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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地脱下围裙。

“谢谢沈总!沈总辛苦啦!”霍悠我殷勤地递上一杯冰可乐,抱着碗去盛饭。

饭菜香盈满整间屋子,霍悠我一边吃一边满足地眯起了眼。这种自己点菜的机会并不常有,简直不要太幸福。

话说,她好几天没回御溪湾,也好久没吃过沈概做的饭菜了。这么久一别,平时不觉得,可当重新拥有时,她才发现她有多想念这味道。

“呜呜呜,为了这个饭,我要回御溪湾住。”霍悠我花式夸沈概。

她这话,也让沈概想起了她好几天不归宿的日子,表情微微冷却。

他觉得也挺可笑的,她想吃他真的就给做了。她哪里是真的想吃,真的想吃平时哪里舍得不回御溪湾。

路淙到底好在哪?他怎么也找不出路淙的一个优点。起码做饭不如他吧?

沈概没理霍悠我。

霍悠我得不到回应,也没噎住,自己继续说:“钟婶做的饭虽然好吃,但我觉得比你做的饭少了点灵魂。”

冷不丁出现了个新人物,沈概终于给了霍悠我一个眼神:“钟婶?谁?”

霍悠我一边吃一边回答:“我家的保姆啦。”

沈概勉强理了理她这句话中透露出来的巨大的信息量。

她家的,保姆?

沈概试探着问:“这几天你都吃钟婶做的饭?”

霍悠我点点头,“是呀,比起厨师做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她做的。当然,比起她做的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做的。”

忽略了她的彩虹屁,沈概大概摸出了真相。

他的脸色有点意味不明。

原来她不是去路淙那里,而是回了自己家。不是跟路淙混了几天,只是回家住了几天。

她不是夜不归宿,反而是乖乖回家的“好孩子”。

他所有的猜想全是错的,甚至荒唐无比,说出来怕是要让霍悠我当场笑上三天三夜。他还无缘无故地在跟她生气,虽然她可能没体会出来,但沈概还是忍不住自己唾弃了下自己。

——是啊,她家本来就在晋城,回个家而已,轻而易举,又理所应当。

御溪湾只是她的一个住处,她又不是只有御溪湾可以去,又不是非得天天只去御溪湾。

她有无数的理由可以回家,甚至,也不需要什么理由。

所以……他这些天都在幻想什么?生气什么?

冲动之下把她提前叫来b市又是在做什么?

他为什么没有想到?是理智跟着情绪一起出走了么? 沈概的脸色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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