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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傅斯延姓傅,就是傅家人,不管是傅异珲做的还是傅斯延做的,许多人都会同意认为是傅斯延也有一份子,所以傅斯延也怕宋时予到时候这样想。

他并不想让她失望。

包云琛有点心疼自己的兄弟,他去傅斯延的休息室里拿出红酒,开了后给双方都倒上,开始像一个心理导师一样给傅斯延开导:“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样没自信呢?你和宋时予朝夕共处了这么久,宋时予肯定知道你的为人,你的正直,傅斯延,你在怕什么啊?”

怕她失望,怕她再次逃避到外面,怕她不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他就是爱她,所以怕啊。

傅斯延抿着唇,看着酒杯里的酒,神色暗沉,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他没说,宋时予和他之间还存在傅明珠的那番话关系。

但为了不让包云琛担忧,他还是举起酒杯碰杯,扯开话题:“今晚我就在这睡了,你自便。”

第三百二十六章 看上的就拿下,喜欢就买

包云琛还真是在这将就了一晚上。

不过,是他睡傅斯延的床,傅斯延睡得外面沙发,反正在没有宋时予之前他也习惯了睡在办公室里,没什么异样的感觉。

但是包云琛这个老板有矜贵的身躯承受不住这样的折磨。

翌日。

包云琛从房间里起来的时候,底下的员工正好是上来汇报工作,看到包云琛衣衫未整,还睡眼惺忪的模样,在看看傅斯延和气地同包云琛说话:“醒了?我让简易带了早饭,吃完再走。”

员工瞬间脑补了一出大戏,垂着头慢慢地耳廓红了一圈。

“那傅总,没什么事我就下去了。”她抱着一叠文件,小心翼翼地开口。

傅斯延挥手,“去吧。”

包云琛看着她落荒而逃的样子,打趣傅斯延:“瞧瞧你们的员工,再瞧瞧你自己,多年单身以至于别人都误会是gay。”

傅斯延睨了他一眼,态度来一个七百八十度大转变:“爱吃不吃。”

包云琛怂,穿好衣服后谄媚地趴在他桌上,像某种可爱动物一样点头:“我吃,我吃,傅爷的一片心意,怎么能不接受呢!”

傅斯延没接话,专注自己的事。

*

难得的周日。

宋时予和傅明珠一起出来逛街,说是增进感情,但傅明珠其实就是为了缓解宋时予的心情。

她看的出来,傅斯延的冷漠对这个小妮子来说打击不小。

自己又是主犯,为了安抚宋时予的情绪,自然是用了包治百病的一招——逛街,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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