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秦法利弊115(1 / 2)

  她是个极为聪明也极有政治天赋的女人,刘邦所做的每一个看似残酷、无奈或软弱的决定,她都能猜出背后原因。当初大汉立国,不得不妥协分封,除却关东风俗不同难以管理,也是为了裂土拉拢各地军头,诸如韩信、英布、张耳等人,给了好处,人家才会举旗反楚,将全家脑袋绑在腰上跟着刘邦结盟灭项,否则楚汉之争只怕没有那么快分出胜负……

  “秦之律法已距后世两千年,竟然还能被后世怀念吗?”

  三国,又被刘禅盛情邀请召进宫一同用膳的诸葛亮微微蹙眉,望着面前烹饪得香气扑鼻的蜀江鱼沉思着。

  他难免生出了一些对后世律法的担忧,但这点担忧还未吐露出口,他就看到举着一大条鱼大口大口嚼肉的刘禅突然被鱼刺卡喉,像个团团转的小猴,捂着喉咙狂咳不止。

  “快救陛下!”

  两边侯立的宫人们从四周冲上高台,手忙脚乱地上前解救自家皇帝,场面顿时混乱不堪。

  诸葛亮:“……”

  罢了罢了,他还是先担忧担忧蜀汉的未来吧……

  【秦朝有些法律其实很有意思,我们也可以从中窥探出秦汉时期的一些文化风俗,尤其有关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夫妻关系中的定位。比如《睡虎地秦简墓简牍》中就记载“弃妻不书,赀二甲。其弃妻依当论不当,赀二甲。”

  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就是,在秦朝,夫妻双方要离婚的时候,应当要去官府登记,办理离婚文书,否则要罚款。

  大家看看,这个规定和咱们现代是不是有点相似?

  而且这条律法中规定了,夫妻二人都要去官府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书”,夫妻二人都要罚款。这就是秦律法在婚姻上较为平等的一点:秦朝将女子视为婚姻中平等的主体,法律尊重男女的意愿,离婚不是男人一人说的算,也不是女人一人说的算,要双方都同意。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一条好像有一点我们现代律法平等公正的味道?

  当然,往后数好几百年的宋元明清这几个朝代,这一点点平等都已经消失。自南宋程朱理学兴起,女子的地位也一而再再而三被打压,到了理学盛行的明清,女子已彻底沦为男人的附庸,连能够平等离婚的权利,都没有了。】

  秦汉两朝的君王听了都茫然四顾:这等事不是很正常么?

  若不这般规定,男子无故休妻、抛妻弃子,或是女子无故与他人苟合私通,抛弃丈夫怎么办?

  这婚姻大事,自然男女意愿都得兼顾啊!

  很奇怪吗?

  难道不是全天下都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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