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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试了一遍。

许多裙子甚至连吊牌都没摘。林霁予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还好,卖二手价格也能更高点。

季谒同时在忙出出国读书和毕业两件大事,经常泡在学校图书馆。

回到家,空调让室温低得不可理喻,冷得他一激灵。林霁予穿着流光溢彩的银色礼服裙,脚上是同色系的细带高跟凉鞋,裹着一件烟灰色的水貂皮草大衣,倒是一点也不觉得冷。

她仿佛参加晚宴一般端庄地坐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剧。

季谒开口:“你这是在干嘛?”

林霁予还是盯着电视屏幕,答非所问:“我以后再也不穿皮草了,我要保护小动物。”

季谒以为她又在哪本时尚杂志里看到了新的消费观念和时尚主义,没作多想,只是说:“我把空调关了,太冷了。你把衣服换掉吧,一会儿再得热伤风。”

林霁予这才看向季谒:“不要。”

她召唤季谒,季谒莫名其妙,还是坐到她身边。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残留着暑气,贴上柔软顺滑的皮毛,只觉得躁动。

林霁予的嘴唇凑到季谒耳边,又呼出新一轮热气,让他从耳廓到后颈都开始发麻:“等会儿我就穿着这一身衣服,扮演参加舞会的大小姐。你是我的保镖,不让我喝酒,我不高兴,我们两个就开始拉拉扯扯。你本来就暗恋我嘛,拉扯着我们就来了感觉……”

季谒脑子里轰隆作响,再也听不清林霁予的胡言乱语。

林霁予太荒谬,但季谒已经习惯了满足她所有的要求。

皮草滑落在地毯上。两只鞋子分别掉在过道和卧室的地板上。它们出现的位置不合时宜,却没人分神去管。

卧室没有开灯。林霁予身上的裙子在黑暗中波光粼粼,让她看上去像一尾露出水面太久以至于喘不过气的鱼。她轻甩鱼尾,季谒盯着她发光的鳞片,身上仿佛溅到了莫须有的水珠,让他的腰腹猛然绷得更紧。

季谒睡着了,呼吸变得轻缓均匀。林霁予把身体埋进季谒怀里,他条件反射,搂紧了林霁予。

林霁予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连眼泪都没有,只剩新接的婴儿直睫毛软绵绵地扫过季谒的胸口。

她收到自己身负巨债的消息时,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该怎么面对季谒。

她不害怕还不起钱。大不了活多久还多久,如果死到临头还还不完,那也只能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了。

人都说没有一条路是容易的,事实也的确如此。只不过每个人有条件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从前,再难走的路,好歹也能开着法拉利撞过去。从此往后,林霁予只能光脚淌过生活淤出来的荆棘。

只要一双脚还在,总归是要往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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