来万家庄收地,就雇了“妈妈”把她带回了南昌。

如今,公婆又提出要收养一个男孩,这对“妈妈”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面对这样的困境,“妈妈”感到无助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未来的生活变相这个叫她“妈妈”的“女儿”诉说着心里的苦闷。。

听着“妈妈”的身世,灵子想起了杜甫的《新婚别》。

灵子和妈妈在围屋里的时候。妈妈除了教我弹琴,还给我们讲了很多古诗。其中就以杜甫、白居易、李白为主。杜甫给我主要讲的三吏三别来说明杜甫为什么会被叫为诗史。

灵子记得妈妈给我讲的的新婚别是这么说的。

这新娘子命苦啊。头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丈夫被抓壮丁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饭还没吃上呢,碗就碎了。

所以杜甫一上来就写,菟丝复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菟丝本来就是寄生植物,他得靠别人活着,可是蓬麻也很微小,注定一生飘摇。在这个动荡的时期,把闺女嫁给当士兵的,还不如扔路边儿算了。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奈太匆忙。

你我本该是结发夫妻,可是被窝儿还没捂热呢,头天晚上结婚,第二天就分别了,太匆忙了。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妈妈说这两句不简单,守边应该是去边境。河阳就在洛阳跟前儿守边守到家门口来了。这里包含的是杜甫委婉的讽刺。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要说你走的不远,可是我这名不正言不顺的,怎么见公婆呢?古代有规矩,新娘子过门儿三天之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证明身份才算成婚。老公第二天就走了,相当于婚没结完呢。所以新娘子觉得很尴尬呀。姑嫜这里代指的是公婆。因为女子称呼男方家里的亲人都是和她的孩子的称呼是一样的她的正式称呼应该是公婆。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一方面是说父母对这个姑娘很宠爱,另一方面古人规矩很多的。如果家里是姑娘,那名字都藏的严严实实的,他的大名只有父母和自己知道,喊都喊小名。直到要嫁人和合八字的时候,夫家才知道她的大名是什么,这也是穷苦老百姓在生活中的智慧。防止自家的闺女被什么有钱有势的人看上抢走?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苍黄本来指青色和黄色,后来比喻事物的变化。作为女孩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你现在去的是一个生死难料的地方,我很伤心,想跟你去,但是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不能影响你。你可千万别想刚结婚的事儿,努力打仗,我一个妇道人家,就是去了可能也帮不上忙。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我本来是个穷人家的姑娘,花了好长时间才做了这身漂亮嫁衣裳。从现在开始,这身好衣裳我不穿了,妆也卸了,就一心一意等着你。你看天上飞的那些鸟儿,不管大小都成双成对。人生嘛,本来就世事无常,只愿你我二人异地同心,永不相忘。

妈妈说最后这几句,这就是杜甫的浪漫想象,您想吧,就是杜甫知道有新婚夫妻一夜之间分离的事儿,也不可能知道的那么细,人家新媳妇儿也不可能跟他说,所以这就是他想象出来的。

杜甫毕竟是氏族子弟根本不知道底层百姓疾苦,就算是落魄潦倒,跟穷人家也不一样,再加上他是古代的一位男性,很难设身处地的去体会一个穷人家新嫁娘的感受,所以最后写的非常理想化。

更真实的可能性是,这个姑娘刚跟她老公认识,还没混熟呢就分开了,小姑娘的婚姻生活没有感情的滋养,直接就是伺候公婆,新媳妇对于眼前的一切是不得不接受,或许真的很坚强,马上振作起来,追根究底这就是老百姓在动荡中的无奈。

万家庄的村边上有一大片绿油油的松树林,这个松林每天落下的松针,是每家每户的燃料。这里每家的炉灶,都安装了一架木风箱,烧水煮饭时一面拉风箱,一面将干松针一小把、一小把地向灶里撒,就能生相当大的火。

灵子在“妈妈”家是个交吃饭钱的客人,每天只有两项轻松愉快的事情让她做:一是扛着个很轻的木耙子,到松林里去“扒烧”,就是扒地上的松针,一天只要背两三筐松针回来,就足足有余,剩下的存起来以备下雨天用。

让她做的另一件事是“挖野笋”,所谓“野笋”,并不是区别于家笋的一种植物,指的是竹林边上长出来的小笋尖。这个村里有不少人家屋旁有几分地的小竹林,按这一带自然形成的村规民约,私人竹林的边上出土的竹笋,谁都可以采。

你只要随便到几个小竹林边上去转一转,看见地上有小裂缝,用个小铲子一刨土,就会露出一支小笋尖,这样,不到一个小时,便可以挖一大把又嫩又香的“野笋”。

虽然乡下的生活是美好的,但是有一件事情让灵子感到非常的难受,那就是她吃饭的问题。

灵子的饭量能顶上“妈妈”全家人的饭量,为了不显得惊人灵子每顿饭只吃一个七分饱。

就是这样她的饭量也远大于其他人,而且一天要吃三顿,一般的农村一天只吃两顿饭的。

所以灵子在每天晚上还有一顿额外的夜宵。每天早上还有两个鸡蛋,这是师父临走之前规定下来的吃饭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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