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女巫运动(4)92(1 / 2)

当九皇子站在发言台上。

各位议员都左右转头互相对视,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艾利克斯安静地放下一叠文件,开口道:“我是艾利克斯·丘涅,在克拉罗·蒙毕奈议员的书面请求委托下,由我暂代其职,陈述众议院的几项法案修改议案。”

他话音刚落,参议院发言台就站上了一个人。

参议院现任首席,赤面卷须,表情慈祥,古列·捷斯玛特伯爵。

他开口道:“参见九皇子殿下,但这不合程序。”

原本这个位置是彭德利佳·涅卡公爵的,之后涅卡公爵半退。而兰莫尔资历尚浅。现在由捷斯玛特伯爵担任。他是属于守旧派的代表。

参议院许多人都点点头。

皇室一般不参与议会修订法案的过程,就连奥拉,作为代理国王也只是旁观。

而其他皇室成员,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参与议会,但皇室成员参观参议院和众议院已成多年来默认的潜规则。

又有一人直接站起来说道:“殿下,为何没穿皇室礼服,这不合规矩。”

英格尔闻言,轻轻扯起嘴角。

虽然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还是忍不住想笑。

实际上并非所有政治与会场合都是严肃神圣的地方,那是只有管控极端严格的程序下才诞生的形式产物。像这种多人多派议政场合,必定会出现争辩撕扯甚至争吵干架的现象。

你要说议会是个严肃的地方吧,的确是。但是穿着正经的议员们就不会骂人么?他们会,只不过会拐弯抹角,喜欢用高级词汇冷嘲暗讽。

想要在政治场合混,就必须练就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和比锅底还厚的脸皮。

这是一个颇费口舌的战场。

修改法案是目前参议院多数派都不愿意做的,所以此次多是众议院提出修改议案。而参议院的目的是驳回这些有可能损伤他们利益的提案,为此,他们会不择手段赢得这场辩论赛的主导权。

人身攻击是寻常操作,目的是压制对方,攥紧主导权。

艾利克斯直视着对方的眼睛,微微一笑道:“请问《皇室礼仪法案》里面有哪一条写了非皇帝或者储君的皇室成员参加议会必须穿着皇室正装?还有,如要发言请到发言台上,捷斯玛特伯爵尚在发言中,请遵循秩序。”

“……呃”那位参议员噎着一般坐了下去,他赶紧让人去搬礼仪书,他哪里记得全部礼仪规矩。

艾利克斯继续回答捷斯玛特伯爵的问题:“1830年修订的《议会程序法》第232条附属条例其1,在一般情况下,首席议员可请人代其发言。我属于皇室成员,但我并非国王亦非储君,我是以克拉罗·蒙毕奈议员的暂时代理发言人站在这里的,在作为皇室成员之前,我首先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我有权接受议员的委托,此行为合法合规。那么,我接下来是否可以继续我的发言了……顺便一提,第123条:没有正当理由阻止众议员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我作为他的代理,站在这里是代替行使他的权力,承担其义务。同样适用此条。”

克拉罗·蒙毕奈坐在首席位置上对着对面展开了一个笑容。

一片寂静过后。

不少参议员开始拿出翻法条。沙沙声不绝于耳。

这声音在伯爵耳中听来尤其尖锐,古列·捷斯玛特伯爵皱起了眉头,回了一句:“失礼了,请继续。”

他眼睛往后瞟了一下,有个人接到了他的示意,站到台前发言:“现行《议会程序法》第232条附属条例其1,存在描述模糊之处。”

的确,这个法条的情况下,只要议员授权,任何人都能够站到台前,当然估计制定这个条例的时候大家大概都没想到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但本质来说,这个法条是无关痛痒的。

艾利克斯平静地道:“有关程序法修改,请会前提出补充法条解释的议案再行讨论。”

那人只得退后。

英格尔向参议院席位那边望去,这才几句话的功夫,这些参议员眼中的轻视都已经消失了。

尤其是捷斯玛特伯爵,他看着艾利克斯的眼神如临大敌。

艾利克斯的笑容素来是亲切的,可这也分场合,比如在这个场合让人看来,就多少有点毛骨悚然了。

“首先,众议院提交第一项,《关于〈公民权利法〉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补充提议的议案》。”

不少参议员的眉头都紧紧锁起来。

艾利克斯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道:“议案材料应该已经发至每位手中了,《公民权利法》1830修订案第一章第一条除依照法定程序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流放外国的人以外,凡年满16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受教育程度、财富阶级,都享有平等的参政权利...于皇位继承和参议院来说,此政治权利体现在继承权上年议会改革之后,此参政权利具体体现在选区选民选举众议院议员的投票权上。”

“19世纪初通过的《废奴宣告》第一条:即本宣告公布之日起,丘涅全境内彻底废除奴隶制度,禁止奴隶交易,取消贵、平、奴三籍制度。无论民族,曾经国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只要种族为人,且长期定居在丘涅境内,皆为丘涅公民。”

“17世纪修订后的《皇位继承法》第4条和《贵族继承法》第5条里均规定了女性继承者次序排在男性继承者之后,而《议会选举法》第34条,规定女性需要一定条件要求才可参与选举,包括但不限于:已婚、一定的财富、贵族身份地位。”

“《公民权利法》属于基本法,现优先级高于《王位继承法》《贵族继承法》《议会选举法》,其中法条冲突,应以基本法为准。女性公民也从属于公民,部分法条限制了大部分女性公民的参政权利,有失公允,采纳了广大公民的建议,因此提出修正议案,具体修订方案已经备好,尽请阅览。”

艾利克斯清晰而沉缓的声音暂时结束之后,会场内又是一片寂静。

他所说的,怎么可能有人不知道?只是这么多年来,没人把这件事拿到明面上来讲而已。

果然有参议员忍不住站出来回答了:“继承法的使用时间比公民权利法要长多了,是从建国时代就适用的法案,怎么可能进行如此大的改动?”

英格尔又被逗笑了。

虽然他知道因为时代的局限,他们这些人总会有一些可笑的发言,总不可能人人都如同主角一般,拥有超越时代的思想。

艾利克斯淡淡地回答道:“建国至今修改的法案有145个,废除的有23个,修订总次数在236次以上。其中皇位继承法和贵族继承法就修改了8次之多。法律是人指定的,也应当由人去修改,法律是维持秩序的工具,不能成为失序的源头。既然现行法条不适用于当下社会,就必须进行修改,哪怕那是基本法也没有任何区别。”

语调没有太大的起伏,却字字句句充满了力量。

那位参议员悻悻地退回座位。

最后方的记者席上,人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记生怕错过任何一句话。

埃里克·布莱亚飞速挥笔,时不时抬起的眼中频频闪过异彩。

又有参议员站了出来,“女性…公民,已经负担着生育的家庭职责,这是否对她们来说,是另一种负担和有失公允?”

不少人甚至众议员里的人也点起了头。众议院当中当然也有党派之分,不可能一心同体。

奥拉闻言冷笑了一下。

英格尔听到这个话题觉得有些新奇,因为他所在的2060年因为人口全面进入负增长和经济社会高度发展,此类话题已经是几十年前才会讨论的了。

艾利克斯笑容更深了:“那请问您是默认男性没有生育责任吗?还是说您认为女性承担所有的生育责任是理所应当的?”

“………呃这……”

“《公民权利法》第7条中规定了我国公民拥有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所有公民都有生育自由与不生育的自由,此为权利而非义务。依上述,女性公民也是公民。”

“………”

那议员当然不能在身为女性且已经没办法生育的奥拉大皇女面前说出他认为理所应当的事实。

艾利克斯接着道:“在这个议会大厅里面,参议员有561名,众议员有488名,其中女性代表,参议院仅10名,众议院为零,这个数字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

记者当中,尤其是女性记者纷纷抬起了头,情况果然如他所说。

“女性公民同样参与了社会生产活动,骑士,巫师,士兵,工人,农民,研究者,记者,发明家,商店老板,企业家………各行各业都有她们的身影,我们的人口有半数是女性公民,为什么您要说,给予本就属于她们的参政权利是对她们来说有失公允的事情呢?街头巷尾高喊了这么多天的声音,您是没有听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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