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重操旧业42(1 / 2)

熟悉了之后,我发现李婉婷人还是挺不错的,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高不可攀。

不过,虽然她答应要应聘我了,但是她却并没有允许我住进那个老破小里。

她给我的要求是先找到住的地方再让我入职,而我给出的回应则是先解决了来找麻烦的那些“小仙女”再搬走。

大概是对我的无赖深感无语,李婉婷也不再跟我计较这些,虽然她一直在催我赶紧把我身上那些事解决干净,但我却并没有急着去办。

为什么?因为一旦我把这件事处理干净了,那李婉婷不就用不到我了?我可没那么傻。

更何况,这房子我都住了这么久了,早就有感情了,突然让我搬走,这跟断崖式分手有什么区别?

这一天,我久违地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联系上了我之前待过的工作室。

这家工作室是专门做网络热歌的,我和他们合作了很多次了,跟他们也比较熟悉。

而且,我的负责人之前也来找过我很多次,要我回她那里继续写歌,价格公道。

但那时候我正因为悠悠的事而难受,所以就没有答应她。

现在缺钱了,就想起来该拾起老本行了。

说是写歌,但他们工作室给我安排的主要工作是去听各大音乐榜单的热歌,然后让我把热歌的曲谱扒下来,加工,裁剪成新的曲子。

当然,我不是唯一这么干的,网上很多大火的歌都是这么干的,比如《简单的幸福》,就直接抄的许嵩的《有何不可》;《一半清醒一半醉》抄袭张雨生的《大海》等。

这些都是抄袭国内的歌,而有一些就比较聪明了,他们抄国外的,当然,也不能完全说是抄,因为原曲是纯音乐,他们只是填了词。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对于这种情况,有的人唾弃,有的人则表示无所谓。

唾弃的人觉得每个歌手的版权都值得被尊重,而表示无所谓的人则觉得歌只要好听就够了。

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不能简单地去评价他们谁对谁错,因为这些歌手里面不乏对音乐充满热爱的,只是他们资源有限,能力有限,却想要以此谋生,不得已去干了这种事。

可能他们大多数都曾是原创,但市场却抛弃了他们,所以他们选择了迎合市场。

那些有名气的歌手,即便是后面出的歌不行了,但他们有强大的粉丝基础在,还有强大的资本帮他们,因此,他们始终有保底。

甚至有一些知名歌手还会买流量,买人气,刷票啥的。

但对于那些底层的歌手而言,他们却没有那些资源,没有可以扶持他们的人,更别说刷票了。

除非他们的能力超出那些压在他们上面的歌手太多太多,断崖式领先的那种,不然,他们拿什么去跟资本抗衡?又拿什么与那些金钱刷出来的票数对抗?

哪个歌手不希望自己的原创歌曲被大众认可?哪个歌手不希望自己的才华被大众认可。

但人是要吃饭的,如果有一天你连饭都吃不起了,是不是抄袭还重要吗?

对于底层的歌手而言,这是一件很煎熬,很无奈的事情。

我叹了口气,重新联系了我的负责人。

我的负责人叫风风,是一个湖北的姑娘,大我六岁左右。

我:风风,我想继续写歌。

风风:可以呀。

我:你最近收哪种类型的歌?

风风:都收,你去扫扫榜,榜单上的类型我都收,但最近我主要想收一些情歌。

我:行,我去扫榜,争取三天之内给你搞一首出来。

风风: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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