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年一浩劫,这便是升仙大会17(1 / 2)

“杨戬小儿,你有本事别跑。”

“有本事你别追。”

秀水峰下,叶峰御使上品法器长剑,远程攻击李寻欢。

他的剑指干净利落,长剑却显得茫然。

碰不到啊。

李寻欢落在水潭之上,凭空站立,目视叶峰,身体佁然不动,忽而一条腿单独上踢。

长剑刚好划过。

这并不是武道,而是个人对身法的运用。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练武也差不多。

经过多年熏陶,李寻欢找到了自己独特的个人战斗方式。

修仙靠神识,武道靠眼睛和直觉。

所以,战斗中摒弃花里胡哨,眼睛无时无刻直视对方,面对修仙者,三者叠加。

当找到了对方的攻击手段,那么他要做的就很简单了,以最精妙的空间掌握躲闪。

对方攻击范围小,他只需要轻轻一错,或者法器轻微改变对方方向即可。

攻击范围大?

暂时没遇到过。

想来以他飞天踏浪神通和风神腿,两门轻功绰绰有余。

别的修仙者,除非相当自信,否则要么就是开着御风术、轻身术大范围躲闪,要么就是防御法器硬抗。

总之一句话,李寻欢他玩的是,帅。

这样也带来一个后果,有些人受不了。

比如当下的叶峰。

他年长李寻欢许多,又练气十层久矣,自恃经验充足,却久久不拿下。

见对方还这么帅,他气急败坏,

“杨戬,今天你必须死。”

只见他收回长剑,取而代之的是一把飞刀。

极品法器!

李寻欢眼睛一眨,好宝贝。

外形是最常见的柳叶飞刀状,木柄下方系着一黄红相间的刀穗。

只是,他有一事不明。

“叶道友,杨戬只是拒绝你的猎杀邀请,为何却要杀我?”

“哼,明知故问,”

叶峰冷笑,

“刚才你我二人共饮,你表面和善,身体却时刻做好防备和出手的准备,恐怕你也想杀叶某吧。”

李寻欢心下一惊,他身体这幅姿态是习武以后天生带来的,真不是他故意防备。

而且,

我抄。

这人喝酒的时候,就想杀我?

老银币。

或许是看出来李寻欢的想法,他咧起嘴角,承认了此事,

“没错,我一来就想杀了你。”

“为何?”

“因为你年纪轻轻,却又修为高深,法术不弱,”

“道友,别装糊涂了,你与我的目的相同,”

叶峰舔了舔唇,宛如杀人变态盯着李寻欢,

“这猎杀大会,可不只是猎杀散修,还有别人家的天才,”

而他刚好是天才。

对方虽然没有说完,但李寻欢已经领会了对方的意思。

只是让他更加心惊的是,对方的话。

升仙大会,不只是猎杀散修,还有他们这些‘天才’。

要知道,他此前构造的身份是修仙家族子弟的身份。

由此推断,

升仙大会,也是修仙家族面对的考验,一不小心就会断了香火、传承。

似乎很合理。

凡人修仙界,如果没有这场战斗,那修仙家族岂不是能子子孙孙无穷尽,千秋万代?

七大宗门弟子每五年一次,一次千人。

这么大数量的弟子,不可能无声无息的全部老死,恐怕最终的归属大部分是落叶归根,或者创建新的家族。 如此一来,越国很大,却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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