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赵参军登场!22(2 / 2)

“要债,出了人命,进了大牢,本来是斩刑,后被送到军营就当了兵。”

栎阳令凑过来,低声在赵牧之耳边说:“秦国连年打仗,男丁少,所以会把牢里的犯人也拉出来当兵。”

明白了,这不就是古代黑社会么,不过当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项穷,你是楚国人吗?”赵牧之问,

“是的,我在楚国出生,小时候娘死了,被爹被卖到秦国,大人怎么知道?”

“猜的,我认识的不少姓项的,都是楚国人”赵牧之笑道,“你说你很能打?”

“你这样的差不多能打5个吧。”

“大胆!项穷你怎么和参军说话?”栎阳令生气地就要招呼左右把项穷拿下。

“哈哈,不必不必,有本事的人一般都比较傲,你只要有真本事,我自然尊重你,好项穷,就你这态度,我喜欢!”

赵牧之阴险地笑了笑,然后说道:“我现在请你做猛攻队的队长,给你9个人,同时兼任整只部队的总队长,这几天,我要你狠狠地操练这只部队,把你最狠毒,最阴险,最断子绝孙的招数都拿出来,我要咱们这只部队在对上敌人的时候,都能像你一样,听明白了嘛?”

所有人听了,都惊讶合不拢嘴,众人一阵交头接耳。

项穷也好像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了原地。

“项穷!你听到了没有?到底敢不敢接?”赵牧之喝道。

“项穷敢接!”项穷回过神来,激动的双手发抖,不知道该怎么说,突然往地上一跪,脑袋“duang”的一声磕在地上,用颤抖的声音说:“项穷定然不负使命,谨遵公子差遣!”

“好,我也希望大家都明白,现在形势危机,我要的是一支能跟敌人玩命的,无所顾忌的部队,我会把我会的都拿出来训练你们,从此以后,你们不是人,你们就是机器,是只听从命令的战争机器,你所依靠的只有你的武器和同袍,所以,听从指挥,爱惜同袍,不抛弃,不放弃,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之前一直听黑老四这个号子,现在终于轮到自己喊了,还真过瘾,赵牧之心想。

“愿听参军大人调遣!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众人齐声发喊,连栎阳令和赢诗雨都跟着喊了起来,喊声震动山林,仿佛千军万马。

然后赵牧之又仔细询问了每一个军士的情况,按照各自所擅长的东西分配到了不同的小分队,整个部队就安排好了。

栎阳令见安排妥当,情绪也上来了,非要给大家“补充两句,”还顺便忆苦思甜,回忆了自己做陷阵士时候的种种壮举,最后咬牙切齿地说:“魏国欺我太甚,我这次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把这帮畜生都赶回去。”

工作部署完毕,赵牧之立刻宣布,各个小分队抓紧时间去做自己的事,侦察队外出侦察,工兵队负责加固工事,特务队出去埋设陷阱,猛攻队负责营地守卫,由赵牧之定好各队每日的指标,完不成不能吃饭。完成后就开始在项穷的带领下训练攻杀技巧,整个团队像个战争机器一样迅速运转了起来,赵牧之就和栎阳令一起四处巡视,现场指出大家需要改进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赵牧之还教了大家一首歌,名字叫“团结就是力量”,吃饭的时候各个小队要拉歌,还要比武,忙的不亦乐乎。

“这就是你说的不擅长调兵遣将?”赢诗雨拿着半个大饼,一边吃一边问赵牧之,

“我看以后也不要问你行不行,直接用鞭子抽着你走,你干的比谁都好。”

两人正坐在营地的篝火边吃晚饭,边上坐着除了侦察队以外其他所有的军士,正组成一个个方阵唱《团结就是力量》。

“这还不都是被逼出来的么?我就是一个小小商人,怎么就当上行军参军了呢?想想也挺奇怪的,”赵牧之狠狠啃一口大饼:“前两天我和黑老四还去城门口给将士们送行,回去的时候还想着要做点什么活儿才能让商社运转起来呢,结果。”

“结果怎么样?”赢诗雨抬头追问。

“结果我回到商社就被你抓着领子打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上了你的贼床!”

“什么?”

“上了你的贼船!搞到最后,我自己也得上阵玩儿命了,写话本都不敢这么写的!”赵牧之把大饼一口塞进嘴里,结果被噎住了,赢诗雨赶忙递过来水壶,赵牧之“顿顿顿”猛喝一通才灌下去。

“是我让你的生命有意义了,不是吗?”赢诗雨笑道。

“你倒是大言不惭,都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就强行给我的生命增加意义。”

“那你愿不愿意?”赢诗雨侧过脸,篝火的火光照在小脸上,显得明艳动人。

“原来是不愿意的,不过现在呢,”赵牧之拉了个长音。

“快说,现在怎么样?”

“我愿意的不得了啊!”哈哈哈,赵牧之笑道。

周围人看到赵牧之对着公主哈哈大笑,公主一脸嗔怒,都是嘻嘻一笑,了然于胸的表情,平时大家喜欢围着赵牧之坐,但是公主在的时候,都主动给这两人留出空间,没有人敢去凑热闹了。

“对了,你今天教他们的叫什么?军体拳?”

“对,之前我一个老师教我的防身术,我改为适合上战场的功夫教给了项穷,他带大家练。”赵牧之心说,其实是军训的时候学的,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看着篝火的跳动,听着军士们唱歌,仿佛时间都变得慢了。

“老王说后天应该就能通路了,手推车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路一通,我就走了,”赢诗雨看着篝火说。

“好,那时候我恐怕得和林甲他们在营地外面布置陷阱,恐怕没法来送你了。”

“不用送,很快就回来的。”

“好,你注意保护自己。”

“你也是。”

“对了,这个借给你。”赢诗雨说着,将腰间佩刀解下,递给赵牧之:“不是给你,要还的啊!”

“不需要,我又不会用刀,拿着它干什么,还是你拿着比较好。”

“我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赢诗雨举着刀跺脚怒道。

“好吧好吧,那你拿着我的匕首,一样得还我的啊。”

赵牧之伸手把赢诗雨的刀拔出,只见刀锋如秋水般清澈,发出蓝色的光芒,刀身线条流畅,古朴的纹饰仿佛诉说着千年的历史。握柄处的雕刻精美,既有实用性又不失美感,设计简约而不失典雅,仿佛一件艺术品,不由叹道:“真是把好刀!”

赢诗雨把匕首也拔了出来,只见小匕首似乎历经沧桑,刀刃上布满了锈迹,显得斑驳不堪。刀身上有几处明显的缺口,仿佛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碰撞。握柄处的皮革已经磨损,露出了里面的木质结构,整体看起来破旧不堪,仿佛随时都会散架。不由脱口而出:“这是什么破玩意儿!”

“额,这是我的宝贝,我给它起名叫流星蝴蝶剑,”赵牧之道:“你知道的,我又没什么武功,平时就这么个小匕首防身,也好久没有用过了。”

“什么流行蝴蝶的?武器要保养的!你从来都没有磨过刀上过油嘛?”

“啊?武器还要擦油?”

“废话!赵牧之我真看不懂你,明明别的懂很多,怎么这些地方什么都不知道?!经常杀人的都知道,刀归鞘时要摸一层薄薄的油防止生锈的!”

“我又不经常杀人,顶多杀个鸡宰个鱼,我懂这些干什么啊。”赵牧之无奈道。

“算了算了,我一会儿让人把匕首磨一下,真的是,还好跟你换了,否则你就带这么一把匕首上战场,还不如不要带武器了,至少会让敌人误以为你是被迫卷入战斗的路人。”赢诗雨都气乐了。“还起了个什么流星蝴蝶剑的名字,这世界上真的有人给自己的武器起这么长的名字吗?”

不过,发现赵牧之也不是完人,有的时候幼稚的可怕,心里反而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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