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版税和稿费9(1 / 2)

经过一番沟通交流,霍保珍也逐渐认可了林根硕,不再对他心存偏见,也接受了《盗墓笔记》这个书名。

于是,霍保珍从抽屉里,拿出事先拟定好的两份合同,摆在林根硕的面前,问道:“小林,你是想要稿费,还是要版税?”

正常情况下,林根硕是肯定要版税的,尤其是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但是短期内,他想要先预支点版税,改善下生活。

但是林根硕不确定,出版社给不给他赊账,给不给预支版税。

见林根硕有些犹豫,李利明以为林根硕是门外汉,不清楚和稿费和版税之间的区别,怕他做了错误的决定,就在旁边给他做了简单的科普。

其实关于作家稿费的价格,我国于1984年10月,就曾颁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

经国物院批准,国家版权局决定从1990年7月1日起提高稿酬标准: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

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很多作家的稿费,都跟着水涨船高。

一些知名作家的每千字稿费,不仅突破了30元,更是突破了百元大关,甚至每千字几百元。

至于版税这个事儿,以前国内的作家是没有版税可拿的,只能拿有限的稿费。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才大幅改变了国内作家的收入情况,这位作家就是大名鼎鼎的王朔。

1992年,华艺出版社出版四卷一套的《王朔文集》,开创了在世作家出版文集潮流之先河。

虽然不少作家批评王朔的作品是痞子文学,但王朔作品的语言让人耳目一新,文集也成了畅销书。

在文集出版之前,王朔要求出版社对这套文集实行版税付酬制,每卖出一本书,作家就能拿到一份酬劳,也就是所谓的版税。

用萧乾的话来说,王朔提出的版税付酬制,算是给华国作家松了绑。

王朔的决定,为很多作家争得了正当权益,余华就是受益人之一。

同年,余桦的小说《活着》在《收获》杂志首发,很快出版了单行本。

因为效仿王朔,不要稿费,只要版税,余桦的版税收入一直源源不断,几乎就靠着《活着》这本书的版税活着。

林根硕琢磨了片刻,问道:“主任,如果我要稿费的话,能拿到多少稿费?”

在商言商,霍保珍也没觉得林根硕庸俗,如实回道:“我给你开千字60元吧。”

“你这本书我粗略计算了下,总共11万字,每千字60元算的话,大概能拿6600元。”

对于如今的林根硕根而言,6600元无疑是一笔巨款,他要在电影学院上班三年以上,才能拿到这个数。

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6600块钱根本不算什么了,和未知且前景可观的版税相比,很可能就是九牛一毛。

想到此处,林根硕接着又问:“主任,如果我要版税,能拿到多少钱?”

霍保珍坦然道:“这个说不准,要看你这书的定价和销量,还有你的版税率。”

“所谓的版税率,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从作品使用者的收入中抽取的百分比,用于计算版权使用费。”

林根硕点点头,好奇地问道:“主任,那我的版税率有多少?”

霍保珍直接回道:“6%吧,一般作家的版税率,都是在6%到10%之间。”

“你是新作家,暂时没有名气,还需要我们出版社出钱出力,帮你宣传推广发行,我们只能给你这个数……”

听了霍保珍的详细解释后,林根硕也搞清楚了稿费和版税的区别,以及版税率的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盗墓笔记》这本书定价10块钱,最终卖出了1万本,那林根硕能凭借6%的版税率,拿到6000块钱。

所以说,如果林根硕要版税,不要稿费的话,《盗墓笔记》最起码要卖到1万本,他才能拿到6000块钱的版税。

当然了,如果《盗墓笔记》火了的话,卖出5万本,甚至10万本,林根硕能拿到的版税,就远远不止6000块钱了。

届时,林根硕的版税,可能是3万,也可能是6万,甚至10万。 简而言之,稿费就是一锤子买卖,版税则是细水长流,只要一直有读者买,作家就一直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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