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学院(6)13(2 / 2)

“过关,起步一年。”

“成本呢?”

“计算过了,只比先前的高一点点 ,专利技术也申请好了。”

“好,那么十五天之后再想法子投入生产。我会买下第一批先用着。至于其他的怎么卖,就交给你了。目标群众是贵族。”

诺梨华接过餐侍上的茶,“不过,对方有个条件。”

英格尔愣了一下:“是指研究那个钢笔的人?”

诺梨华抿了口茶笑道:“是的,他说如果要买下他的专利权必须让他见一面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

英格尔权衡了一下,感觉这样也没坏处,“可以,什么时候?”

诺梨华放下杯子,“现在。”

马车还在,但贵族街区路上现在都是魔力驱动的轨道小车。

两人坐着有轨车去下城区。也就是贵族口中的平民街。一个小车厢里只能坐四个人,三四个车厢连在一起,由一个车夫操纵开关杆。

“汽……不知道有没有那种无轨道的车子……”

【好险差点说汽车……内燃机不知道出现了没,既然主要能源不是石油或者煤炭而是魔石……】

“几年前我好像听说有人造出了这样的东西,但没走几步就报废了。怎么?需要看一下?”

“嗯,你关注一下。这个如果能研发成功,将来会比轨道车更受欢迎。”

诺梨华捂着嘴笑:“说得好像你能看见未来呢?”

“请叫这个作先见之明,这是商人必备的能力。”英格尔说道一半,看到接近下城区外头野猫野狗冒出来,突然想起自己的最初目的。

“我家有一群野猫野狗,我想给它们找个去处。”

“以公子的财力,养几只野物也不算负担吧?”

“单就养着多没意思,我想盘一个店面,然后在里面放这些猫猫狗狗,加一点装饰,书架上放些杂志,还可以提供一些餐点,供人玩乐休息,当然,是在贵族街区。”

【其实就是现代的猫咖狗咖……】

诺梨华微微思考了一下,惊讶的发现其中有利可图。

虽然一些贵族家庭都会豢养宠物,但有些贵族嫌弃照顾宠物麻烦,再者先前没人开过这样的店,倒也新奇,大概能吸引许多人。

“这个好模仿,因此一开始就要将服务做得最好,才能留住顾客,至于猫狗要挑一些温驯的培养,还需要专人负责清理照料。”诺梨华开始分析。

英格尔点头:“因此我想让你帮我做这件事,当然我会给你酬劳和分成。哪怕最后收益为负你也不用担心,反正由我负担。”

“哦呀?这么信我?”

“我只相信有能力的人。”

“我总是被公子一些奇思妙想所折服呢?啊,好像到了。”

“我们下去吧,这件事以后聊,需要资金的话,把明细提供一个给我,我会让人给你送支票或者魔石。”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找到了这么慷慨的金:主。”

“虽然人人都爱听奉承话,但我已经听多了,省点口水。”

到下城区边界轨道就没了,两人步行到一家工厂门口。

一路上观察过来,虽然不如贵族街区有专人打扫那么干净,也不会是遍地堆粪的程度。

【有点像以前我家附近的土菜市场,蛮怀念的。】

这儿,行人拥挤,交通工具多为马车。

行色匆匆地百姓对踏入此地的贵族公子和小姐都侧目而视。

有些人不怀好意,有些人则噤若寒蝉。

诺梨华像是很熟悉这里,咚咚咚敲门,见没人应,就一脚踹进去。

英格尔被吓了一跳,还是跟着进去了。

“迪特苏!死了没!”

和她那骤然提高的嗓门相应和的是一个清脆的男声。

“唉哟,耳朵要炸了!没死!在这边!”

英格尔忍住了捂耳朵的冲动。

他看见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从一堆机械零件里爬起来,顶着一头沾满机油和金属灰的黑色卷毛,脸上的雀斑被黑灰遮了一半,但塌鼻梁上那双棕色眼睛看起来非常透亮。

他的黑眼圈也很重,想必是直接睡在了工作室。

“怎么又突然来找我,成品昨天给你了……”他看到了站在她身边的英格尔,“……您是?”

英格尔对他微笑伸出手:“英格尔·涅卡,我是米地白小姐的同学兼资助者。”

一位高雅的贵公子。紫色的眼眸堪比他在博览会上有幸见过一次的紫兰雕魔导矿。

迪特苏被迷住了一会儿,下意识伸出手,看到自己被机油染黑的手套,瞬间缩回来,甩掉手套握上去。

“不……不好意思,我是迪特苏·查拉。我……没想到诺丽竟然把您带到这个脏地方来了。”

苏格尔笑道:“我不在意这些的。”

诺梨华踢了他一脚,“你还怪我呢?椅子呢?搬出来给贵客坐一下。”

英格尔瞧着两人心想【看起来很熟。】

迪特苏赶紧到处翻找,终于找出一个废弃的红木椅,擦干净了,同时又找出三个锡杯灌了奶茶给两人。

英格尔记得他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也用的这种类似的杯子,是分配的。

他颇为怀念地品尝着廉价且甜腻的奶茶。

诺梨华看着他越发好奇。

“我听说你想见我,所以就来造访了,没打扰你工作吧?”英格尔叠着一条腿,将杯底轻轻托在手中。

迪特苏看起来差不多18岁,脸洗干净了还是比较稚嫩的,有些害羞地低下头,“……这怎么敢当,应该是我去拜访您的,让您大费周章来这里,实在是……”

英格尔因为一些影视作品的刻板印象,原本以为这类隐藏技术人才应该是很多怪癖的怪人。

但这个孩子看上去真的很单纯。

英格尔瞅了眼在旁笑眯眯的诺梨华。

【这家伙在漫画里后期鼓捣出许多产业,申请了许多专利。应该也和这位有关吧?逮着个朋友使劲薅,也是了不起。】

英格尔扫了一圈周围,听见迪特苏问:“公子,请问上次那个钢笔的想法,是您亲自构思出来的吗?”

英格尔:“因为我用羽毛笔用不惯很不方便,铅笔容易擦铅,而钢笔刚出来,但又需要不断蘸墨,我嫌麻烦,于是就想如果有个细管,墨水能直接流淌出来,而且还可以方便吸墨就好了。”

如果没有吸墨这个功能,那钢笔和羽毛笔的用法也差不多。

说完,他看见迪特苏棕色眼眸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他喃喃道:“是啊,这么简单,我怎么没想到,只要让别人用一下,就知道好不好用,该怎么改进了。我自己难以发现的……”

英格尔直觉要是让他继续下去可能没时间谈正事了,于是道:“我还有几个想要你帮我打造的东西,米地白小姐说你什么都可以造。”

迪特苏连忙点头。

因为没钱所以只能上街去兜卖钢笔。平常也只能拣一些机械报废物进行鼓捣。

“我希望你用魔导石打造一个护臂和护肩甲,左肩左臂吧,尽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做轻,不必花哨。”

“魔导石?护肩护臂?”迪特苏愣住了。

“我家里养了个鹰……嗯这之类的宠物。”英格尔想起菲涅那日渐锋锐的爪子,冷汗下来了,那一爪子上来,他手臂肯定没了。

“魔导石材料我给你送来,对了最好在上头做一个魔石镶嵌口,内侧要做一个柔软的垫,手臂尺寸你可以当场测量。如果做得好我再继续找你做……”

迪特苏早就拿出小本子在记要求了。

“另外,做一只用魔导石笔尖的钢笔。我想做点实验……”

记完测完尺寸后他呆了一会儿,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从未见过各方面都照顾的如此妥帖的金:主了。

态度非常温和,要求那么仔细,资金材料非常慷慨,时间要求也很宽松,仿佛在给他送钱一样。

诺梨华捏了下他的手臂,“怎么?还乐傻了?”

迪特苏憨笑一下:“你才是,遇到这么好的资助者,你比更我开心才是吧?”

英格尔看了下这个工厂,“这里是废弃工厂改造的工作间吧?”

迪特苏挠了挠头,“嗯,是我过世的舅舅留给我的。”

“你想不想去贵族街区那边,我给你置一间工作室。”

诺梨华和迪特苏两人都愣住了。

英格尔又道:“当然,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思,如果你觉得这个地方舒适,那我就差人送到这里,以后商量事情我也过来。只不过我讨厌麻烦,离我家近,我就不用走远路了。”

诺梨华傻眼了,她原本也是平民出身,在成为贵族养女之后社交圈混了一段时间,她所知的贵族,他们的思维模式可不是这样的。

普通的贵族,如果怕麻烦,首先是不会亲自踏足这个地方的,更别说和她一路走过来。一般贵族都是把平民叫到家中去办事。

如果贵族亲自来了,能想象还会嫌弃这个地方又小又脏,拿着手帕捂嘴。

英格尔见两人都哑然,皱眉。

【还是很讨厌贵族做派吗?】

“我无意给你们压力,要是真的不愿意,就当我没说,我找个人给你打扫工作间总可以吧?”

迪特苏反应过来,差点舌头打结:“不不不不不我很乐意!就是怕太麻烦公子了!”

傻了才不接受这么优厚的条件。

诺梨华嗤笑一声:“你该不会以为吃不上饭的穷人会有什么没用的假清高吧?”

英格尔被她戳中只得无视,“你没必要感到负担,你以后帮我做东西就行,当然,你帮别人做也行,只需要征得我的同意。我付你相应报酬,你好好工作,我们各取所需。”

迪特苏雀斑脸涨红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配不配得上这样的报酬。

诺梨华拍他的肩膀,“这家伙的才能我保证,不过公子可不地道,竟然顺道挖了我的墙角。”

“他还是你的朋友,况且我又没阻止他做别的。”

“要不然也让他改造一下那个无轨车吧?”

“别叫无轨车,就叫车子。听着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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